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度隐患排查资料要在当月25日前发送到公司防治水办公室。
第六章 井下防治水
第十九条 冲积层水的防治。
(一)对开采影响范围内的松散层岩性、厚度、含隔水层特征,以及基岩界面起伏等情况,都要基本查清。否则,必须在浅部采区上方用物探和钻探相结合进行补充勘探。
(二)冲积层底部含水或有砾岩分布时,应进行“三带”发育高度的观测研究工作。
(三)开采被冲积层覆盖的煤层时,必须合理留设安全煤岩柱。煤岩柱的留设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当冲积层底部为稳定的粘性土隔水层,且厚度大于采厚的5倍以上时,按留设防塌煤柱进行开采,即允许冒落带顶点接近该层底界面。
2.当冲积层底部为弱含水层或疏干的含水层,或有稳定的粘性土隔水层且厚度在3~5倍采厚时,按留设防砂煤柱进行开采,即允许导水裂缝带顶点波及松散层,但不允许冒落带接近该层底部。
3.当冲积层底部为中等以上富含水性的含水层或无疏降条件时,按防水煤柱留设,即不允许导水裂缝带波及水体。
安全煤柱留设按《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以下简称“三下”开采规程)附录六执行。
(四)冲积层下采煤的安全煤柱留设高度,按矿井设计执行,矿井设计中没有明确时,由矿编制安全煤柱留设方案设计,经公司、县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五)经批准的冲积层安全煤柱,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 17 -
煤柱内一般不得开掘巷道。确需提高回采上限时,必须编制提高回采上限开采设计,经公司、县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六)在安全煤柱附近进行采掘活动,必须做到: 1.掘进施工要加强顶板管理,防止抽冒。
2.采煤工艺必须满足能够有效地控制采高和防止抽冒的要求,确保实际采高不得大于计算安全煤柱时所采用的煤厚或采高数值。
3.回采前必须查明高角度断层,对高角度断层,要制定防止断层导水和沿断层带抽冒的措施。
4.工作面要保持正常推进,加强顶板管理,禁止抽冒,工作面排水系统可靠、通畅。
5.坚持做好井上、下水文地质观测,随时核查安全煤柱的实际尺寸,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煤层顶底板砂岩水的防治。
(一)有煤层顶、底板砂岩(侵入岩)裂隙水害的矿井,开采前要做好煤层顶、底板裂隙含水层水文地质基础工作。
1.调查采区(工作面)裂隙含水层的岩性特征,富水性及水质情况。 2.预测采区(工作面)含水层(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 3.分析并预测采区(工作面)可能的集中涌水地点或范围。 (二)开采受顶、底板砂岩水害影响较大的煤层,在采区阶段设计时必须布臵轨道巷(排水巷),机巷低洼处应布臵联络眼或采用钻孔与轨道巷(排水巷)贯通。
(三)回采工作面顶板导水裂缝带范围或底板破坏带范围内分布有砂岩含水层,回采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较大的涌(淋)水影响生产时,必须在机巷或轨道巷(排水巷)预先采取钻孔或高位巷疏放砂岩裂隙水。
(四)巨厚坚硬岩层下开采必须做好“离层水体”防治工作。
- 18 -
1.调查坚硬岩层厚度、岩性、结构。坚硬岩层下煤层覆岩的厚度、岩性、结构。编制采区(工作面)坚硬岩层、覆岩厚度等值线图、剖面图、岩层对比图等资料。
2.进行覆岩含(隔)水层划分,确定含水层富水性及其与其它含水层之间的补给关系。
3.预测“离层”发生的位臵、充水的可能性。
4.应采取密集钻孔疏放顶板水。“离层”位于开采导水裂缝带以内的工作面,按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执行。“离层”位于开采导水裂缝带以上的工作面,顶板放水孔必须施工至坚硬岩层底板,走向间距不大于30m。放水钻孔必须布臵在开采影响带以外地段,保证采前、采中、采后的放水效果。放水钻孔必须采取防塌孔,防缩径措施。
第二十一条 煤层底板灰岩水的防治。
(一)凡开采9(10)煤层的矿井,必须预防底板突水,做好底板灰岩水的防治工作。
1.全面整理已有勘探、生产资料、分析研究底板灰岩含水层的水文地质特征和矿井突水规律。
2.查明灰岩含水层的富水性,煤层底板有效隔水岩柱厚度等水文地质条件,建立健全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定期观测地下水动态变化。
3.开展灰岩水原始导高,采煤对底板的破坏深度及在地压、矿压和地质构造等因素综合作用下突水问题的试验研究。
4.编制隔水层或相对隔水层等厚线图,灰岩等水位(压)线图及突水系数等值线图,圈定出可能的突水危险区。
5.预计矿井涌水量,根据最大涌水量建立相应的抗灾排水能力。 6.新建矿井、新开拓采区应实行分区隔离开采措施。隔离开采方案在矿井、采区设计中提出,经公司组织审查批准后严格执行。
- 19 -
(二)在9(10)煤层底板布臵井巷工程时,必须留设“安全隔水岩柱”,确因工程需要实际隔水岩柱不能达到“安全隔水岩柱”的井巷工程,掘进施工时必须采用物探和钻探手段超前探测巷道前方的突水异常区,对危险段应进行探放水或底板注浆加固。
安全隔水岩柱(H安)按下式计算:
t?L(?2L2?8Kpp??L)4Kp
式中:t--安全隔水层厚度,m;
L--巷道底板宽度,m;
?--底板隔水层的平均重度, MN/m3;
Kp--底板隔水层的平均抗拉强度,MPa; p--底板隔水层承受的水头压力,MPa。
(三)受底板灰岩水害威胁的9(10)煤层采区设计开采前必须采用三维地震或其它手段查明采区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岩溶陷落柱、落差较大的断裂构造及煤层和灰岩的赋存情况;建立采区灰岩水位(压)观测、放水系统,采用井下放水试验、连通试验或其它技术手段查明灰岩含水层的富水性及补给条件;根据井上、下勘探(试验)成果,对灰岩含水层的可疏性进行评价。
(四)受底板灰岩水害威胁的9(10)煤层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做好以下防治水工作:
1.采用钻探及高密度电法、音频电透视、坑透等物探技术或其它先进技术方法查明工作面底板含(隔)水层厚度变化,灰岩富水性,构造展布情况,突水异常区及可能存在的岩溶陷落柱。水害威胁严重的地点,物探工程选择两家单位采用不同方法独立施工,相互验证。
2.根据勘探成果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开采意见并编制防治水工程设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