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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庄子生死观及其悲剧意识
作者:张宇
来源:《青年文学家》2018年第21期
摘 要:庄子可谓先秦诸子中第一矛盾之人,庄子哲学也始终存在着深刻的内在矛盾,心与身,灵与肉,无限与有限,超俗与随俗,不可言说与已经言说。清人胡文英曾言:“人知三闾之哀怨,而不知漆园之哀怨有甚于三闾也。盖三闾之哀怨在一国,而漆园之哀怨在天下;三闾之哀怨在一时,而漆园之哀怨在万世。”[1]在庄子那些冷漠颓废、不动声色、看破一切的洒脱之中,其实饱含热烈、积极、绝望的深情。 关键词:庄子;生死观;悲剧意识;至乐无乐
作者简介:张宇(1994-),女,中国古代文学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21-0-02
世人言庄子言语恣肆,超脱淡泊,能看懂内篇便能得无穷快活。《逍遥游》想象诡谲,境界宏大,确实给人无穷的浪漫自由之感。无依无待,无挂无碍的至人之境,人人心向往之,却无人能至。庄子曰:“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人之生也,与忧俱生,寿者惽惽,久忧不死,何之苦也!”老庄道家,特别是庄子眼皮底下的尘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法挽回的悲剧。在古希腊悲剧中, 希腊人同样也认识到了这种与生俱来的悲剧性,但是希腊人对悲剧性的认识,表现为对一种超自然力,一种不可抗拒的邪恶命运的关注,这种关于邪恶命运的悲剧意识浸透了整个希腊神话。换句话说,这种邪恶的超自然力就是希腊人的“道”,在希腊神话中此道最为邪恶,因其无知无识,所以毫无道理。让英雄沦落,让好人折磨,让美好毁灭……此道不因人改变,不因人的评判标准行动,人无法用自己的逻辑去理解。
“方今之时,仅免刑焉,福轻乎羽,莫之知载;祸重乎地,莫之知避。”[2]如此大悲大痛的时代,庄子既体会到人世的悲剧,却未将降临在人身上的苦难命运归罪于天道,而是内发性的发掘苦难的根源。希腊人眼中的“邪恶”是“道”的本性,而庄子认为“道”,至善、至真、至美。与儒家不同,道家从未争辩过“人之初”性是善是恶的问题,因为他们默认“本性”最为原始,最为淳朴,无知无识,无善无恶。没有标准,自然不分善恶。在庄子眼中,人与草木、与蝴蝶的价值意义相等。儒家眼中的仁义道德,于他而言是最虚伪的东西,他不以人为至尊,也不以草木为下贱,所以天地对万物等而观之,人本就与刍狗同一,美丑本就相对,自然谈不上命运邪恶。这种相对论一直贯穿在庄子思想的始终,“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互扶持固然情深意长,但却意味着遭遇不幸,倒不如各安于江海,从未相见。那么若是灾难已然发生呢?庄子没有理会这样的问题,而是直接认为,天下间的不幸,全在于人的欲望,人们为物所役,为仁义道德束缚,在造出俗世圣人的同时,亦造出了俗世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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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悲剧的根源,不在命运,全在于人的欲望。欲望伴随生命的诞生而诞生,欲望能使人产生诸多不幸与苦痛,而人生的虚幻性又否定了人的创造性,它无情地揭示人本就是一个没有希望的存在。叔本华说:“悲剧的真正意义是具有更为深远的真知灼见的,那就是说,它所揭示的不是英雄人物赎还他个人的罪过,而是原罪,也就是生存本身的罪过。”[3]在同样看清了人类的悲剧命运之后,庄子没有选择弃绝生命,而是强调“全生保身”。因为生命是一切大道的基础,在无法做到至人之境的时候,全生保身就是最高法则。肉体凡胎,庄子却企图超越自身的限制,达到造化的境界。何其困难?他自己也清楚身体的存在必须依赖外物,作为人,却要凭借负累的肉体达到形而上的解脱,所以他说“养形必先之以物”。《养生主》中是教人如何保全自身,《人间世》更是解释如何躲避官场灾祸。很多人乍一见此,揣摩庄子不过是教人在乱世中明哲保身,却没意识到,即使是太平盛世,庄子只怕也会如此主張。因为他所要借此强调的不是如何逃避社会责任,不是如何享乐。而是如何在保全自身的情况下,以负重累累的肉体凡胎,辛苦寻求他心中的大道。在没有到达他所追求的那个境界之前,这幅躯壳之所以重要,不在于保命,而在于它是灵魂唯一的容器。在达到圣人、至人、神人的境界后,方可挣脱一切负累,与天地同化,与道合一。所以当逢乱世,面对天地为炉,众生煎熬的春秋战国,庄子一心安于漆园,既不标榜救世,亦不入首阳明志,而是自比曳尾求存的乌龟。
“养生”最大的敌人是注定的死亡。庄子既辛苦寻求精神的解脱,也看到了死亡的必然性,“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其实庄子也是血肉之躯的凡人,七情六欲固不能免,当他经过惠子墓时,也会惋惜惠子之死,对于这种无可奈何的命运,庄子提出“生也死之徒, 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纪!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等安时处顺的思想。他既反对“乐生恶死”也反对“乐死厌生”,他站在极高的境界审视人类的生命。在宇宙大道的面前,人类只是天地繁衍生息的一环,生死相替如蛇咬尾,这是造化循环的一个过程。死是形体对自然的回归,是一种释放、一种自由。当死亡不再是悬在人们头顶上的利剑时候,生命就不再是人们心中的负荷,那么“为物所役”执着长生的异化悲剧自然就会减少。
“养生”是为了“养神”,既已保全性命,便需追求更高境界的生。《至乐》篇首即开门见山地提出了何谓“至乐”的终极追问。到底什么样的快乐才是“至乐”?庄子自问自答道:“吾以无为诚乐矣,又俗之所大苦也。”故曰:“至乐无乐”。此处的“无乐”指的都是世俗之乐,是短暂的乐,是相对的乐;而庄子所求是永恒的乐,是绝对的乐。换句话说,只有庄子眼中无挂无碍、无欲无求、勘破凡俗功名的至人、圣人才能体会到“至乐”。欲望既是快乐的根源,也是痛苦的根源,庄子认为消除了欲望便消除了痛苦。那么我们是否可以猜测,快乐也自然没有了?庄子回答“至乐无乐”。绝对的乐是在消除所有痛苦的前提下产生的,按照庄子的相对主义,无乐便无痛,无痛便是至乐了。道家追求顺应自然,那么自然之欲是否可逞?身体只要有活的需求,就会产生各种活下去的欲望,而“无欲”是从思想上控制住了人对生命种种外在形式的追求;但是追求“无欲”,本就已经是“大欲”,所以在庄子眼中,更高层次的“无欲”就是把追求“无欲”这一点也忘掉。
“至乐”是道家的最大欲求,同时也是无法完全实现的至高理想。这是因为“至乐”要求消除对一切外物的依赖,然而身体的存在必须依赖外在的物质,这两者之间存在不可弥合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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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对此亦有清晰的认识。所以一切又回到了一开始的推论,生即是切忧患始,活着必然产生欲望,朱光潜在《悲剧心理学》中引用了叔本华的见解,作出了进一步阐释:“一切意愿都产自需要,因而是产生自缺乏,因而是产生自痛苦。欲念的目标一旦达到,就绝不可能永远给人满足,而只给人片刻的满足;因此,只要我们的意识里充满了我们自己的意志,我们就绝对不可能有持久的幸福和安宁。”[5]那么“忘生”就是获得解脱的途径,“至人无己”,通过消除我执,毁灭自我意志来达到“虚静”的境界,将“无欲之欲”也一并去除。
庄子《齐物论》的最后讲述了庄周梦蝶的故事。庄子梦为蝴蝶而觉得自己很快意,就是从自己狭隘的自我中超脱出来,摆脱了身心的控制,与物为一,玄同物我,获得了人生的自由和逍遥。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濠上观鱼”的快乐,才能齐物我,超生死。正常情况下,人和人之间是不可理解的,因为不同。作为主体性存在,人一从自然中分离出来,他就体验和意识到自由和孤独的共生。一方面,他发现自己是异于周围事物的,他是有意识、有意志、有能力的——他发现了自身的自由性和能动性。他可以自觉自主地接触、认识和改造对象,这使他体会到自由和快乐。另一方面,他又意识到自己是孤独的,自然界里没有一样东西与他一样。那么人我、人物之间永恒的隔膜如何消除?——只有放弃自我,也就是《齐物论》中所说的“物化”。庄子哲学需要极高的思想境界,矛盾之处在于他既要求消除意志,但追求此道却需要更强大的意志。庄子强调“心斋”“坐忘”,却无疑又同时强调了意志力的作用,它们揭示了精神修养的无止境性和内心力量的巨大潜能。在精神上取消我与非我的区别,与道合一,与自然合一。當你能够成为世间万物中任意一物时,自然能够理解所有的事物,因为无我无彼,我即是彼。达到了这一境界,就会获得无限的自由。
庄子穷其一生想得逍遥,有人言庄子“无情”“无为”,岂不知这才是真正的“大爱”“大为”。“无为”是为了“至乐”,是为了无欲无求,无挂无碍的极度自由。悲剧就是一种关于人的自由的种种可能性的考察,因为无欲无求方能无所依恃,能做到无所依恃,才能达到圣人的境界。无欲无求已经超脱了人的能力所为,那么庄子所追求的“至乐”本就不是人之一类所能达到的境界。庄子太重保全自身之道,而忽视了人之为人,既然无法与天地同在,何以与天地合一?不过一点痴念而已。顺应天时,自然变化莫测,人只能顺应人道,不论是弃圣绝智,抑或是无情无己,都不再是人。超人,还是人么?所以庄子的“超人”永远是在追求的过程中无法实现的。他没有折中的办法,没有折中的选择,不能做到超人就只能在人世间有所凭依,有所牵挂,苦苦煎熬。陈鼓应先生评价:“庄子思想的最大问题”,是缺乏勇于改变现状的“奋斗精神”,他的愤世嫉俗、远离政治“充其量是完成他自己个人的完善的生活,对于社会大众是无补于事的”[6]。但是庄子的勇气不正是因此才显得更加难能可贵么?孔孟之道追求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尚属于人力所能达到的范畴;而庄子苦苦想要参透的却是超越了人的范畴而想要从根本上达到的万世太平。这种孤勇与世俗的格格不入,让他的思想纵然经历百世依旧让后来的读书人感受到他当年冥冥苦想时的矛盾与悲哀。这是作为人才能感受到的矛盾与悲哀,也正是感受到了这一份矛盾与悲哀,人才能在这样的思索里不断地进步,看清自己的面目,得到心灵的宁静与人生的升华。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