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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员工传染病三级防控的措施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传染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江苏省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工作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教职员工传染病三级防控的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传染病防控工作不仅是关系到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还关系到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必须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苏州市疾控中心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严防传染病在校园里的发生和蔓延。 二、落实科室、学院(部)/职能部门、学校三级防控体系

建立科室、学院(部)/职能部门、学校传染病三级防控体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党委书记为责任人,各部门、学院设因病缺勤考勤负责人、报告人。 1、加强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查、报告、追踪、管理制度。

各学院、部门考勤负责人,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报告等工作。负责人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员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和确诊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校医院保健科。校医院保健科、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其进行追踪、管理和处置工作。

2、负责人应经常了解教工的健康状况,发现教工中有疑似传染病和确诊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校医院保健科。

3、公费医疗办在教工体检、医疗费用报销中发现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校医院保健科。

4、相关部门应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和物业人员的健康监测。食堂和物业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及时报告校医院保健科。 三、加强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改善室内通风

加强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等人群密集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使用空调时,要注意定期开窗通风。 四、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提高教工健康意识。

向师生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对传染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五、及时有效处置传染病疫情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在苏州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各职能部门、学院(部)积极配合校医院做好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 苏州大学医院保健科联系方式:

电话:67165894;邮箱:xyybjk@suda.edu.cn;QQ:3239947494(苏大医院) 苏州大学医院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学校传染病三级防控流程图

附件:学校传染病三级防控流程图

师生、负责人发现有传染病确诊患者 师生、负责人发现有传染病疑似症状者 师生、考勤负责人在因病缺勤者中发现有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 学院、部门 校医院 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 到传染病定点医院就诊 确诊病例 排除传染病 立即向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处理疫情。 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