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玉米品种比较试验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玉米品种比较试验实施方案

1 试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客观、科学、公正地鉴定参试新品种的丰产性、生育期、综合抗性及遗传稳产性、适应性,为筛选我区不同生态区适宜种植的玉米品种,加快我区玉米新品种的试验、审(认)定和推广步伐。 2 试验组别及单位分工 2.1 试验组别

根据我区玉米生态区分布和生产实际,品种比较试验设置7个熟期组(如下表)。

种植密度

熟期组 超早熟组 极早熟组 早熟组区 中早熟组 中熟组区 中晚熟组 晚熟组

对照品种

(株/亩)

九玉201 九玉5 丰垦008 九玉1034 金山33 丰田6 郑单958

5000 50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比对照≤天)

3 3 3 3 3 3 3 生育期指标

2.2 主管部门

负责试验方案的制定、试验执行情况检查、试验结果汇总等。

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品种管理科 负责人:陈春梅 地 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北路74号 邮 编:010010 联系电话:0471-6285043 传 真:0471-6285043 E-main:chenchunmei0224@126.com 2.3 试验主持单位及负责人

承担品质分析样品穗的套袋、样品邮寄任务,完成试验汇总报告,指导、检查试点。 超早熟、极早熟、早熟组:内蒙古九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祁春阳,qcy9898@163.com 中早熟、中熟组: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玉米邮寄所,冯勇,fy6250@163.com

中晚熟、晚熟组:内蒙古中农种子科技有限公司,郭志明,tlgzm@163.com 2.4 承试单位

承担相应试验任务,完成试验总结报告等。 2.5 种子接收与编码单位

负责试验种子的接收、分装、编密、邮寄等。 3 参试品种和供种单位(见附表) 4 试验设计与要求 4.1 试验种子要求 4.1.1 供种量

每品种供种3公斤。

对照种由指定单位统一提供,每个对照品种40公斤。 4.1.2 种子接收单位及负责人

单位名称: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 负责人:冯勇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2号 邮 编:010031 联系电话:0471-5190112、5191362 传 真:0471-5190112 4.1.3 供种时间 供种单位必须在4月1日~4月10日前将种子寄达指定的种子接收单位,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4.1.4供种要求

⑴ 采用邮政特快、宅急送、快递等方式直接送到指定的种子接收单位,一些需种子接收单位自取的其它方式(如汽车托运、一些限区快递公司)不予受理。

⑵ 各供种单位提供的种子必须达到国标GB4404.1一级,保证参试种子的纯度、净度和发芽率,大粒种子要适当增加供种量。不得提供包衣种子。

⑶ 包装要扎实,每份种子要有品种标签,注明参试组别和联系方式。包装外要标明品种名称和参试组别。

⑷ 无法提供种子的供种单位要提前告知种子接收单位,说明原因和不参试品种 ⑸ 如因供种量不足、供种时间超期、种子质量不合格、种子包衣、未标品种名称和组别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试验或影响试验结果的,由供种单位自负。

4.1.5 密码编号 所有参试品种实行密码编号制,同组试验密码分多套。密码编号由编码

单位统一进行,并封存密码档案。

种子密码编号后4月25日前再邮寄到各承试单位。 4.1.6种子查验

在接到种子后,按寄种清单查验种子,未收到种子或发现邮寄途中的混杂,要及时告知邮寄单位,以便补寄。 4.2 试验设计

试验区四周设保护区,保护区不少于4行,必须种植玉米。田间设观察大步道1.5~2.0m,区排间的间隔在0.5 m左右。

承试单位要严格按照试验方案的要求实施,不得随意增加非方案内的参试品种。 试验采用间比法,不设重复,每隔8个品种设对照。各试点品种排列顺序要具有随机性。地长不够安排8个品种时,可适当减少品种间隔数。靠边小区必须安排对照。小区面积20m2,必须种植为5行区。 4.3 田间管理

4.3.1选地要求 在土壤质地、气候、地形、肥力、茬口等方面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一致性。避免人为影响和鼠、牲畜危害。

4.3.2播期及播种方式 试验播种期、播种方式根据当地生产实际情况,由各参试单位自定。

行距根据当地生产习惯确定,株距按种植密度和行距计算确定,但必须等株距种植。 播种量根据种子发芽率确定,保证每穴在3粒以上。 要采取地下害虫防治措施,但不能采取包衣方法。

每小区行间或地头,可多播种一些剩余的本小区种子,以备移栽使用。

4.3.3试验管理 试验田水肥水平与当地生产水平相当,田间管理略高于当地生产水平。每一项田间管理和测定要在同一天内完成。重点是必须达到全苗,若小区苗数未达到全苗的95%,须及时在3叶前座水移栽补齐。若小区株数仍未达到要求,要及时通告主管部门。

4.3.4收获与考种

⑴ 收获时间

试验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部分试点进行联合测产,未经主管部门或主持人同意,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