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操作手册-发票 下载本文

1.2发票库房代码设置 1.2.1业务流程

发票库房类型分为:主库房、发售柜台、代开柜台; 1)代开柜台只能用于普通发票代开; 2)发售柜台只能用于发售发票;

3)主库房用于库房调拨或柜台调拨,不能用于发票发售或发票代开。 1.2.2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发票管理】—【发票初始化】—【发票库房代码设置】 新建主库房、发售柜台或代开柜台

1.选择左侧税务机关树中需要建立的主库房、发售柜台或代开柜台的机关或部门;

2.右边录入发票库房名称(所属税务机关 + 发票库房类型名称) 3.选择发票库房类型;点击下拉框选择主库房、发售柜台和代开柜台

4.点击【保存】,系统保存发票库房信息并显示在下方的发票库房信息列表中。 5.选择点击显示在下方的发票库房信息,点击【作废】,系统自动将库房状态“启用”变为“作废”状态。

1.1.3注意事项

1、主库房职能设置只能在税务机关或办税服务厅中设置一个主库房,不能在部门中设置主库房。

2、每个税务机关可以设置多个发售柜台、代开柜台。 1.2发票库房管理员设置 1.2.1业务流程

设置发票库房管理员,用于建立库房与管理员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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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发票管理】—【发票初始化】—【发票库房管理员设置】

操作一:新增发票库房管理员 1.点击【新增】,系统显示如下界面;

2.选择发票库房名称;

3.选择库房管理员所在机关及部门; 4.选择该机构及部门下的税务人员;

5.点击【保存】,系统保存发票库房管理员信息;

如果需要再新增发票库房管理员,重新执行第2-5步骤即可;否则点击【关闭】,返回到上一环节。

操作二:作废和启用发票库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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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需要作废的发票库房名称;

2.点击【作废】,系统作废发票库房管理员。

操作三:启用发票库房管理员 1.选择已作废的发票库房管理员;

2.点击【启用】,系统重新启用发票库房管理员。

1.2.3 注意事项

1.一个主库房,可以对应多个库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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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个发售柜台,只能对应一个库房管理员。 3.一个代开柜台,只能对于一个库房管理员。

4.一个人员可以是所有类型发票库房(发售柜台、代开柜台、主库房)的管理员。 1.3发票库房管理员调拨权限 1.3.1业务流程

设置发票库房管理员可以调拨的发票种类,用于库房管理员在发票库房调拨或发票柜台调拨中可调拨的发票种类。 1.3.2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发票管理】—【发票初始化】—【发票库房管理员调拨权限设置】

操作设置可调拨、取消库房管理员可调拨的发票种类 1.选择左侧的税务机关树中的机关或部门;

2.选择发票库房管理员,系统显示当前库房管理员可调拨发票种类及发票种类待选列表;

3.从发票种类待选列表中选择其可调拨的发票种类,点击“>>”,将选中的发票加入到右侧列表中,系统设置为可调拨;或点击“<<”, 将选中的发票返回到左侧列表中,系统将取消库房管理员可调拨发票种类。

4.点击【保存】,系统保存该库房管理员可调拨或取消该库房管理员可调拨的发票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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