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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

近几年来,我国进入了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城市管理处于城市治理的末端环节,各种社会矛盾很容易在城市管理领域发生冲突,如收入差距加大、贫富不均、就业困难、社会保障水平低等问题,都通过不同的形式和方式在城市中表现出来,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大压力。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本人浅谈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

一. 城管工作现在所面临的困难。

1.城管工作缺乏统一的执法及制度标准。城市管理工作没有全国性的主管部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不完善,执法体制比较乱。用社会上流行的话语说,我们城管部门上面没“爷”,全国各地都在探索城市管理的模式,在此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执法难题。好消息是,随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成为城管部门的领头,值得广大城管员期待。 2.城管工作群众基础欠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所面对的基本上都是社会底层人员,这些人员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对政府的不满情结,面对代表政府行为的城管执法时,难免有抵触。导致城管执法缺乏必要的群众基础。而且因为各地执法情况不一致,甚至同一地方不同时期城市管理方式的不一致,造成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都缺少很好的解析依据,导致执法相对人更多的不解甚至反抗。加之,近年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对城管的负面报道,使城管形象在市民心目中进一步下降,也是造成城管执法工作群众理解度偏低的重要原因。

3.城管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随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大执

法”格局形成,城管执法事项越来越多,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执法范围越来越广,而相对的执法人员数量,却远远跟不上执法需求。就拿我们端州区城管执法分局来说,需要面对的执法事项有十大类162项,城管执法也要求往小巷社区下沉,而分局执法力量却只有100多号人,远远达不到执法所需。另外,执法后勤保障(车辆、执法工具)等缺乏,也使城管执法力量显得薄弱。

4.城管执法缺少专业执法力量。随着大城管格局的形成,城管执法事项不仅是社会大众认为的处理小摊小贩,而是深入到住建、环保、卫计、水务、燃气等专业领域。而对于这些领域的执法,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比如说噪音污染怎么界定,违章建筑的确认,怎样的排水沉积池才算合乎标准等等。这些都不是城管部门可以制定,也不是城管部门可以确认的,但是至少城管执法人员要熟悉相应的标准,不然当执法对象询问整改标准时,城管执法人员都没办法回答。所以城管执法队伍需要有一批专业执法队伍。

5.城管执法工作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手段。城管执法工作大多是带有强制性质的,比如说拆除违章建筑、清楚占道经营等。可是城管执法手段,除了靠人力强制执行的暂扣外,没有任何强制措施。这在执法过程中很容易导致执法对象的不配合。也不利于后续案件的跟进处理。

二. 针对城管工作现状的一些看法和思考

1.需要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宣传,扭转群众对城管工作的负面印象。这不仅要加强宣传城管工作中出现的好人好事等正能量宣传,也

要从一定的角度宣讲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困难,以更好的让群众在理解城管工作的同时,支持城管工作。

2.需要加大城市管理工作的立法进度,为城管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要考虑增强城管执法工作中的强制性手段的应用,因为城管执法事项大多是带有强制性的,比如说拆除违法建筑,清除占到摆卖等,先行城管执法中除了暂扣物品外,没有任何带有强制性的执法手段,

3.引进专业性执法人才。在加强执法队伍人才培养的同时,在新招考时要有针对性引进一批专业性执法工作人员。可能的话,要求其他部门在移交执法事项的同时,移交专业执法人员。

4.加强执法队伍群众工作能力的培养。城管执法工作就是群众工作、基层工作,作为城管执法人员,如何学会和基层群众打交道,拉家常,掌握群众工作法,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充电学习,提高素质。要不断加强业务培训,促进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和高超的工作艺术,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解决问题,善于应对突发事件,善于化解社会矛盾,使每个同志既是称职的工作人员,又是义务宣传员、更是为民服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