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村镇中心幼儿园“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下载本文

米村镇中心幼儿园“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落实完善幼儿园党政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机制,强化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为实现幼儿园的办学目标提供制度保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工作实际,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的内容、形式、程序、方法以及考核监督等事项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二、决策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及方案;

2、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教学改革方案; 3、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4、全园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终止; 5、课程设置和调整,科研项目的确定与申报;

6、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大额度专项经费的确定、调整; 7、基本建设、校园规划以及其他办学资源的配置; 8、园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授予和推荐; 9、师生奖惩意见的提出; 10、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11、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重大项目安排;

1、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2、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采购等: 3、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 4、重大活动事项的安排。 (三)重要干部任免及人事安排

1、园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选拔;

2、幼儿园中层干部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后勤组长的任免。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收入、支出状况;

2、未列入预算项目,单项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三、决策形式及程序 (—)关于重大决策

1、坚持幼儿园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的原则。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本园实际情况,经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政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2、凡属教代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提交教代会审议。 3、坚持每学期定期召开教代会,由园长通报工作计划、幼儿园财务收支情况等,提交教代会审议。如遇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方案调整等重大决策,严格按照教代会操作程序执行。

㈡关于重要干部任免

1、幼儿园严格按照教育党工委“关于后备干部推荐”的文件要

求程序进行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

2, 幼儿园的中层干部由园长、副园长提名,经中心校考察征求群众意见后,提交行政会讨论决定,同意后方可决定,由园长聘任。

㈢关于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

1、使用单位自筹资金的修缮项目应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2、幼儿园使用1万元以上自筹资金的修缮项目报上级部门审批。 3、进行工程项目预算、教体局审计,签订合同。 4、施工完成后经审计方可结算。

5、幼儿园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和收入、支出状况,应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听取意见和建议。

6、其他大额资金使用及日常经费的管理问题,幼儿园党政领导班子应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在听取教代会意见后,确定集体决策的数额及管理方式。

7各项支出的发票,应由包括审批领导在内的三人签字(不得代签)后,财务部门才能报销入帐。

四、决策的实施、责任追究与监督 (一)决策的实施

1、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是党政班子成员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园长召集并主持,班子成员及党员代表参加。

3、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必须有过半数成员出席才能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