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股份发〔2002〕141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子)公司、研究院:
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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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和完善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集中决策,分级管理;控制投资,调整结构;优化项目,提高回报;分开分立,理顺关系,建立投资约束机制、风险承担责任制;保证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贯彻落实股份公司“资源、投资、营销、科技和人才”发展战略,坚持“以技术改造为主、以提高技术含量为主、以国产化为主、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方向和“有市场、有效益、有竞争能力、有资本金”决策原则,坚持“少投入、多产出,适时投入、快速产出,不搞超前投入,不搞无效投入”的实施方针,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股东回报最大化”,认真做好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总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要坚持程序,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等制度,要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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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
第三条 按规范化运作的要求,理顺股份公司与分(子)公司、分(子)公司与存续公司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责、权、利。
第四条 规范关联交易。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规范、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应省尽省、应得尽得”,保证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改革,总结、发扬和继续使用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适应新体制、新机制的要求,创造新优势、新经验、新办法,积极推进与国际管理模式接轨,实行现代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实施阶段的建设程序主要包括:建设准备、工程设计、采购、开工报告、施工、生产准备、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竣工验收。要认真遵循建设程序,必要的交叉要合理适度。
第七条 建设准备,包括引进合同的签约、执行,征地、拆迁,工程地质勘测,场地“四通一平”,地基处理等。建设准备工作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进行,各有关单位要紧密配合,积极采取措施,抓紧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为正式开工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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