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服务大厅用户操作手册
本,到缴存管理部单位业务窗口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代码证件正(副)本(或其他证件,如税务登记证或政府批复文号)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书》原件(制式文本,到缴存管理部单位业务窗口领取)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建行指定窗口,办理更换网银盾手续。
2 账户管理 2.1个人新开户 功能介绍:
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直接申报单位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缴存基数、单位比例、个人比例、月汇缴额、手机号码,建立个人账户,同时办理短信签约。这里提供单个开户及批量开户两种方式。
操作说明:
第一步:单位登陆后,点击左边菜单栏第二步:进入个人新开户页面后,如下图:
第三步:(单笔开户)可直接输入待开户的个人相关信息。出生日期及性别可自动通过身份证件号码判断取得不需要录入,首次参加工作时间与手机号码可不填写。按高比例缴存的职工可将单位比例及个人比例修改为20、15,其他比例类型不允许修改。
注:代办机构办理此业务则必须输入委托代办单位编号,点击查询,返显出委托代办单位名称及相应的信息,非代办机构不显示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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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
按钮,跳转添加成功页面。
点击
按钮后,新开户信息则导入到待开户清册中。
如数据有误可直接点击如单笔开户,则点击右侧
按钮。
按钮,显示“新开户操作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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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开户)单位在批量开户页面下载“个人开户导入模板”。
在批量开户页面中“总开户人数”项中添加待开户总人数,点击浏览,选择导入的excel数据,点击“批量导入”。
页面会返显下图,并将批量数据添加到开户清册中。如有遗漏,也可后续添加单笔开户数据到开户清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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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总开户人数是否正确后,点击
按钮,交易成功。
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打印凭证,开户凭证可在网厅凭证补打中补打,也可在前台补打,开户业务可以在查询菜单中查询。
注意事项:
(1)证件类型为:军官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住证的只能在前台开户。
(2)缴存基数最低为上年度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3)个人新开户后,请单位经办员5个工作日内,持新开户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信息采集,以便及时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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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单位信息修改 功能介绍:
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对本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变更。
操作说明:
第一步:单位登陆后,点击左边菜单栏第二步:进入单位信息修改页面,如下图:
第三步:点击码、单位经办部门。
按钮,进入修改界面:可修改项:经办人、手机号、经办人证件号
第四步:点击
按钮,确认更改信息无误后,点击
按钮,显示单位信息,点击
按钮,单位信息修改成功,返显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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