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志愿服务队的通知及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关于成立**************志愿服务队的

通知

为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提升志愿者服务质量水平。现将我部志愿服务队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要求、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志愿服务队 队 长: 副队长: 成 员:

二、工作职责和要求

1.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活动应展现我部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蓬勃朝气、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2.志愿者服务队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严格的团队纪律、保持良好的团队形象。

3.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活动应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4.志愿者服务队在活动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意外发生。

附件:***********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 年 月 日

附件: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规范和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实现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经常化,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 第三条 组织制度

(一)志愿者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志愿服务队队长职责:按照县文明办的统一要求,对全队的日常事务做决定,对全队负责。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队员应统一着志愿者服装或戴志愿者标志帽子,特殊情况下,按照活动要求着装。 第四条 学习制度

(一)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学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其他单位或者部门的志愿者活动开展经验,以及提高志愿者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二)支队为每名服务队队员配发专门学习记录本,用于志愿服务学习记录和撰写心得体会。

(三)志愿者之间要加强工作、生活、活动中的学习交流,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五条 考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