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CMA RBT214-2017标准条款对照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序号 BR/T214-2017内容 当客户要求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包含对标准或规范的符合性声明(如合格或不合格)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相应的决定规则。若标准或规范不包含决定规则内容,检验检测机构选择的决定规则应与客户沟通并得到同意。 分包 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 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和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 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时,应将分包项目予以区分。 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分包前,应建立和保持分包的管理程序,并在检验检测业务洽谈、合同评审和合同签署过程中予以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禁止分包的项目实施分包。 采购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 明确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等的购买、验收、存储的要求, 并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 服务客户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 包括:保持与客户沟通,对客户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跟踪客户的需求,以及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4.5.5 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资质认4.5.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 5 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体现分包项目,并予以标注。 4.5.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4.5.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 6 明确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验收、存储的要求 , 并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 4.5.7 保持与客户沟通,跟踪对客户需求的满足,以及允许客户或其代 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4.5.7 2016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CMA RBT214-2017标准条款对照表 序号 4.5.8 评 审 内 容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 序号 BR/T214-2017内容 投诉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 明确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跟踪和记录投诉,确保采取适宜的措施,并注重人员的回避。 不符合工作控制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工作的处理程序, 当检验检测机构活动或结果不符合其自身程序或与客户达成一致的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实施该程序。 该程序应确保: a) 明确对不符合工作进行管理的责任和权力; b) 针对风险等级采取措施; c) 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价,包括对以前结果的影响分析; d) 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做出决定; e) 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 f) 规定批准恢复工作的职责; g) 记录所描述的不符合工作和措施。 纠正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和改进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管理评审、人员建议、风险评估、能力验证和客户反馈等信息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5.8 明确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的处理程序, 明确对不符合的评价、 决定不符合是否可接受、 纠正不符合、 批准恢复被停止的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 4.5.9 4.5.9 4.5.10 该程序包含检验检测前中后全过程。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时,采取纠正措施的4.5.程序; 10 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 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