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信息统计管理制度实例

一、总则

1.为加强统计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严谨性和及时性, 提高统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此制度。 2.企业实行班组统计、车间统计和企业统计三级结合的统计制度,并按部门归类不同,分别予以统计汇总。

3.企业的统计工作由企业计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企业的统计工作。

4.企业各部门根据计划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本部门业务统计需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必须稳定,不可随便调换调动。 二、统计管理与人员分工

1.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相关部门颁发的报表,按报表内容,确定相应责任部门进行编制。报表内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时,由责任部门自行沟通协商编制。

2.企业内部因需求填制报表时,需经总经理审查同意,定为正式统计报表,分发到各部门执行;未经总经理审查批准的报表,各部门有权拒绝填写。 3.统计报表由计划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印刷、发放、收回。填好上交后的统计报表,填制部门发现错误时,可直接与计划管理部门沟通修改,不必重新填写申报。

4.经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的本部门统计报表,各下级部门应相互传阅。各主管部门上报报表时,必须认真审查,签字后方可上报。

5.需上报给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的统计报表,需经总经理签字后报送,

并且还应留有备份备档。

6.各部门进行统计工作时,必须严格的按照统计制度流程进行,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或拒报。

7.各级部门领导必须严格的重视统计工作,各部门统计工作出现差错,部门相关行政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三、统计资料的管理

1.各部门对外提供、公布的统计资料或数据, 各部门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据,应由部门统计人员根据所掌握的统计资料提供,不得乱用、伪造统计数据或统计资料。

2.各部门、各车间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计划管理部门人员安排专门人员统一管理。各种统计资料不得损坏和遗失,对于确实无保管价值的资料,应呈请领导核准后,方可销毁。

3.管理人员应将统计资料以卡片台帐形式,按时间、项目进行整理分类,以便查阅使用。

4.企业内部各部门如需查阅统计资料,应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持批准证到计划管理部门查询。

5.企业外部单位需查询企业统计资料时,必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接洽提供。

6.属于企业机密的统计资料,相关人员必须严格的保密,严防丢失;管理人员在提供统计信息时,应按照企业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统计错误的订正

1.统计资料发生错误,如当天发现,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查询修改或自行修改并注明;如次日发现,应在修改后的报表上详细说明。

2.统计报表发生重大错误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填写《统计数字订正单》,予以修正;同时将《统计数字订正单》贴在原报表上,以防日后查阅时误用。 五、统计工作的交接

1.统计岗位和统计人员原则上必须保证其稳定性,专人专职,不可随便或经常换人换岗。除非因特殊情况,统计人员才可调换工作。

2.统计人员调换工作,必须做好交接工作。统计人员调换岗位前,须在1周

之内,培训接替人员,使其能独立的工作;必须将经办工作情况全面向接替人交代清楚;必须将手头上或实际工作中的所有的统计资料与统计工具列出清单并移交。

3.统计资料主要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帐、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统计工具主要包括计算机、绘图仪、书刊等。

4.统计人员在交接工作未办妥前,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因工作调换或交接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

1.统计报表必须附有文字说明和统计报告,未附有文字说明和统计报告的报表不是正式的统计报表,不能备案存档。

2.文字说明是根据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的问题,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后果的,它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形式。

3.分析报告是以检查计划为重心,测定计划完成程度,分析计划完成或未能完成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分析报告使文字说明更加的深化和详细。 七、统计工作的考核

1.为调动统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统计的准确性,企业将对统计人员的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之中,每月一次,考核成绩与薪水相挂钩;同时,企业每年7月和12月将对统计人员的工作进行评比,奖优罚劣。 2.考核的具体标准为:

(1)考核采用倒扣分制,每月初每一个统计人员的标准分数为100分。 (2)扣分情况有:

①错报、虚报、漏报、迟报、瞒报或拒报一次,扣5分;超过三次者,每次扣10分;

②未按企业要求统计的或统计形式不规范的,扣8分; ③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未附文字说明或统计报告的,扣10分。 (3)加分情况有:

①根据统计分析报告的质量加分,每篇最高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