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理视唱练耳》课程标准
一、概述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乐理视唱练耳》(第二版)是学前教育专业必修课。通过教学,指导学生全面研究学习音乐基本理论,对学生进行视唱技能、音乐听觉及音乐素质的训练。
通过《乐理视唱练耳》的学习,使音乐学习的各个相关方面相关联而最终综合成为一个完整的整体,学生建立起最终的音乐概念之间的联系,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初步掌握五线谱乐理的基础知识,为学习声乐,钢琴,舞蹈,伴奏编配,音乐创编,音乐欣赏,幼儿音乐教学法等课程打下必要的理论基础。它像一把开启音乐大门的钥匙,是学习音乐各学科和学习各种乐器的前提条件,是成为一名合格幼儿教师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
(二)课程基本理念
1、以学习基础乐理为核心,为学习音乐学科打下扎实的基础。
《乐理视唱练耳》(第二版)是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系列教材之一。“基础乐理”顾名思义,讲的就是音乐最基本的知识,包括音的特性、节拍、节奏、音程、调式、和弦、调性关系、基本曲式结构以及记谱法等内容。它像一把开启音乐大门的钥匙,是学习演唱、演奏、歌曲写作、和声、编曲等各种专项技能的前提条件,是成为一个有专业素质的音乐人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
2、注重视唱练耳的训练,提升学生视唱和听辨能力。 能够准确地视唱乐谱是学习音乐学科一项必备的条件,在视唱的同时也包含了节奏的训练。练耳的训练注意是训练学生的听辨能力,听音的基础知识,发展音乐认知、表现和音乐审美能力,为进一步学习音乐打下坚实的基础,对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与理论修养具有重要作用。
3、把理论与实际的训练相结合,使学生能够把乐理理论知识视唱练耳融为一体。
理论与实际的练习结合,提供了音乐基础理论与音乐基本技能实践结合的平台,困难的地方是这两门课有着各自的特点:乐理课以音乐基础理论学习为主,要求逻辑思维,课程较适合采用直线式的教学设计方式;视唱练耳课以视唱、听音为主要形式,培养音乐感知力和表现力等音乐基本技能,要求更多的是直觉思维,因此课程较适合采用螺旋式的教学设计方式。《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在内容上虽然有重复可整合的部分,但又因课程的内在逻辑关系不同,存在着内容与形式结合的矛盾和困难。因此,为了实现理念与方法、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教学指导纲要》,对于这一门课程的学科性质给予重新界定:
(三)课程设计思路
《乐理与视唱练耳》(第二版)是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具有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相结合的学科特点。该课程传授有关音乐基本理论和识谱、听音的基础知识,发展音乐认知、表现和音乐审美能力,为进一步学习音乐打下坚实的基础,对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与理论修养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学生《乐理视唱练耳》学习的目的和学生《乐理视唱练耳》基础程度的不同,采取分层教学设计,在教学组织上表现为集体课、小组课(针对有一定音乐基础,程度不同的学生)和个体(针对学生基础相对薄弱的学生进行单独训练和指导)教学三种种设计思路的教学模式。
二、课程教学目标
《乐理与视唱练耳》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具有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相结合的学科特点。该课程传授有关音乐基本理论和识谱、听音的基础知识,发展音乐认知、表现和音乐审美能力,为进一步学习音乐打下坚实的基础,对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与理论修养具有重要作用。
“课程性质”的准确定位,有助于对“课程目标”理解,基于以上的课程性质的《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目标如下:
1.学习掌握音乐基本理论知识。能熟练地识读五线谱及简谱。
2.通过听觉训练,获得运用听觉判断、记忆、分析、听写歌曲及器乐曲片断中基本音乐要素(如音值、音强、音高、音色、调式、调性、和声、织体等)的能力。
3.通过视唱,准确理解和表达各类音乐术语、表情记号、乐句、分句等。
4.具有运用首调唱名法或固定唱名法进行单声部音乐作品的视谱即唱能力,并从音乐理论上认识、理解首调唱名法与固定唱名法的内在关系。
5.了解多声音乐相关知识,培养多声音乐的感知力。 6.理解音乐风格形成的因素,培养多元音乐文化认同感。
7.了解与本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音乐历史与文化知识。 “课程目标”包括“内容”与“行为”两个方面。使《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根据学科特点加以具体化、明确化。《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目标中的内容包括:学习音乐知识,掌握音乐要素,培养音乐表现力,完善音乐文化素养等。与《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目标中的内容相对应的行为有:判断、记忆、分析、听写、识读、视唱、即唱、表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