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专业规范
长安大学
2005年12月28
一、总 则
(1) 自教育部1998年颁布本科基本专业目录和引导性专业目录以来,传统的地质工科已归为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个大的学科,在课程设置、课程内容等方面必须作了一些大的调整。对于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的定位、内涵、培养目的等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不便与其他国家开展学科交流,从而影响学科的发展。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使办学规范化、开放化,让社会更加清楚地了解本专业的全貌,便于各有关高校办学、交流、评估,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范。
(2) 专业名称: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代号:0818y。
(3) 以建设品牌专业为建设目标,以坚持“精品”教育为指导思想,通过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专业规范建设,规范本科教学。把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建设成为国家一流学科。
(4) 本规范适应于资源勘查工程、岩土钻掘工程、工程地质、应用地球物理等专业方向。 (5) 为满足教育部专业调整后的专业教育指导精神要求,同时考虑各高校原有专业特色,因此,设置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公共的底线课程和具有专业特色的选修课程,各高校可因特色而宜,在规范允许前提下合理制定特色计划。
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
1.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教育的历史
我国高校在解放前就有地质工科的各个专业,解放后,自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成立北京地质学院、长春地质学院, 60年代、70年代有相继成立成都地质学院、河北地质学院、西安地质学院、桂林地质学院及华东地质学院.
地质工科的高等教育较快发展始于解放之后,1950年中国矿业大学设立了工程地质教研室,1951年创办煤田地质工程系,设有地勘和钻探两个学科,1953年学校搬迁北京,更名为北京矿业学院,增设煤田地质与勘探等本科专业。此外,1952年中南矿业学院成立,设立了地质专业和探矿技术专业,开始招收专科生。1954年设立本科开始招收本科生。1951年东北地质专科学校组建,1952年10月以东北地质专科学校为基础,与山东大学地质矿物学系,东北工学院长春分院地质系和物理系的一部分,大连工学院部分基础学科教师合并,成立了属于工科性质的东北地质学院,1953年开始招生,1958年更名为长春地质学院。此后,北京地质学院、成都地质学院、西安地质学院、石油大学、河海大学、北京钢铁学院等也随之成立了本科专业,开始了全国范围的普通高等地质教育的大发展时期。
由于受前苏联地质教育的影响,专业划分较细、专业较多,又由于国家百业待兴大量的地
质工作要作,从而培养了大批地质专业人才,因此,20世纪90年代末,传统的地质专业人员显得过剩,各院校均减少了地质人才的培养或进行了专业改造。1994年专业合并与调整,1998年教育部颁布本科专业目录,其中有基本专业目录和引导性专业目录之分,而基本专业目录和引导性专业目录专业名称所涵盖的内容有大量的重复,为了具有更好的可操作性及和国际接轨, 2004年10月在武汉召开的教育部地质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上,决定地质工科引导性目录以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为名,本规范以此为依据而编写。 2.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教育的现状
到目前为止,设置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涵盖的地质工科专业的院校有50余所。主要的有:
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吉林大学(长春地质学院)、成都理工大学、长安大学(西安地质学院)、河北地质学院、东华理工大学、桂林工学院、石油大学、大庆石油学院、西南石油学院、江汉石油学院、新疆石油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西安工业学院、山东科技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焦作工学院、安徽理工大学、湘潭工业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北京科技大学、沈阳黄金学院、中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南京大学、河海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兰州大学、山东科技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南工学院、合肥工业大学、武汉化工学院、福州大学、贵州工学院、新疆工学院。
每个学校招收本科生大约为30~500人。
1998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工科地质类的专业采用了二个层次的专业目录:第一层次专业叫引导性目录,规定进入“211”工程的国家重点大学必须使用这一目录,其它学校自愿。工科地质引导性专业目录只有一个,叫“地质工程”,即我们现改为“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它涵盖了原先工科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例如:地质矿产普查、煤田地质与勘探、石油与天然气勘探、非金属矿产勘查、应用地球化学、应用地球物理、勘察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等等。
第二层次专业叫一般性专业目录,设有两个: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工程。前者涵盖了老专业目录中的地质矿产普查、煤田地质与勘探、石油与天然气勘探、非金属矿产勘查等。后者涵盖了老专业目录中的应用地球化学、应用地球物理、勘察工程(钻探工程)、部分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
按照教育部规定理解,这三个新专业是不能并列的,地质工程应涵盖资源勘查工程和勘查技术工程这两个一般性专业。你要么使用“地质工程”这个引导性专业目录,要么使用“资源勘查工程”和“勘查技术工程”这两个一般性专业目录。不能两个层次的专业目录混用,各取所需。
但是,目前大多数院校都没有严格遵守这一规定,而是按本校特点,各取所需,制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