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决策的机会成本(二) 下载本文

4 机会成本在企业决策中正确运用

机会成本分析在财务决策中的应用相当广泛,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留存收益成本分析、现金持有量决策、应收账款投资决策等方面。 4.1固定资产投资决策

4.1.1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中的机会成本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决策,从决策的角度来看,可以把固定资产投资划分为采纳与否投资和互斥选择投资。采纳与否投资决策是指决定是否投资于某一项目的决策。互斥选择投资决策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中,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的决策。这就说明了固定资产投资决策间存在着机会成本分析。在投资方案的选择中,如果选择了一个投资方案,则必须放弃投资于其他途径的机会。其他投资机会可能取得的收益是实行本方案的一种代价,被称为这项投资方案的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总是针对具体方案的,离开被放弃的方案就无从计量确定。 4.1.2固定资产投资的特点

固定资产的回收时间较长,变现能力较差,资金占用数量相对稳定,实物形态与价值形态可以分离,投资的次数相对较少。以上特点决定了固定资产投资具有相当大的风险,一旦决策失误,就会严重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甚至会使企业走向破产。重点是固定资产比重大造成了总资产周转率相当低,影响了整体经营效率,从而极大地阻碍了价值创造的能力。因此,固定资产投资不能在缺乏调查研究的情况下轻率拍板,而必须按特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可行性分析,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有效。 4.1.3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的重要指标---净现值法

固定资产投资的决策指标很多,其中贴现现金流量指标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是一类比较理想的指标。在这里选择了净现值法来分析评价投资方案是否可行。在现金流量的计算中,为了简化计算,一般都假定各年投资在年初一次进行,各年营业现金流量看作是各年年末一次发生,把终结现金流量看作是最后一年末发生。

净现值(Net Present Value,缩写为NPV)是在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的代数和。其计算公式为:净现值=未来报酬的总现值-初始投资现值,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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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NCFt——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k——贴现率;

n——项目预计使用年限;计算净现值设定的折现率是投资某项目应获得的最低收益率,通常采用资本成本率。净现值还有另外一种表述方法,项目投产后各年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与原始投资现值合计的差额。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It——第t年

的原始投资;s----建设期

净现值是投资项目投产后所获得的净现金流量扣除按预定折现率计算的投资收益或资本成本(即投资者的必要收益),再扣除原始投资的现值(即投资的本钱),在建设起点上所能实现的净收益或净损失。所以说净现值是投资项目所增加的企业价值。当NPV=0时,表明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率(内部报酬率)等于设定的折现率。当NPV>0时,表明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率(内部报酬率)大于设定的折现率。当NPV<0时,表明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率(内部报酬率)小于设定的折现率。 4.1.4固定资产投资的经济决策

虽然净现值法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能够反映各种投资方案的净收益,但不能揭示各个投资方案本身可能达到的实际报酬率是多少。这里只考虑了该项目本身的现金流出成本,而没有考虑放弃其他项目的机会成本。 净现值大于零只说明该项目预期可以实现投资者要求的必要报酬率,但并不一定是能为投资者带来最高报酬率的项目。仅以净现值来评价方案的可行性,很可能 使投资者丧失报酬更高的好项目。要使是投资者获得最高报酬率则应该与项目的机会成本再做比较。在这里我认为在只有一个备选方案的采纳与否决决策中,净现值为正者则采纳,净现值为负者不采纳。在有多个备选方案的互斥选择决策中,应选用净现值是正值中的最大者与其项目的机会成本作比较,如果净现值做大的项目还是比其机会成本现值还要大,则项目可取,否则再做其他考虑。所以我认为应该在净现值法的基础下选择机会成本最小的投资方案。这也是收益率法则,固定资产投入的收益应高于资本的机会成本。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中的机会成本分析,要求决策者充分考虑经济资源的多用性,不要局限于对单一用途的分析评价,而应尽可能多地提出备选用途结合机会成本进行比较分析,才能使投资者不至于丧失最佳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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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留存收益成本分析 4.2.1利润分配的机会成本

内部积累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本来源,而占内部积累绝对比例的是留存收益。因为无需支付任何成本,也不需与投资者签订某种协议,又不会受到证券市场的影响和其他限制,留存收益从而越来越受到企业代理人的偏爱。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不存在不花费任何代价就可以使用的资金。因此,留存收益即便没有筹资费用,也有资金占用费, 即存在着机会成本。企业留存收益,等于股东对企业进行追加投资,股东对这部分投资与以前缴给企业的股本一样,也要求有一定的报酬。所以可以认为留存收益是仅次于普通股成本的高成本融资方式。 4.2.2留存收益的概念

留存收益是一个历史概念,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但由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或由于法定的原因等,没有分配给所有者而留存在公司的盈利。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依据公司章程等对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一方面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将当年实现的利润留存于企业,形成内部积累,成为留存收益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分配利润或股利后的剩余部分,则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这部分同样成为企业留存收益的组成部分。

其中盈余公积是有特定用途的累积盈余,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可以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也可以决议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盈余公积中有三项: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其中法定盈余公积是国家规定的,按照税后利润的10%计提(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由公司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决定。这两项公积可以用来弥补公司亏损、转增资本等。公益金按照税后利润的5%-10%提取,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

在做完所有的利润分配后,如果还有剩余,则称之为未分配利润,这时候将之转入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作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又可以用于企业未来的经营发展、转增实收资本、弥补以前年度的经营亏损及以后年度的利润分配。由于未分配利润相对于盈余公积而言,属于未确定用途的留存收益,所以,企业在使用未分配利润上有较大的自主权,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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