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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X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X委办发[X]32号)文件精神和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X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X卫[X]7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实际情况,对我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X镇位于X市东部,距市区45公里。现辖19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户籍总人口为40386人,常住人口29790人,其中农业户籍人口36243人,农业常住人口26243人;村卫生所乡村医生共49人,其中退休乡村医生17人,在岗乡村医生32人。根据《X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计划设置18个一体化村卫生所,拟聘用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乡村医生22名,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乡村医生月平均基础工资824元。

二、村卫生所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七统一” (一)统一村卫生所设定管理

1.卫生所设定: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和交通便利条件及行政村分布等因素,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相结合的原则,原则上每村设置一所卫生所,我镇计划设置18所村卫生所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

2.卫生所业务用房情况:确保一体化管理村卫生所回归公益性质,村卫生所的业务用房由村委会无偿提供,业务用房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我镇行政村现有提供集体用房卫生所5所,13个村无村集体用房的村卫生所,已由村委会负责通过租赁,由村委会与乡医签定协议作为集体借用场地等方式予以解决。已改造12所,未改造6所。

(二)统一村卫生所人员聘用管理

我镇村卫生所乡村医生配备考虑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情况,原则上常住人口2000以下的配备1名乡村医生,2001-3000人口的配备2名乡村医生,3001人口以上的配备3名乡村医生,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名乡村医生。根据X中心卫生院院委会和公共卫生组人员多次调查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决定对,常住人口1000-2000人以下的行政村15个,聘用乡医17名,2000-3000人的行政村2个,聘用乡医3名,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1个,聘用乡医2名。全镇共有22名聘用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和岗位设置的要求进行统筹调配使用。

卫生院择优聘用统一管理一体化乡村医生,实行“乡管村用责任自当”的原则,村卫生所法人、负责人为聘用乡村医生担任。

未被聘用并具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可申请在本行政村开办农村个体诊所,享受乡医养老社保补助,但不享受基药、基本公共卫生、岗位津贴;未申请开办农村个体诊所的乡村医生可暂时保留其乡村医生资格,均不享受财政所有补助及社保基金。

(三)统一绩效核定管理

1.乡医的月平均基础工资:①以镇为单位,政府补助乡村医生卫生津贴(防疫、妇幼)、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国家村级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经费三项补助经费总额的30%进行全镇统筹定额使用,无论村服务人口多少、统一平均支付聘用的乡村医生月平均基础工资,乡村医生月平均基础工资824元;②一体化村卫生所医疗业务收入的60%部分作为开展基本医疗的乡村医生工资收入。

2.乡医绩效奖励性工资:政府补助卫生津贴经费(防疫、妇幼)、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经费三项补助经费总额的70%;医疗业务收入的40%作为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的国家购买服务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服务人口多少和计量考核结果,有无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实行药品零差率等情况进行兑现发放。

卫生院负责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任务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国家购买服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四)统一药品与器械管理

我镇村一体化卫生所,同步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我院要求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必须在符合药品销售配送资质的医药、药械公司进药、器械和一次性耗材,购药程序由村卫生所开出购药清单,于每月5日报我院备案,药品公司根据卫生所购药清单直接配送到卫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