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介绍 下载本文

(4) 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运输车辆、船舶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 (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 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 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型式和载重量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1) 工程渣土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 (2) 装修及拆迁垃圾运输宜采用载重量5~15 t的密封式货车; (3) 工程泥浆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 t的密封罐车。

5、 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应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无卡滞、冲击现象。

(1) 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 mm; (2) 厢盖与车厢前、后拦板缝隙不应大于50 mm; (3) 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10 mm。 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

(1)车辆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应明亮,无浮尘、无污迹;

(2) 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明显污渍,距车牌15 m处应能清晰分辨车牌上的字迹;

(3) 车厢厢体、厢盖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陷和变形。车厢外部锈蚀或油漆剥落单块面积不得超过0.01 m2,总面积不得超过0.05 m2;

(4)车辆底盘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轻轻敲打时,应无块状泥沙等污渍脱落。 (5) 建筑垃圾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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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并检查车厢卸料门锁紧装置,保证锁紧有效、可靠。

(7)车厢液压举升机构及厢盖液压、启闭机构的液压部件各结合面无明显渗漏. (8) 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况完好。 7.清运中注意的问题:

(1)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易飞扬的废料尽量保持湿润,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3)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

七、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

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1) 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

收集处理;

(2) 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

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3) 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 (4) 施工现场清理完成后,应有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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