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9年推免生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18〕165号文件)的精神,提出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原则
推免接收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整个接收过程平稳、有序、零差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长:严俊杰、何茂刚 副组长:秋穗正、韦娜
成员:系所负责研究生工作主任、面试专家、院办教学工作人员 2.面试专家组可由包括退休教授在内的学科教授、副教授组成;面试可以视情况采取现场面试(含赴外校)及视频、电话等交互式面试。
三.接收条件
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通过面试考核,可被招收为我校研究生:
1.所在学校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2.所在专业为经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认定的一流学科或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B+以上学科,综合成绩排名前15%。
3.其他经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通过的优秀生源。
若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可优先招收。
四.接收办法
1.接收本校推免生政策
(1)鼓励本校的推免生根据本人意愿在校内跨学科、跨学院选择专业和导师,并自主选择攻读学术或专业学位研究生;
(2)被录取的本校推免生可按照《西安交通大学优秀本科生提前进入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提前进入研究生培养计划;
(3)申请本学科的推免生,推荐时的综合面试成绩可作为录取时的面试成绩。
2.接收本校、外校推免生程序
(1)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推免生招生章程》执行;
(2)学生登陆http://gmis.xjtu.edu.cn/zsbm/tmsgl进行预报名,待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须进行正式报名;
(3)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正式报名。
六.其它事项
“系统”将于9月28日开通,10月25日关闭。 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