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下载本文

金龙川煤矿

各岗位防突责任制

二零一七年三月

1

矿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是本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审定、颁发本单位的防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定防突安全生产计划。

三、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突所需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

四、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防突情况,解决防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定期组织防突工作专项检查,并进行分析总结,对防突工作进行全面平衡。

六、重视防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本单位职工进行防突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突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七、积极组织防突科研攻关,设立防突研究奖励金,奖励在防突研究和实践中取得成绩的有关人员。

八、按规定为职工配备保障防突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2

九、矿井发生突出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负责抢救指挥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

总工程师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审查防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制定各工种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协助矿长具体负责防治突出工作,全面平衡防突工作。 3、加强防治突出工作技术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年度防治突出措施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4、加强区域预测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填绘瓦斯地质图,对井下区域突出危险性进行划分,对瓦斯实行分区、分级管理。

5、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6、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防突办公会议,解决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步的防突工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