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系统使用说明书 下载本文

附件1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一、系统说明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系统是在每月4日发放人员工资的

基础上再发放其他津贴、补贴、劳务报酬等人员经费时,发放单位的经办人要登录本系统制作人员经费发放名单。本系统同时将人员发放名单和个人所得税进行汇总,以便每月形成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明细表。

本系统操作流程主要包括:1、系统登录;2、选择人员名单;3、填报发放金额;4、生成申报单;5、打印申报单;6、提交申报单;7、负责人审核签字;8、财务处审核制单。

个人所得税主要分为工资、薪金所得税和劳务报酬所得税两种,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所有在职人员、合同制人员适用工资、薪金税率计税;离退休人员、在校学生和外聘人员适用劳务报酬税率计税。 二、操作流程 1. 系统登录

首先登录财务处网站,选择“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系统”财务处网站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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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登录“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系统”,填写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其中:用户名为人员编号(工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15位或18位),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进入北京化工大学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主界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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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选择人员名单

选择【增加申报单】按钮,进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单制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如果发放人员经费为本校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学生,则直接单击【选择申报人】按钮;弹出“选择人员信息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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