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个人工作积分在班组所有员工工作积分的分布情况差值计算得出。
(二)相同工作或临时工作的积分,按照一个工作日完成的工作量积分,具体一个工作日完成的工作量大小由绩效经理人确定(各单位根据工作量,可以累积加分或从总分中加减考核)。
(三)劳动纪律考核依据员工在考核期内考勤和工作态度进行量化积分。
第二十一条一线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程序次月3日前,一线员工根据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并提交《一线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见附件8)。绩效经理人在5日前,根据被考核人上月工作完成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并结合当月劳动纪律和工作态度,进行月度绩效考核评价,提交绩效办公室备案。20日前,一线员工所在单位向绩效管理办公室提交月度绩效考核汇总表。
第二十二条一线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供电所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当年各月度绩效考核平均分。
第二十三条一线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程序每年2月25日前,各级绩效经理人与员工签订绩效合约(见附件6),确保全员覆盖。次年1月15日前,绩效经理人向绩效办公室上报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1月20日前,一线员工所在单位向绩效管理办公室提交年度绩效考核汇总表,并兑现年度绩效薪
金。
第五章绩效管理流程
第二十四条全员绩效管理工作流程由制定绩效计划、分解考核目标、签订绩效合约、绩效跟踪辅导、绩效考核评价、绩效持续改进、绩效结果申诉等环节组成,每个环节都必须贯穿有效的绩效沟通。
(一)制定绩效计划。每年10月20日前,供电所根据单位要求启动下一年度绩效计划编制工作,研究拟定关键绩效指标和重点(专项)工作任务建议,11月10日以前提交下一年度关键绩效指标考核目标建议值和文字说明材料,报相关考核责任部门。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得低于前三年实际完成的平均值。
(二)分解考核目标。每年年初,根据与国网高台县供电公司签订的年度绩效合约以及国网高台县供电公司年初工作会议确定的年度重点(专项)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并确定所属部门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供电所根据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将考核指标、工作任务分解到员工。
(三)签订绩效合约。每年2月25日前,供电所组织全员签订绩效合约,并确保全员覆盖。
(四)绩效跟踪辅导。供电所绩效经理人全程跟踪绩效计划进展情况,及时纠正员工行为与工作目标之间可能出现的偏离,寻找绩效问题与原因,并对员工进行必要的辅导,
促进绩效计划的实现。
(五)绩效考核评价。供电所绩效经理人根据绩效合约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及评价标准,从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对被考核人的工作绩效按相应考核周期进行评价。
(六)绩效持续改进。供电所绩效经理人应与被考核人定期就考评结果进行面谈交流,分析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并提出改进计划。对于供电所员工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绩效面谈。(附件11)。
(七)绩效结果申诉。被考核人如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由本人在考核结果反馈之日起2日内,向绩效经理人提出书面申诉(附件12),供电所绩效考核小组在接到《绩效考核结果申诉表》后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十五条供电所建立全员绩效考核看板制度,实施绩效考核的全过程监控,并按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在供电所范围内公布。
第六章考核结果应用
第二十六条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和累计绩效等级积分是绩效薪金发放、人才选拔、升迁竞聘、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技能鉴定、教育培训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绩效办公室应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信息档案,
如实记录保存各类绩效合约、绩效考核表、绩效反馈面谈表、绩效考核结果申诉表、绩效积分台账等资料。
第二十八条供电所(绩效经理人)所长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由公司领导、部门根据高台县供电公司要求进行综合评价确定。
第二十九条供电所所长及员工年、月度考核结果,按得分顺序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行强制分布,原则上,A级占比30%、B级40%~45%、C级25%、D级5%以内。
(一)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绩效管理委员会认定,当年、月绩效等级直接评定为D级:
1.当年、月绩效考核总得分低于70分; 2.当年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
3.根据《甘肃省电力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试行)》(甘电司人资〔2007〕723号)规定,被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供电所被评为A级,其所在班组当年A级员工比例可上调至35%;供电所被评为D级,其所在班组当年A级员工比例则下调至25%。
第三十条建立员工年度绩效等级积分制度。员工按照年度绩效等级进行累计积分,A级积2分,B级积1.5分,C级积1分,D级积0.5分。
第三十一条一线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与其绩效薪金挂钩,绩效薪金采取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兑现的方式。
(一)员工月度、季度和年度绩效薪金标准结合工资总额管控情况进行均衡发放或由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二)一线员工月度绩效奖金,根据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发放,季度和年度绩效奖金根据所在绩效等级对应的绩效奖金分配系数进行发放;绩效奖金分配系数分为“A、B、C、D”四个等级设定为:1.1、1.05、1、0.5。
(三)员工绩效薪金不低于薪酬收入总额的40%,同一层级员工之间,一般情况下月度绩效薪金差距控制在200元左右。
(四)管理部门负责人、班组长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其个人绩效薪金及所在管理部门、班组的绩效薪金总额直接挂钩。
第三十二条员工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级或近三年累计绩效等级积分达到5分及以上,方可推荐参加上级单位人才选拔;近两年绩效等级积分达到3分及以上,方可参加上一等级职称评定;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级及以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十三条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级,优先安排参加发展性、提高性培训;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级,必须脱产参加所在岗位要求的技能、业务等基本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在此期间绩效考核得分计0分,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