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的瓦斯,要变抽放为抽采,坚持煤与瓦斯共采、治理与利用并重的改进措施。
一、掘进迎头一般按照5个孔眼进行排放,孔深15m,孔径为75mm,方位按照上、下、左、右、中β=25°。
二、邻近层预抽,在1620水平运输巷和1657水平瓦斯抽放巷每隔30m在巷道右帮分别布置一组钻场,钻场长度设3.6米,孔排距数三排,孔眼10个,孔距按0.8m布置,孔深按40m。
三、打孔眼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不得干打,根据我矿C9 、C10煤通过鉴定为自燃倾向性煤层,在打眼过程中采用湿式打眼。如果孔外其它条件产生引火源,瓦斯是不容易爆炸的。瓦斯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定的温度;一定的氧含量;一定的引火源。为此一定要避免外在条件引起火源。
四、钻进工艺
设计采用ZDY-750型全液压钻机,配Φ42mm钻杆,风压排粉,孔口压力水防尘,无岩芯钻进工艺。
五、封孔方式、材料及工艺
抽采钻孔封孔方法的选择应根据抽采方法及孔口所处煤(岩)层位、岩性、构造等因素综合确定。封孔应满足密封性好、操作方便和材料经济的要求。封孔质量影响着抽采瓦斯的浓度、孔口负压、甚至整个抽采系统的效果。一般采用水泥注浆泵封孔、聚氨脂封孔两种方法,严禁采用黄泥封孔。我矿主要采用水泥注浆泵封孔。
采用水泥注浆泵封孔,封孔长度容易达到设计要求,封孔效率高,钻孔封孔效果好。
矿用型注浆封孔泵主要应用于煤矿瓦斯抽采封孔,同时还广泛应用于煤层注水封孔、注浆封孔及其它各种类型钻孔的封孔。该泵自身
具有搅拌功能,封孔质量可靠,封孔工艺简单,使用方便,易于维护。其额定压力1.2(2.4)MPa,流量为0.008~0.01m3/min。
封孔管采用抗静电的工程塑料管或铁管。以钻孔封孔长度为5m为例,封孔材料采用425#硅酸盐水泥,孔内抽采管长度5m,为DN25mm矿用PVC管或铁管,抽采管在孔内端钻10~20个直径10mm的小孔,并用双层铁筛网扎好。
工艺过程:一般在打钻将要结束时就可开始准备水泥砂浆。水泥砂浆一般应加入适量的膨胀剂,以避免凝固后收缩出现裂缝。当钻孔倾角较小时可适当增大浆液的浓度、适当增大封孔长度。注浆泵与所封钻孔的连接如下图。
井下封孔操作方法为:
a、检查封孔泵是否完好,封孔所需用的工具,配件等是否带全; b、检查抽采钻孔所需的抽采管是否齐全,长度是否达到要求(DN25mm,每根长度9m);
c、根据井下钻孔的封孔深度,计算所需要的水泥量,按照水泥:水:石膏:
黄沙=1:0.5:0.05:0.5(重量比)配制浆液。
d、采用直接将井下装水泥的编织袋缠绕在抽采管上,送入钻孔内封住孔口,其做法如下图。
30cm(1)(1)抽抽放管放管接接注浆管注浆管30cm注浆管的摆放抽放管与注浆管的摆放抽放管与(2)(3)(2)水水泥纺织袋泥纺织袋水泥纺织袋的准备水泥纺织袋的准备(3)麻线麻线纺织袋纺织袋的缠绕方式的缠绕方式(4)(4)麻线捆紧麻线捆紧(5)(5)(6)(6)送入孔内送入孔内进行注浆进 行注浆 井下注浆封孔方法示意图
——将抽采管的一端与注浆管摆放在一起,其重叠处约30cm左右;
——准备编织袋;
——将袋子开口端向孔口处,如图(4)所示将抽采管与注浆管缠绕;
——用麻绳或麻线等,将抽采管、注浆管及编织袋捆紧; ——如图(5)所示送入孔内,并保证封孔严实不漏浆;
——按泵的操作规程,开动泵搅拌水泥浆,均匀后并开始注浆,水泥浆先将编织袋胀大,并封住钻孔,继续注浆直到注完为止,注浆时,孔口可能会漏一些浆,但不会影响整个封孔质量;注完后即可直接将注浆胶管拔出。
e、按以上方法进行下一个孔的注浆封孔。
f、当钻孔为负倾角时在封孔段必须设置防止水泥浆流入孔底的措施。
g、所有要封的钻孔封完后,要将封孔泵清洗干净。 六、钻孔与管路的连接
钻孔与抽采瓦斯管连接时,设置孔板流量计、气压计、观测嘴、阀门及放水器。封孔装置与抽采管路之间用φ32mm高压胶管将抽采钻孔导管与钻场汇流管相联结,并用8号圆丝将两端扎紧,做到密闭不漏气,高压胶管不能拐120°以下的急弯;汇流管与钻场瓦斯管连
接,再与巷道中的瓦斯抽采支管连接。
第一节 打钻安全技术措施
1、打钻人员,必须在安全可靠的支护下操作,严禁在空顶下作业。 2、必须按测量人员给定的方位、仰角施工,具体参数如上表所示。 3、打钻人员必须熟悉突出预兆,如发现顶钻、卡钻、瓦斯浓度突然增大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汇报调度,待稳 定后,方可正常作业。
4、打钻前必须把钻场附近及后方巷道的杂物进行处理,确保退路畅通无阻。
5、打钻的钻机必须执行瓦斯电闭锁,打钻时必须由瓦检员先检查打钻地点及附近20米内的瓦斯、顶板支护情况,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和顶板支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进行打钻工作。
6、延接钻杆或撤钻杆时,打钻操作人员必须站在钻杆侧面,以防钻杆被喷出或滑出伤人。
7、打钻工作完毕后,钻机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检修或搬运钻机。 8、打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本措施的要求进行打钻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打到设计位置时,必须写明原因并及时汇报。
9、钻场施工钻孔时,通风队、安监站负责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和安监员现场进行监护,以便随时检查瓦斯及安全情况。
10、打钻人员必须携带瓦斯监测便携仪,并挂到打钻工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