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下载本文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一、医务人员必须熟悉职业暴露防护技术和知识,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 二、医务人员在进行诊疗、护理等操作过程中,要做好标准预防工作,根据所接触病原微生物情况,采取戴手套、口罩、帽子、护目镜、防护衣等防护措施。

三、医务人员手部有皮肤破损,必须进行诊疗操作时,要戴双层手套防护。 四、严禁将使用后一次性针头重复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缝合针等锐器。

五、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锐器盒内,回收人员直接回收,专车运送。

六、一旦发生职业暴露损伤,要立即进行局部应急处理,并报告公共卫生院感科。

1、职业暴露后局部应急处理措施

(1)保持镇静,迅速、敏捷地按常规脱去手套。

(2)用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污染粘膜。

(3)刺激局部出血,如有伤口,应立即用健手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受伤部位,尽可能挤出损伤处血液,同时用肥皂水和流动净水进行冲洗。

(4)受伤部位皮肤消毒:受伤部位伤口冲洗后,应用0.5%碘伏进行消毒,包扎伤口。被暴露粘膜,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职业暴露处理程序

(1)发生职业暴露后要立即进行局部应急处理。 (2)迅速向公共卫生院感科报告。

(3)公共卫生院感科应迅速了解患者情况、发生职业暴露的经过,指导医务人员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

(4)对职业暴露者做好感染风险评估,作相应的药物预防及追踪调查。 (5)对发生职业暴露风险较大等情况,在诊治前应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测。 (6)如为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公共卫生院感科应即向分管院长及市疾控中心报告,由市疾控中心进行调查与治疗指导。

七、公共卫生院感科根据受损伤情况,确定职业暴露级别,进行感染风险评估,实施预防用药方案;做好血液相关抗体监测;并做好随访追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