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层员工PBC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下载本文

中、基层员工PBC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目的】

第一条 强化以责任结果为导向的价值评价体系,不断提高人均效益,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 适应公司业务变革和功能型工作文化向流程型、时效型工作文化的转变,促进跨部门团队及与之相适应的团队文化的建设。

第三条 进一步优化原有的绩效考核制度,解决考核实践中出现的“多绩效评价者、多角色、矩阵式”运作方式中的问题,逐步形成全公司统一、完善、均衡的绩效考核制度。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层干部和基层已转正员工。

第五条 试用期间的员工考核按照《新员工试用期综合考核办法》执行。 【理念】

第六条 员工的工作分为本部门工作和跨部门团队的工作,没有派出的概念。

第七条 绩效考核是立足于员工现实工作的考核,强调员工的工作表现与工作要求相一致,而不只是基于其在本部门或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进行评价。

第八条 作为基于绩效管理思想的绩效考核方法,绩效考核必须自然地融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才有其存在价值。双向沟通的制度化、规范化,是考核融入日常管理的基础。

第九条 通过绩效辅导帮助下属提升能力,与完成管理任务同样都是管理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原则】

第十条 结果导向原则: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应当体现在工作绩效的改进上。考核应该引导员工用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不断追求工作效果。

第十一条 目标承诺原则:考核期初双方应对绩效目标达成共识,被考核者须对绩效目标进行承诺。目标制订和评价应体现依据职位分类分层的思想。

第十二条 考、评结合原则:考核期初部门应界定绩效评价者,评价时,须充分征求绩效评价者的意见与评价,并依此作为考核依据;绩效评价者应及时提供客观的反馈。

第十三条 客观性原则: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注意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考核形式】

第十四条 中层干部,采用月度PBC绩效考核形式,即在月度结束时,由直接上级依据下属该月度的个人业绩承诺进行考核。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是中层干部年度综合评议的重要输入。

第十五条 基层员工的PBC考核分为周PBC绩效考核、月度PBC绩效考核两种考核形式,各部门可按照以下的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确定各族员工的具体考核形式,但要求部门内保持一致。

1、周PBC绩效考核:适用于基层员工,指在周度结束时,由直接上级依据下属该周的个人业绩承诺而进行的考核,月度汇总,按平均结果划定月度等级。

2、月度PBC绩效考核:适用于基层员工,指在月度结束时,由直接上级依据下属该月的个人业绩承诺而进行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