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银行性业务是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所从事的业务。这类业务的共同特点就是直接与货币资金相关,业务活动都将引起货币资金的运动或数量变化,具体又可分为以下几种:(1)资产负债业务。中央银行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形成了资产负债业务,这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债务状况综合反映在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内。其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货币发行业务、准备金及其存款业务、发行中央银行证券、再贴现业务和贷款业务、公开市场业务和黄金外汇业务。(2)支付清算业务。支付清算是中央银行向金融机构及社会经济活动提供资金支付清算服务的综合业务,包括拟定支付结算制度与规则并组织实施、为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建设和维护支付清算系统、进行支付清算业务操作与管理等内容。(3)经理国库业务。这是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办理和管理国库业务而形成的重要业务。(4)会计业务。包括体现和反映中央银行履行职能,监督、管理、核算财务的会计业务。
其次,管理性业务。管理性业务是中央银行作为一国最高金融管理当局为履行职责而从事的管理类业务。这类业务主要服务于中央银行履行宏观金融管理的职责,最大的特点一是与货币资金的运动没有直接的关系,不会导致货币资金的数量或结构变化;二是需要运用中央银行的法定特权。管理性业务主要有存款准备金管理、货币流通管理、货币市场监管、黄金外汇管理、征信管理、金融风险的评估与管理、反洗钱和金融安全管理、国际金融活动与协调管理、金融调查统计、对金融机构的稽核、检查、审计等业务。
⒈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存款业务是中央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但同商业银行不同的是,它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目的和意义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有利于调控信贷规模与货币供应量。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对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的规定,直接限制商业银行创造信用的最大规模,同时,通过对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的调整,间接影响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的数量,从而调控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2)有利于维护金融业的安全。首先,中央银行集中保管准备金,相对节约了商业银行的资金占用,使准备金能够保持其合理性和弹性。其次,中央银行可利用其集中的准备金,在商业银行出现清偿力不足时予以贷款支持,发挥其最后贷款人职能,帮助商业银行渡过难关。最后,中央银行通过为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有利于分析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状况,加强监督管理,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3)有利于资金的支付清算。商业银行把款项存入中央银行,这样中央银行作为全国的资金清算中心,有利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因资金往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最终得以顺利清算。(4)有利于政府资金融通并保持货币稳定。中央银行收存政府存款,可以根据其资金实力状况向财政提供支持,以避免由于过度支持财政而造成弥补财政赤字的货币发行。
⒉如何理解中央银行存款业务与其发挥职能作用的关系?
答: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可以概括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三个方面。存款业务是中央银行重要的业务之一,理解其与央行职能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1)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存款业务与流通中现金的投放有直接关系。在其资产业务量既定的情况下,负债方若存款增加,可以减少现金投放或增加回笼;中央银行存款的减少则意味着需要增加现钞投放。因此,中央银行存款的增减对于现金发行量和货币结构有重要的调节作用。(2)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通过准备金存款业务,可以调节存款货币银行在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的数量,对存款货币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和支付能力有决定性作用,从而成为实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三大法宝之一;中央银行通过存款业务集中必要的资金,有利于在不影响货币供给的情况下发挥最后贷款人的作用;中央银行收存各金融机构的存款,有利于组织全国的资金清算等。(3)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为政府经理国库,对政府融通资金。政府存款的任何变化,都是由中央银行代理国库收支、购买和推销公债、向财政部增加或减少贷款的结果。
⒊中央银行货币发行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一般来说,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应遵循以下原则:(1)垄断发行的原则。即货币发行权高度集中于中央银行,这样才能统一国内的通货形式,避免多头发行造成的货币流通混乱,便于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灵活有效地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2)要有可靠信用作保证的原则。即货币发行要有一定的黄金或有价证券作保证,即通过建立一定的发行准备制度,以保证中央银行独立发行。在现代不兑现纸币制度下,纸币的发行量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客观的货币需要量之间,必须保持相对适应的关系,否则将出现
通货不稳定,扰乱正常流通和生产的运行,以至引起社会经济乃至政治的动荡。(3)要具有一定的弹性原则。即货币发行要具有高度的伸缩性和灵活性,不断适应经济状况变化的需要,既要充分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避免因通货不足而导致经济萎缩,也要严格控制货币发行数量,避免因通货过量供应造成经济混乱。
⒋各国中央银行为何要对外负债?
答:各国中央银行对外负债的目的一般有以下几个:(1)为了平衡国际收支。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国际收支逆差时,都需要采取措施弥补,其中,中央银行通过对外负债业务灵活融资就是经常采用的措施。为弥补国际收支逆差的对外负债通常采取国际贷款的方式,包括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性银行贷款等。(2)为了维持本币汇率的既定水平。当代各国中央银行出于某种政策目标,一般都会通过对外汇市场的干预调节汇率,使汇率保持在既定的目标区内。由于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是通过买卖外汇进行的,手中需要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当本国的外汇储备不足时,就需要通过对外负债筹措外汇,以保持或增强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能力。(3)为了应付货币危机或金融危机。一旦危机出现,中央银行在干预市场以控制并扭转局面的过程中,一般需要通过从国外银行借款、向外国中央银行借款、申请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在国外发行中央银行债券等对外负债业务,从国外筹措外汇资金,以增强中央银行的调控能力。
⒌中央银行是否需要资本?为什么?
答:一般来讲,中央银行也需要资本。由于中央银行拥有特殊的地位和法律特权,从理论上讲,如果不考虑宏观经济运行的实际,中央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可以无限大。这意味着中央银行在技术上可以零资本运作(比如韩国银行),也就是其资金运用根本不需要有任何自有资本。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大部分国家都或多或少持有一些资本。这主要是因为一国中央银行的资本是中央银行运作中风险承担的最后防线,而中央银行的财务稳健度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独立性会有所影响。如果没有足够的资本用于抵消中央银行的损失,就会出现中央银行负资本,这将干扰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某些操作,影响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因此,立法保证中央银行在任何时点维持正资本就非常必要。这一般通过增加政府、国有机构、私人机构和成员国原有股东的出资额来完成,只有这样中央银行运作中出现的危机才不会影响到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独立性。 央行发行债券的目的作用与商业央行有何不同 六、论述题
试结合我国实践,分析发行中央银行债券的意义。
答:(1)我国发行中央银行债券的实践。中央银行债券是中央银行为调节金融机构多余的流动性,而向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务凭证。我国从1993年开始发行中央银行债券,当年发行了200亿元的中央银行融资债券。2002年9月,为吸收因外汇占款投放而增加的流动性,并进一步丰富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工具,中国人民银行将公开市场业务未到期的正回购转为中央银行票据,之后,中央银行票据不断发行。到2004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中央银行债券余额为11 079.01亿元,占当年负债总额78 435.58亿元的比重为14.12%。
(2)发行中央银行债券对中央银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进行货币政策操作具有重要意义。中央银行债券发行时可以回笼基础货币,中央银行债券到期则体现为投放基础货币。发行中央银行债券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主动负债业务,其发行的对象主要是国内金融机构。通常是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超额储备过多,而中央银行不便采用其他政策工具进行调节的情况下发行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由直接调控转向间接调控的过程中,由于金融市场不发达,尤其是国债市场不发达,中央银行债券往往成为公开市场操作的主要工具。
发行中央银行债券的货币政策效应在于,直接减少了基础货币量,这与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以降低商业银行超额存款准备水平的效果是相同的。但与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相比,发行中央银行债券的独到之处在于,既实现了宏观调控目标,又具有市场化、灵活性的优势。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后,超额存款准备部分地转变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这部分资金无法用于流通支付,只能存放在央行的账户上;而中央银行票据尽管不能用于现金支付,但作为货币市场的重要交易工具,其可以上市交易,这样赋予了持券机
构自我调节流动性的权利。最终的持券者是谁对于中央银行并不重要,关键是中央银行债券在总量上吸收了商业银行这部分多余的流动性。
(3)发行中央银行债券对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有重要意义。从货币政策操作的角度看,中央银行采用价格(利率)招标方式能够发现真实市场价格、货币市场利率,采用数量招标方式能够以稳定的价格引导货币市场供求状况。通过发行中央银行债券,一方面可以了解市场对利率走势的预期,引导、稳定货币市场利率水平;另一方面还可以根据市场的反应来了解货币量的供求。中国人民银行在发行中央银行债券时,针对外汇占款持续增加的情况,根据市场利率变化与货币政策的需要,决策使用价格(利率)招标方式或数量招标方式,灵活调节金融体系的流动性。其中,价格(利率)招标方式发行央行债券更多一些,以发现市场利率水平,了解金融机构对利率走势的预期。中央银行债券的收益率水平与货币市场利率的关联性不断加强,这为基准利率的形成、建立间接调控机制、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创造了条件。
⒈中央银行的再贴现与贷款业务有何意义?
答:再贴现和贷款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融资的两种方式,是中央银行重要的资产业务,其意义集中体现在以下两点:
(1)中央银行通过再贴现和再贷款业务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资金融通和支付保证,是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的具体手段。当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一些贷款不能按期偿还,或者出现突然性的大量提现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便会出现资金周转不灵、兑现困难的情况。面对这种问题,虽然可以通过同业拆借的方式来解决部分问题,但同业拆借的数量不可能很大,特别是当遇到普遍的金融危机时,情况就会更为严重。此时,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作用便突出出来。中央银行通过向商业银行融通资金,便是最后的解决手段。(2)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和贷款,是其提供基础货币的重要渠道。在中央银行制度下,社会所需要的货币量,从源头上看都是由中央银行提供的。在信用货币创造机制下,中央银行提供基础货币通过商业银行的信用活动,形成社会的货币总供给。随着社会生产和流通的扩大,货币供给也相应随之增加,而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再贴现和贷款便是中央银行提供基础货币的重要渠道。 ⒉中央银行贷款主要有哪几种?
答:贷款业务是中央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它充分体现了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职能作用。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对金融机构的放款。对金融机构放款是中央银行放款中最主要的种类。中央银行通常定期公布贷款利率,商业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后,中央银行审查批准具体数量、期限和利率,有的还规定用途。一般借款都是短期的,采取的形式多为政府证券或商业票据为担保的抵押放款。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通资金,保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付能力,是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最重要的职责之一。(2)对政府的放款。在政府收支出现失衡时,各国中央银行一般都负有提供信贷支持的义务。中央银行对政府的放款一般是短期的,且多是信用放款。另外,有些国家还规定,政府可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向中央银行透支;但许多国家不允许这样做,我国即如此。中央银行除了对政府提供放款外,一般还采用通过购买政府证券的方式向政府提供融资。中央银行向政府放款,许多国家规定了一些限制性条件,并规定了年度最高借款额。(3)其他放款。其他贷款主要有两类:一是对非金融部门的贷款,这类贷款一般都有特定的目的和用途,贷款对象的范围比较窄,各国中央银行都有事先确定的特定对象;二是中央银行对外国政府和国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部分贷款数量在统计中,一般放在“国外资产”项下。 ⒊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意义何在?
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三大基本工具之一。此项业务操作在调控货币供应量的同时,也为中央银行调整自己的资产结构提供了手段。中央银行买卖证券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影响金融体系的流动性,调控基础货币,从而调节货币供应量,实现体系内流动性总量适度、结构合理、变化平缓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的目标。中央银行买卖证券就是直接投放和回笼基础货币,调节金融体系的流动性,并引导货币市场利率或保持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同时优化收益率曲线,传达货币政策意图。尽管中央银行在证券的买卖过程中会获得一些证券买进或卖出的价差收益,但就中央银行自身的行为而言,目的在于通过
对货币量和利率的调节,以影响整个宏观经济,而不是为了盈利。 ⒋中央银行的证券买卖业务与贷款业务有何异同?
答:中央银行的证券买卖业务与贷款业务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其相同之处是:(1)就其效果而言,中央银行买进证券实际上是以自己创造的负债去支付,这相当于中央银行的贷款;而卖出证券,则相当于贷款的收回,其效果都是相同的。(2)就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而言,中央银行买进证券同发放贷款一样,实际上都会引起社会的基础货币量增加,通过货币乘数的作用,从而引起货币供应量的多倍扩张;相反,中央银行卖出证券同收回贷款一样,实际上都会引起社会的基础货币量减少,在货币乘数的作用下引起货币供应量的多倍收缩。(3)无论是证券买卖业务,还是贷款业务,都是中央银行调节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工具。
其主要区别之处是:(1)资金的流动性不同。中央银行的贷款尽管都是短期性的,但也必须到期才能收回;而证券业务则因证券可以随时买卖,不存在到期问题。因此,证券业务的资金流动性高于贷款业务的资金流动性。(2)对中央银行而言,贷款有利息收取问题,通过贷款业务,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未到期的证券买卖则没有利息收入,只有买进或卖出的价差收益。(3)中央银行从事的证券买卖业务对经济、金融环境的要求较高,一般都以该国有发达的金融市场为前提;而从事的贷款业务则对经济金融环境的要求较低,一般国家的中央银行都可以从事贷款业务。 ⒌中央银行保管和经营黄金外汇储备有何目的与意义?
答:各国的中央银行一般都负有保管和经营一国黄金外汇储备的职责,其目的和意义在于:(1)稳定币值。为了保证经济的稳定,中央银行必须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为此,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都保留一定比例的国家黄金外汇准备金。当国内商品供给不足,物价呈上涨趋势时,就利用持有的黄金外汇储备从国外进口商品或直接向社会售出上述国际通货,以回笼货币,平抑物价,使币值保持稳定。(2)稳定汇价。在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条件下,一国货币的对外价值会经常发生变动。汇率的变动,对该国的国际收支乃至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抛售国际通货,使汇率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上,以稳定本国货币的对外价值。(3)灵活调节国际收支。当国际收支发生逆差时,就可以动用黄金外汇储备补充所需外汇的不足,以保持国际收支的平衡。从结构看,当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出现顺差,黄金外汇储备充足有余时,中央银行则可以用其清偿外债,减少外国资本流入。
六、论述题
你认为应如何完善我国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
答:对外汇储备的管理,从总体上讲应该注意两方面:一是外汇储备规模的管理;二是外汇储备结构的管理。
(1)对外汇储备规模的管理。国际储备过多是对资源的浪费,过少则将面临丧失国际支付能力的可能,因此,确定合理持有水平,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保有多少国际储备,并没有统一的固定不变的标准,需要根据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和国内经济的政策确定。一般来说,首先,要从国家支付债务和商品进口方面考虑,满足其周转需要,防止出现支付困难的情况。目前,多数国家只把外汇储备作为周转性手段,而把黄金储备作为保值手段。外汇储备的数量,在发展中国家一般相当于2~3个月的进口额。同时,也要考虑债务偿还问题。长期债务构成比重大,外汇储备可偏低一些;如果短期债务多,则需保有较多的外汇储备。其次,还要从货币政策方面考虑。国际储备在许多国家也是货币发行准备金,它对于调节货币发行、稳定对内对外币值有着重要的作用。如美国、日本、德国等国的货币,是其他国家国际储备货币的主要来源。因此,这些国家的国际储备一方面要用于支付进口和偿还债务;另一方面还要根据货币政策的需要,干预外汇市场。从这个方面看,它们需要保有较多的国际储备才行。但由于它们本身就是储备货币发行国,国际储备的弹性很大,所以,对这些国家来说,事实上又没必要保持过多的国际储备,与数量相比更重要的是国际储备的结构,一般来说,外汇储备水平可以低一些,而黄金储备水平则需要高一些。近年来,我国的外汇储备增长迅速,到2004年底已达到6 099亿美元。对我国来说,外汇储备显然足以满足支付和应对风险的需要,并且,持有这样一笔巨额的外汇储备,其成本也是巨大的。首先是会有利差的损失,据保守估计,以投资利润率和外汇储备收益率的差额的2%来看,我国目前6 099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年损失高达100多亿美元。如果考虑到汇率变动的风险,这一潜在损失会更大。其次是存在着高额的机会成本损失。
我国每年要引进大约500亿美元的外商投资,为此国家要提供大量的税收优惠;同时,我国又持有大约6 000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闲置不用,其潜在的机会成本不可忽视。因此应当注意适当控制外汇储备的规模,尽可能减少持有成本。
(2)对外汇储备结构的管理。一般情况下,国家都是从安全性、收益性、可兑现性这三个方面考虑其构成比例。在黄金与外汇储备比例为一定的条件下,目前各国在外汇储备上也是从外汇资产多元化入手,争取分散风险,增加收益,获得最大的灵活性,通过一篮子货币来解决外汇资产多元化问题。我国的外汇储备币种结构,由于保密原因不得而知,但其以美元资产为主是众所周知的。在贸易伙伴多元化、汇率风险巨大的今天,应当进一步加强外汇储备资产的多元化,适当减少美元资产的比例,增加其他币种的规模,特别是应当发挥外汇储备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建立将储备转化为投资、将资金转化为资本的新机制。 1. 如何理解中央银行参与支付清算服务的重要性?(书上是为什么说提供支付清算服务是央行的重要职责之一)
答:中央银行参与支付清算服务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
(1)中央银行参与支付清算服务使金融机构之间的应收应付款项可通过中央银行划转,同城、异地及跨国交易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可通过中央银行得以最终清偿,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转移效率、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正常进行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2)中央银行通过提供支付清算服务,有助于掌握金融运行和资金运动趋势,对正确制定货币政策,增强货币政策实施效果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第一,公开市场操作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主要手段,大额支付系统已经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重要工具。第二,大额支付系统的高效运行以及快捷、低成本的行间清算有助于货币市场运作和货币市场流动性的增强,有利于中央银行更灵活、有效地实施货币政策。第三,中央银行规定的存款准备率水平和准备金可否用于支付结算,对支付系统的风险倾向具有重要影响。第四,支付指令的传送和支付资金的转移不同步时会产生在途资金,影响货币政策制定的准确性。第五,中央银行在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同时,向金融机构提供透支便利,导致商业银行负债增加,进而直接影响货币供应量。第六,支付系统因技术故障或遭遇突发事件而中断时,会对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和货币政策实施产生冲击和干扰。
(3)中央银行参与支付清算活动对于保障支付系统的稳健运行,进而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支付系统是金融信息和金融危机的主要传导渠道,如果银行的支付出现问题,将影响公众信心甚至引发社会恐慌。中央银行通过支付清算服务,可以有效地监督支付系统运行,防范与控制风险;通过对银行实行结算监督,促使其在结算业务领域进行合法有序竞争,从而维护社会支付秩序,提高银行信誉。必要时,中央银行需提供临时性信贷以维持银行的清偿能力。中央银行负有维系支付系统安全的法定责任;在金融危机爆发和不利情势突发等特殊情况下,中央银行负有维持支付系统正常运行的法定义务。 2. 支付系统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和控制支付系统风险?
答:支付系统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系统风险、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1)信用风险:在支付过程中,因一方拒绝或无力清偿债务而使另一方或其他当事者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可发生在交易或支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2)流动性风险:交易一方并未发生实质上的清偿危机,只是由于资金不能如期到位而造成不能按期履约支付(即延期支付),致使交易对方无法如期收到款项的风险。(3)系统风险:在支付系统运行中,因某一参加者不能履行债务义务而造成其他参加者无法履约,从而使系统陷入整体性运行瘫痪的可能性。中央银行对系统风险最为关注。(4)法律风险:关于支付系统及其参与者权利、义务、责任的法规不健全或不清晰,将可能引起支付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法律纠纷的风险。 (5)其他风险:其他因素和突发事件也会引起支付系统运行障碍和紊乱。
为防范和控制支付系统风险中央银行可以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1)对大额支付系统透支进行限制;(2)对私营大额支付系统进行监控; (3)引用实时全额结算系统; (4)对小额零售支付系统进行监控; (5)对银行结算业务进行监督;(6)加强支付清算领域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