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医药企业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一、 应收账款控制的两个重要指标为:信用额度、信用期。其中信用额度依据客户综合情况滚动制订(参见信用额度滚动制订实行办法),信用期统一规定:商业最高为三个月,直销医院最高为四个月。应收帐款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二、 分项管理制度: 1、客户开户管理:

1-1、 对于新增客户,由销售代表填写“开户、授信申请

表”并附上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医院为医疗机构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各级业务经理审核后交会计部,会计部就所提供的证照予以复审,合格后予以开户,相关信息录入档案。 1-2、 新增客户原则上不授予信用额度,但业务部门认为该客户资信条件良好,可以赊销的,应在申请表上填写信用额度,经合格的法人或自然人担保,销售经理、销售副总裁、财务总监核决后方可授予信用额度。

2、 客户档案管理:

2-1、 所有客户均应提供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全称、简

称、公司地址、发货地址、电话、传真、开户行、税号、帐号、法人。

2-2、 客户更名时,须提供新旧公司同时盖公章的更名通

知、新名称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股东构成,并出具由新公司承担原公司债务的申明。

2-3、 客户更改其它档案时,必须提供书面通知。 2-4、 客户的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许可证)、药品经营许

可证、纳税登记证每年更新存档一次,时间要求与客户的年协议同步。

2-5、 有关客户的所有档案信息、客户函证、对帐调节表、

其他档案,全部由应收账款会计及时录入微机,档案文本整理完毕统一装订保管。

3、 应收帐款信用额度管理:

3-1、 公司信用额度依据客户发货、回款、外欠、地域情况等采用一定的计算公式,按季度滚动核定,年度则对所有客户予以全面修订。

3-2、 对追加信用额度的申请,由销售代表填写“开户、

授信申请表”,并经各级经理、销售副总核准后交会计部,会计部将结合该客户的历史资料和核定额度予以对照,对超出核定信用额度的客户报财务总监核准。

3-3 临时超信用额度或信用期限的发货,销售代表写签呈,经商业经理提呈,销售副总核准,财务总监签字后方可发货。

4、 销售合同管理:

4-1、 销售合同由销售代表整本领用,一次最多2本,交旧领新,领用者对合同的使用负全责,缴销合同必须整本交回,作废合同需联次齐全,遗失合同需上级商业经理签字确认。交回的合同必须为原件(红章)。

4-2、 所有发货合同必须有供销双方盖章签字,合同内容

必须填写齐全、清晰,不得涂改,销售人员不得替代客户签字、盖章,否则,合同一律退回。 4-3、 销售代表发生变动时,其已领用合同要办理移交手续或退回,否则,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直接主管经理负全责,并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4-5、 对发货、开票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由业务人员在

合同空白处醒目加注,否则视同一般原则处理。 4-6、 合同存根交至会计部后,与计算机中已发货合同核

对,对合同存根件与传真件不符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销售代表负责。检查后分办事处或分省装订存档备查。

5、 销售发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