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辖区船舶交通事故统计与分析 下载本文

青岛辖区船舶交通事故统计与分析

【摘 要】 为最大程度地减少青岛辖区水域交通事故,统计辖区内水域事故次数和类型,归纳事故特征,从时间分布和地理分布分析,指出辖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 青岛辖区;船舶;碰撞;通航安全;船舶交通事故

青岛港位于山东半岛南岸的胶州湾内,由青岛老港区、黄岛油港区、前湾新港区和董家口港区等四大港区组成,其不仅是晋中煤炭和胜利油田原油的主要输出港,而且还承担着华北地区的对外运输任务。青岛港地位日渐凸显,货运愈加频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1 青岛辖区水域事故分析 1.1 水域事故种类

2002?D2015年青岛海事局辖区船舶交通事故发生次数及类型统计见图1和图2。2002?D2015年间共发生的事故为:碰撞事故42起,占事故总数的42.4%;触损事故24起,占总事故的24.2%;搁浅事故10起,占9.1%;其他事故11起,占11.1%。

从统计事故情况来看,青岛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安全情况

具有以下特征:

(1)主要事故类型包括碰撞事故、触损事故、搁浅事故、自沉事故、触礁事故及其他事故,其中发生频次最高的事故为碰撞事故。由于青岛辖区港口船舶密度大,部分航道航行条件复杂,发生碰撞事故概率最大。

(2)随着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在青岛辖区港口船舶通行量逐年提高的情况下,年船舶交通事故频次显著下降,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通航条件的改善和通航管理水平的提高。目前通用的通航管理手段包括船舶交通服务系统(VT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及其他助航设施等,这些管理手段的运用有效地提高了通航的安全。 1.2 水域事故发生的时间分布

通过分析2002?D2015年期间青岛辖区水域发生的海上交通事故可以发现,船舶交通事故时间集中,4?D5月和9?D12月为险情多发期。从历年4?D5月份发生的险情和辖区气象特点来看,这段时间辖区为多雾和大风天气,同时处于海上渔船捕鱼作业的繁忙期,大量渔船集中出海作业,是重特大险情事故的易发期,尤其是以渔船险情、商船与渔船碰撞险情为主。从历年6月份发生的险情和辖区气象特点来看,这段时间辖区仍以多雾天气为主,但黄渤海进入休渔期,因此每年6月份海上险情数量维持在低位。随着9月份休渔期结束,大量渔船出海,且10月底开始受冬季大风影响,

导致涉渔险情高发。

另外,从事故发生的时段来看,险情主要集中在上午和晚上。根据相关航行资料记录,海雾是青岛辖区港口水域气候特点之一,以1996年为例,年平均雾日数48.6天、轻雾52.9天,年最多雾日数64天。海雾天气多集中于4?D7月,秋、冬季较少,且常出现于后半夜至上午,最长连续雾日达33天。

1.3 水域事故发生的地理分布

从事故发生的地理分布情况来看,在胶州湾内发生船舶交通事故较多,占青岛辖区水域事故总数的68%,其中锚地内发生的事故占18%。青岛港主航道所发生的事故全为碰撞事故,所以在该水域的船舶因交叉会遇而导致的碰撞问题是主航道水域最突出的安全问题。考虑到在主航道的事故主要发生在团岛嘴与大公岛之间,定线制可规划在两岛之间。 2 通航安全影响因素及面临的形势 2.1 影响因素

青岛辖区水域通航安全影响因素有: (1)交通密集,船舶流量大,碰撞风险高; (2)气象海况恶劣,容易引发事故险情; (3)渔船违规作业,易发生与商船碰撞事故; (4)碍航养殖。 2.2 面临的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