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拟定及业务流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西安君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须共同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其表现形式或组成包括组织机构设计、职能部门划分及职能分工、岗位工作说明,专业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管理表单等管理制度类文件。
第三条 公司实施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管理的目标是规范管理,统一业务流程标准,集中反映和逐级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明确管理职责,达到“职责清晰、管理有序、精简高效、风险可控”的管理目的。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管层所有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五条 公司总经办(战略规划部)为公司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管理的主管部门,行政人事部配合总经办负责完善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管理的工作,总经办(战略规划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拟定公司经营与管理制度流程规划和方案拟定、推进管理制度及流程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工作;
(二)负责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司层面的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管理相关规定;
(三)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内控有效性审查与评估;
(四)负责业务流程方案的设计与维护;
(五)指导参与公司各部门(单位)业务流程规范设计、专题改进研
讨。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单位)应按照业务分工,分级落实制度及业务流程管理责任,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所负责部门和业务的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负责人,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订本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 (二)负责规范本部门(单位)主管业务的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参与相关业务流程的设计和改进讨论;
(三)负责本部门(单位)业务流程设计与优化,流程专题改进研讨; (四)负责本部门(单位)制度及业务流程的运行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单位)流程的解释。
第七条 跨部门或跨业务的制度及业务流程的编制,按照职责分工,由总经办(战略规划部)牵头组织,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八条 公司总经办(战略规划部)负责对公司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的制定、运行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评价。
第三章 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设计
第九条 公司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专业或职能方面的规范性标准、流程或程序、规则性的控制、检查、奖惩等因素组合而成的。 公司制定的业务流程充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为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要求而设定事项或文件流转程序、路径,关键控制,以及对应的操作岗位。 第十条 公司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注意按照公司经营管理的控制要求,对公司经营和业务管理的模式、标准、管理授权,流程和程序控制、监督考核等方面做出具体的安排和描述。 第十一条 业务流程设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业务流程端到端的设计理念,准确描述业务流程的整体走向。
(二)业务流程设计应与规章制度保持一致。
(三)统一业务流程结构、统一记录表单,实现业务流程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
第十二条 业务流程应包括四方面的基本内容:流程图框架、流程符号、文本内容(动词)、流程说明。 (一)流程图框架构
流程图应明确流程的名称、所属部门、编号。
对于跨职能流程图由流程涉及的部门及一系列的活动组成,原则上横向以审批部门(责任人)为指引,纵向以工作内容对应横向审批部门(责任人),以此来确定各个活动之间应有特定的流向,明确输入资源与输出成果统一记录表单并上报公司总经办(战略规划部)。 (二)流程符号
作业流程以统一流程符号表达,对流程图基本符号明确如下:
符号 意义 表示流程图开始 表示过程中的一个参与步骤/动作,不具有否决权 表示过程中的判断步骤,可决定流程终止或打回 流程线,表达步骤间的前后关系 表示该步骤/动作的内容为计划、报告的编制 流程图终止 (三)流程说明
流程说明是对流程图的适用范围,步骤和环节、流程关键控制点进行详细的说明与补充等。
关键控制点是指流程中需要重点注意和控制的关键环节,提出该环节需要着重注意的问题。
第四章 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审批和发布
第十三条 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起草:由各业务主管或职能部门负责。
公司在战略、业务、组织结构或部门职责发生调整以及需要优化时,各业务主管或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对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征求意见(会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草案应送交关联业务部门(单位)征求意见。起草部门对会签部门提出的建议意见应进行甄别采纳,并结合会审合理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第十五条 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审核:制度和流程草案经汇总会审意见并修改完善后,送交内控管理部门审(复)核。内控管理部门主要对内容的完整性及与其他流程和制度之间的衔接等方面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 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批准:经营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报经公司经管会议审议批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需报经公司董事局审批的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经公司经理团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局审议批准。
第十七条 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颁行:经营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报经管会审议批准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发,总经办(战略规划部)备案;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报董事局审议批准后,由公司董事会主席或董事局有权人签发,总经办(战略规划部)予以归档并报董事会局备案。
第五章 制度及业务流程运行与监督改进
第十八条 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一经发布,公司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执行,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工作岗位。
第十九条 公司颁发的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作为审计、测试与检查
的内控有效性的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 各部门(单位)按照业务管理要求,对所管理业务的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设计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优化。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经办(战略规划部)通过管理层测试与专项检查,对制度及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改进。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战略规划部)负责解释、修正订。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审批流程图
2.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