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记 录
2019年1月
日常养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交底地点 交 分部工程 施工、安全、保通作业 日 期 交底内容: 一、道路养护施工常见安全事故 (一)、施工路段施工安全标志不齐全、警示距离不够;现场安全保通人员责任心欠缺、离岗,造成现场交通指挥疏导混乱,发生交通事故; (二)、施工车辆肆意停放车辆、调头、违章、违规驾驶造成车辆交通事故;长下坡路段警示提醒、保通人员擅自改变交通标志,发生失控车辆冲进施工区域,造成交通事故; (三)、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穿戴齐全反光工作服,在道路上横穿公路,走出施工控制底 区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防护用品,发生碰撞、坠落等安全事故。 内 容 二、日常养护施工安全标志、锥桶摆设及要求 施工时路面宽度有限,采用如下保障通行方式施工:采用单幅间隙性通车;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提示标志标牌,提醒通过该路段的车辆驾驶人员施工路段信息,在通过该路段时小心谨慎驾驶服从现场保通人员的指挥,从而实施预防控制。工程施工期间施工路段按4人的标准来配置现场保通人员,作业期间实行不间断的巡逻,及时扶正、清洗、更换安全设施,以确保施工段落的安全设施的规范和完好; (一)、施工控制区采用临时占用车道的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养护施工现场标志设置严格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执行。 (二)、保证施工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并在未完成施工前,不随意撤除或改变其位置、扩大或缩小控制区范围。 (三)、施工控制区由警告区(S)、上游过渡区(Lj)、缓冲区(H)、工作区(G)、下游过渡区(LX)、终止区(Z)组成。 各区长度为:S——1600M H——100M G——根据需要确定
交 底 内 容 LX——30M (四)、在高速公路限速120km路段作业时,行车道、超车道封闭交通安全标志设置为:前方施工1600米→限速80→限速60→道路变窄→警示频闪灯→导向标志→前方施工***米→附设警示灯的路栏→解除限速60。 三、其他道路施工安全行为管理要求: (一)、严格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及安全保通管理人员统一穿着制式安全反光标志服,不得穿拖鞋上路作业,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二)、上下班途中,按规定搭乘车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三)、严禁酒后上路作业或在作业中打闹、嬉戏、闲谈,保证专心作业; (四)、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正确操作各种施工机械和使用各种施工器具,杜绝错误操作造成意外事故发生; (五)、现场施工及安全保通管理人员的活动不得超出施工控制区,若需要小憩时,必须在施工区域外安全的地方; (六)、除特殊情况必须进行施工作业外,一般情况下不得在夜间、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下进行作业; (七)、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是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至少一名安全员,佩带安全袖标,配备哨子、喇叭等,观察作业过程中道路上的车辆动态,如遇失控车辆或社会车辆闯入禁区,安全员采用哨音、喇叭音的方式通知施工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段。同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发现的任何安全隐患和不按要求和规定进行作业的行为,坚决制止并要求及时整改。二是服从交警、路政、昭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对其提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要求及时整改。 四、车辆驾驶员 (一)、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管理,听从指挥,出入施工区域提前与安全保通及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对交通进行管制后确认后方可进出施工区域; (二)、对车辆经常性检查保养维修,禁止病车上路作业,按规定停放车辆; (三)、倒料倒车时,检查车后车下有无机械杂物人员及其他影响行车动车异物,做好相关行车记录; (四)、按规定要求办理齐全相关证件,禁止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严禁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五)、文明驾驶,安全行车,服从交通管制,禁止随意掉头,逆向行驶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机械设备操作员 (一)、人员: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准无证操作,不得操作与操作不相符的机械(专人专机),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特种机械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二)、工作前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油、机、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操作机械是否灵活可靠,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三)、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齐全。施工机械停放符合安全要求。 (四)、工作中观察:指示灯和仪表、工作和操作时机械有无异常响声,工作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五)、工作后保养:工作机械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进行例行保养。做好交班前的准备工作。填写好机械作业记录。 六、保通人员 (一)、现场保通人员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配合现场做好施工保通安全工作; (二)、施工期间两端保通人员,手持对讲机,保证现场信息畅通,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相关规定及报批的保通方案对现场进行交通管制; (三)、配合交警路政参与安全保通交通管制工作,施工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上报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施工人员设备安全; (四)、观察现场地形路况,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交通临时管制点,保障自身安全。 七、施工临时用电 (一)、室内照明线路应用瓷夹固定。 (二)、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 (三)、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 (四)、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等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五)、电气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六)、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七)、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他人不得任意操作; (八)、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结束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九)、大型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十)、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连锁保护。 八、道路施工 养护施工现场标志设置要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执行;雨、雾等视距不良或路面结冰情况下不得施工;养护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需夜间加班施工的必须做好夜间施工现场管理,标志、警示灯、照明按夜间施工要求设置;当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当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为养护维修作业而设置的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 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 (二)、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套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 (三)、在高空作业或起重作业的施工现场时工作人员必须配戴盔式安全帽。 (四)、乘坐施工单位车辆(货车除外)进出施工现场; (五)、不准在作业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和物料置于作业控制区以外; (六)、不准擅自变更控制标志和区域或扩大作业范围; (七)、不得随意横穿高速公路; (八)、不得有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为。 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施工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处置程序。如施工现场发生一般交通事故时,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将实际情况报告交警、路政、养护等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即用施工现场标志锥桶、标志牌隔离事故现场,提示车辆慢行,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事故处理结束,再组织施工。如施工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立即停止施工,并寻求120救助,及时将实际情况报告所在片区主管的交警、路政、养护等部门,同时报告主管部门的领导,采取相应的措施,采用施工现场标志锥桶、标志牌隔离事故现场,提示车辆慢行,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事故处理结束,再组织施工。 (二)、施工现场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立即停止施工,寻求120救助,及时将实际情况报告主管部门的领导,事故处理后,再组织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