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作业合同
作业合同编号:
工程项目: 合同段: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甲、乙双方就专项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乙方情况
1.1乙方名称: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称: ,职务: 。 1.2分包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称: ,资格: ;分包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称: ,资格: 。
1.3乙方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见附表1) 1.4乙方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见附表2) 2. 本合同专项工程概况
2.1合同专项工程名称及地点: 。 2.2 合同专项工程范围、内容: 。 2.3 合同方式:施工作业(含甲供、材料) 。 3.合同有关款项 3.1价款
3.1.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合同单价和暂估数量见《专项工程工程量清单》(附表3)。实际合同总价根据乙方实际完成且由发包人经决算审计后确定的数量按本合同后附清单所列固定单价进行计算,并结合本合同条款进行支付。
3.1.2上述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含甲供及损耗)、机械设备使用、成品保护费、配合、检测、办理验收直至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保修费用、临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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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利润、税金等乙方为实施和完成上述工程量清单细目内容及其附属工作及缺陷修复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政策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涉及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子目,其费用参照总包合同相关计量有关条款办理。
3.1.3税费内容约定: 。 3.2 履约保证:
3.2.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 天内,应以下列方式 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 a.本合同价的 %履约保函。 b.本合同价的 %履约保证金。
c.乙方提供(房产、土地的地址和名称)作为乙方按约履行本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应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办理它项权证并将房产证、土地证、它项权证原件交甲方保管。
d.其它方式: 。 3.2.2 履约保证的范围为:乙方于本合同项下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2.3乙方严格履行了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事宜,施工任务如期完工,工程质量达到甲方向发包人承诺的质量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未遗留各种纠纷,在整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且双方完成完工结算之日起 日内,给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继续扣留或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3.3有关本本合同专项工程款项约定
3.3.1动员预付款 元,甲方在乙方交纳上述履约保证后的 天内向乙方支付;
3.3.2质量保证金限额为合同总价 %。质量保证金参照总包合同中的规定执行,但总包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涉及乙方施工项目的全部维修费用,则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3.3.3民工工资保证金按以下 方式执行:
a.民工工资保证金 元,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给甲方,在乙方项目完工并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后按实退还;
b.民工工资保证金 元,甲方在中期支付中扣留每期价款的 %,扣足为止,在乙方项目完工并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后按实退还;
c.其它 。
3.3.4本合同约定的各类保证金等到期无争议需要返还的,均不计利息。
合同范本
3.3.5质量和进度考核相关条款: 。 4 合同工期和要求
4.1根据总体施工计划要求,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合同工期为 天,暂定自 年 月 日开工,以监理批准的首个分项工程的开工时间为准。
4.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进度计划。
4.3如甲方总体施工计划调整时,乙方应作相应的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按乙方的申请转报给发包人,但甲方的转报行为并不视为对乙方所申请费用的认可。
4.4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开工或延误工期,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按照发包人同意的相应工期予以顺延,相应损失补偿按发包人审批并经审计确认的费用下浮 %计算。
4.5 乙方应于本合同4.3、4.4条款约定的情形发生后 七 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工期顺延的申请,否则视为乙方自行放弃增加费用、顺延工期的权利。
5 工程质量及质量保修
5.1乙方应向甲方负责其承担专项工程的质量,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5.2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甲方向发包人承诺的质量等级和标准。如果因乙方原因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应返工达到质量等级和标准,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甲方有权委派质检人员对乙方施工作业的专项工程进行质量管理,乙方应配备相应的质检人员予以配合。施工每道工序完毕后,先由乙方质检员自检,符合要求后报甲方质检员检验,检验通过后,再由甲方质检员通知监理人检验签认,通过并签认后,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4乙方的各项试验和检测内容应到甲方的试验室或甲方认可的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完成,其费用由 方承担。试验检测的频率、方法、操作规程等,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执行。
5.5甲方按照现行的验收办法、评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及施工图等报请发包人组织验收。本合同专项工程涉及的竣工资料 (a.由甲方统一编制,乙方承担竣工资料编制费用;b.由乙方编制,乙方承担竣工资料编制费用;)。
5.6乙方专项工程的质量保修期等同于发包人要求甲方的保修期,保修期间发生在
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