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条 水运
进一步提升城区范围内沅江三级通航标准,提高常德港1000吨级的停泊水平和年吞吐能力,加
速与德山货运站联运工程建设,发挥常德港铁水联运运输作用。
城区内分散布置的港区,应与沅江两侧城市用地功能协调和与进出道路衔接顺畅,应对现状布局进行适当整合,规划分散港区要向沅江下游集中布置,危险性货物码头布置最下游,并独立分开。 主要调整德山码头整体向下游设置,落路口码头、夹山寺码头整合到德山码头,盐水港码头保持
现有规模,远期应考虑向下游发展。
第117条 航空
除满足近期机场设施建设规模并预留远期用地外,规划一条与机场连接的快速道路,实现居民对外航空的快速出行,一是江北、江南利用机场路,二是德山利用兴德路和向西的机场联络线。
第118条 市区内外交通衔接设施布局
1、高速公路出入口:规划区内将形成“一环六射”高速公路布局。在放射方向上将形成4处互
通立交;为保障各个方向进出城较为方便,规划进出口立交6处。
2、公路客运枢纽:规划5处公路客运枢纽。一级客运枢纽站为3处,分别是常德汽车总站、常
南汽车站、常德汽车东站。二级枢纽站2处,分别是常德汽车西站、德山开发区汽车站。 3、物流园、物流中心(货物枢纽):作为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常德具备成为西北区域物流城市的优越条件,城区内共规划2处大型物流园和6处物流中心。2处大型综合物流园为常德综合物流园和德山综合物流园;6处物流中心为德山火车站物流中心、柳叶湖物流中心、德山南部物流中心、
桥南物流中心、常德东物流中心和丹溪路物流中心。
20.3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第119条 城市道路网络发展目标
道路网目标:至2030年,建成功能完善、等级匹配、畅通、高效、安全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 建设快速路70.74km,干路密度达到3-4km/km2,人均道路面积16.48m2/人,城市道路面积率16%。 交通运行目标:高峰小时期间沅江两岸组团之间机动车平均行程车速不低于40km/h,出行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北部组团与外围片区平均行程车速不低于35km/h;组团内部之间平均车速不低
于20km/h,出行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第120条 城市道路网络发展策略
区域差别化策略:根据城市“一带两轴三城区”用地功能结构,发展轴上的道路设施应适度超前,以加强三城区之间通畅、快速联系,形成城市拓展的骨架。外围片区的道路设施优先建设,带动片区土地利用与开发。中心城区道路以改造为主,建设为辅,重点打通瓶颈和建设中心城区道路的微循环
系统。
产业布局调节策略:确保建设与重大产业布局相关的道路,通过道路建设推动产业布局的进一步
优化。
第121条 城市道路网络发展任务
1、规划形成与城市功能主轴契合的快速通道,早日建设快速路,实现南北城区快速交通联系,
提供设施保障,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2、扩展现有干道系统,确保各个功能片区之间的联系。
3、建设关键断面的交通通道如过江、过河通道,铁路通道等,保证各城市组团间的顺畅联系。
4、完善道路网结构,形成合理级配,正确处理交叉口交叉方式和用地控制。
第122条 城市道路网络布局结构
根据常德沿江两岸分区独立特征,规划形成与各城区用地结构相适应的“环型+放射+分区棋盘道路”布局型式。是由快速路、主干路(骨架性主干路、一般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道路四种等级组
成。
第123条 快速路
规划形成连接三城区的“环型”和对外“放射”城市快速路系统。“环型”为两条南北向和两条
东西向形成的环形城市快速路。“放射”为各方向对外的城市快速路。
快速路包括由沅江以北的常德大道、沅江二桥、沅江以南的常德大道、金丹路、沅江三桥、机场
路和兴德路、紫缘路、柳叶路以及洞庭大道部分快速路组成。快速路共计70.70公里。 考虑常德山水园林城市景观需要,快速路可以采取准快速路的形式,避免大量的立交和高架桥梁。
第124条 骨架主干道
规划形成“七纵七横”共十四条骨架性主干路。
七纵包括丹溪路、皂果路-阳明路、紫缘路-沅江大桥-善卷路、太阳大道、朗州路北段、德山大道、知青路-经十九路。七横包括柳叶路、洞庭大道-东驮路、鼎城路-建设东路、金霞大道-港区路、
江南大道路-莲池路、桃林路和纬十五路。
第125条 其它主要道路
结合用地功能,完善、优化其它干路线网,规划重要支路,与快速路、骨架性主干路共同形成等
级匹配的方格网状道路系统。 第126条 规划道路指标
规划城市干路密度达到3.00km/km2,人均道路面积16.48m2/人,城市道路面积率16%。
第127条 道路红线规划
城市道路红线规划宽度:快速路50-60m,主干路40-60m,次干路25-45m,支路15-25m。
第128条 交叉口规划
快速路网络节点规划控制:规划与快速路相交设置全互通式枢纽立交7处,各占地8-12公顷,
14处简单立交,各占地2.5公顷。其它与主要干道相交设置展宽式信号灯交叉口。
主次干路交叉口规划控制指导:为展宽式信号灯交叉口,根据交通量采取渠化设计,增加进出车
道,在距离交叉口60~100m的范围内,道路红线增加2~4个车道的宽度。
第129条 过江通道规划
通过对跨沅江交通需求预测分析,至2030年,高峰期间跨江机动车交通需求为18000pcu/h,现状和原规划能提供跨江车道通行能力为13600pcu/h,既有大桥已不能满足需求,需增加过江桥梁或
隧道适应交通增长。
1、规划保留现状沅江大桥、沅江二桥及上版规划的沅江三桥。
2、考虑G207改线,远期新增加G207公路大桥1处,起分流过境交通作用。
3、规划新增加德山工业园与东部用地联系跨江桥梁1处,位置沿经十九号路向北,桥梁提供不
少于6个机动车道通行能力。
4、规划江南与东部用地跨江桥梁1处,位置沿金霞大道向东;同时也能起到江南与德山间交通
的分流作用,打破江南与德山之间的交通设施瓶颈制约。
5、考虑未来需求的弹性,增加江北与江南,江南与德山的交通联系,规划远景预留通道2处,
一处位置在阳明路向北的跨沅江通道上,另一处是江南大道与德山大道的越江通道上。
20.4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第130条 公共交通发展目标
1、充分发挥城市公共交通的作用,提高公共交通的可达性和服务水平,巩固并进一步提升公共
交通在客运交通中的主体地位。
2、建立常规公交为主体,快速公交为骨干,出租等多方式协调利用,功能层次明确、网络布局
合理、换乘衔接方便的优质公交服务体系。
3、以一体化客运枢纽为中心,加强与其他客运方式的衔接。
4、实现城市以“步行+自行车+公交”等绿色出行方式为主体的合理城市交通方式结构。2020年
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25%,2030年力争达到35%。
5、80%居民公交出行时间不超过35分钟,居民公交出行换乘率不超过1.3。
第131条 公共交通发展策略
协调土地利用和公共交通发展,利用城市公共交通引导城市空间的有序拓展和布局结构的调整。 完善交通系统的票价政策与体制,协调公共交通与私人交通、公共交通系统内部等各交通方式比
例,保障公交系统的良性发展。
提高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比例,完善政策性补贴机制。
积极稳妥推进公共交通特许经营,加大政府对公共交通行业服务水平的监管。 科学规划城市公交线网和场站枢纽,利用高科技手段建设智能化的公共交通运营系统。
第132条 公共交通发展任务 1、加快城市快速公交线的建设。
2、调整常规公共交通线网,建立不同等级合理衔接的公共交通网络服务体系。
3、加强公共交通枢纽换乘站的建设。
4、明确政府企业各自权责,实现管运分离和独立监督。
第133条 公交线网布局结构
在主要客运走廊上,布设BRT快线和公共交通专用道,调整公交线网结构,组织中心城区“干支
线”模式的常规公交运输,形成不同层次间公交线路的合理分工与高效衔接。
第134条 公交快线和专用道走廊
1、规划“十字+长环”型BRT走廊,线路总长度约86.2km,主要沿城市快速路和武陵大道、洞庭大道及善卷路骨干性主干路上布置。承担中心城区骨干客流走廊的服务,同时支撑城市空间发展战
略。
2、在规划BRT骨干客运系统基础上,在城市三城区核心区的柳叶路、紫菱路、人民路、皂果路、紫缘路、太阳大道、鼎城路、金霞大道、德山大道和和桃林路等道路上,布设公交专用道系统,以保障公交干线运输服务水平。在江北城区形成“5横7纵”公交专用道网络。在江南城区形成“3横2纵”公交专用道网络。在德山形成“3横2纵”公交专用道网络,全市共计113公里。布设公交专用
道系统。
第135条 公交车辆发展预测
至2020年。中心城区内公交出行需配置公交车约1700标台,万人公交车拥有率15标台。2030
年内公交出行需配置公交车约3100标台,万人公交车拥有率20标台。
第136条 公交换乘枢纽规划
规划在中心城区布设市级公交枢纽(一级枢纽)7个,片区级公交枢纽(二级枢纽)22个。
第137条 公交场站设施规划
1、规划2020各类公交场站需求用地总规模达40公顷,2030年各类公交场站需求用地总规模达
66公顷。
2、高级保养、修理厂:规划在金丹西站、公交东站、鼎星工业园(南侧)和德山南站城区边缘
地带布局高级公交保养场、修理厂,每处规划控制用地1.0~4.5公顷,总用地为9公顷。 3、综合停车场:规划在公交三公司、公交二公司、公交总站北、德山南部布局兼有停车和保养功能的综合公交停车场,夜间停车规模控制在总停车量的70-80%,总用地为26.6公顷,其它由有条
件的枢纽站提供部分停车用地,每处规划0.2~0.3公顷夜间停车场。
4、枢纽和首末站:在详细规划中落实枢纽和公交首末站,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每3~5万人的居住区设置1~2个首末站,每个站的用地面积宜在1300~1500m2左右;二级以上枢纽站按照每处占地原则按照5000-20000平方米设置,具体用地规模需要结合客流
预测需求和建设形式以及周边用地情况综合考虑,枢纽和首末站总用地为40公顷。
第138条 出租车规划
2020年出租车车辆控制在2000辆,2030年控制在2500辆,万人拥有量分别为20辆和18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