内燃机车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燃机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内燃机车的管理,使内燃机车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机车质量和行车安全,更好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根据铁道部有关规程、规章和我处生产实际,制定内燃机车运用管理办法如下。

一.基本任务

在处党政领导下,机务段、运输部具体负责对内燃机车的运用管理工作。基本任务是:认真落实处领导的有关指示,严格执行内燃机车运用有关规程、规章和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内燃机车,保持机车技术状态完好,加强对乘务员的管理及安全技术教育,逐步提高技术素质,完成内燃机车承担的各项生产任务。

二.管理组织

机务段在段长领导下,负责所属内燃机车的日常运用管理及全处内燃机车的检修工作,运转车间、检修车间,以及技术、调度、材料等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

运输部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所属内燃机车的日常运用管理,配合机务段做好内燃机车的定修、临修工作。

三.乘务制度

(一)内燃机车实行包乘制。每台机车配备司机、副司机各4人。机务段、运输部应根据乘务员的经验和能力合理搭配组成包乘组,使每台机车的司乘人员技术水平相当,以便于机车的运用保养和维护。

(二)乘务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制。机务段、运输部根据已取得铁道部司机证、副司机证的乘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安全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用上岗值乘。铁运处人力资源科、生产技术科、教培中心、安监处、运输科负责考评监督,人力资源科进行考评备案。未取得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下同)颁发的司机证、副司机证和未经过济南铁路局年度审核合格的乘务员,严禁上车顶岗作业。

四.交接班时间

全处内燃机车运用实行12小时工作制。机务段内燃机车运用交接班分为早、晚两班,时间为60分钟,具体时间由运输科、生产技术科根据运输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

五.交接班规定

(一)乘务员的交接班由机务段运转车间、运输部运转工区负责管理。

(二)乘务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出勤前必须充分休息,严禁饮酒,保持充沛精力,确保行车安全。

(三)接班乘务员应携带驾驶证、司机手册、司机报单及其它规定物品,提前10分钟到达运转接班室,认真听取值班人员传达行车相关注意事项,并记录在司机手帐内,提前做好接车准备。

(四)交接班乘务员应当面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机车状态、机车运用情况、燃油耗量、机车卫生等,并认真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上。

六.整备作业

(一)机务段机车整备地点,现使用大东运转整备场为内燃机车

永久整备点。

(二)内燃机车库内整备时间为60分钟。作业进度表如下:

标准时间 顺序 作业项目 作 业时 分 10 20 30 40 50 1 2 3 4 5 6 上燃油 上冷却水 15 5 领取润滑油10 等材料 上砂 10 擦试和机车30 给油 机车检查 45 60分钟 总 时 间 (三)机车整备作业项目详见附件1“东风4DD型内燃机车全面检查作业程序”和附件2“东风4DD型内燃机电气动作试验程序”。制动机试验见附件3“JZ-7制动机检查试验方法”。

(四)整备作业领取的滑油等消耗材料,乘务员应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有关内容应认真填写在司机报单上。

七.乘务员自检自修范围 (一)更换机车闸瓦;

(二)调整机车闸瓦与轮箍踏面的垂直度、间隙以及机车制动缸鞲鞴行程;

(三)疏通撒沙通路,调整砂管喷嘴角度和距轨面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