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答题
1.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国家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可以为跨国纳税人提供税收管辖权的真空,从而使跨国纳税人有可能躲避开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纳税义务。
(2)税率的差异。税率是税法的核心,它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现实中国家(地区)之间的税率差异很大,有的税率较高,有的税率却极低,甚至有的国家和地区根本不征所得税(税率为零)。这样,就为纳税人将所得从高税国(地区)转移到低税国(地区)进行避税提供了可能。
(3)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为避免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目前世界上存在着大量的国际税收协定。然而,税收协定中的有关规定很容易被跨国纳税人用来进行国际避税。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主要是规避有关国家的预提所得税。
(4)涉外税收法规中的漏洞。一国涉外税收法规中存在漏洞,也可以为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创造有利条件。这方面的突出例子是一些发达国家实行的推迟课税规定。本来,发达国家制定推迟课税的规定是为了鼓励本国居民公司在海外子公司的发展,增强其与当地公司的竞争能力,但这一规定后来被许多跨国公司用来从事国际避税。它们在低税国或国际避税地建立自己的子公司,通过种种手段把利润转移到这些子公司,并将分得的利润长期滞留在海外子公司。由于可以享受推迟课税待遇,这些跨国公司就凭借这种手段成功地避开了居住国较重的税收。
第五章 国际避税方法
一、术语解释
1.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一个第三国居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获取其本不应得到的税收利益。 2.逆向避税
外国企业将利润从所在的低税区向境外高税区转移,让利润在高税区的关联公司去实现,人们把这种违背国际避税一般规律的避税活动称为“逆向避税”。 二、填空题
1.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在低税国关联企业账上人为地表现出来的利润有时被称为( 轨设利润 )。
2.母公司所在的居住国是否对母公司的海外利润实行( 推迟课税)是跨国公司能否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关键。
3.普通法系(英美法系)国家把信托视为一种法律关系,委托人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信托管理机构,在法律上切断了委托人与其财产之间的(所有权)链条。 4.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规避东道国股息预提税实际上是利用了国际避税手段中的(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5.目前,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的唯一国家是( 瑞士 )。
6.外商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转移利润主要表现在:商品购销、劳务提供、融通资金以及(转让无形资产和提供设备)几个方面。 三、判断题
1.跨国公司如果想利用其海外企业的不同组织形式来避税,那么,在正常盈利阶段,建立子公司更为有利,因为母子公司的盈亏要统一计算。× 2.跨国公司以信托方式进行国际避税一般发生在民法法系的国家。× 3.通过逆向避税,外商投资企业减轻了其在我国及全球的纳税义务。×
4.推迟课税政策的取消,使跨国公司无法利用转让定价手段规避母公司居住国的税收。×
5.内部保险公司一旦成为母公司所在国的居民公司,便会影响跨国公司利用其来避税的效果。√ 四、选择题。
1.荷兰之所以被认为适宜中介控股公司的居住国,原因在于( AB )。 A.荷兰已同80多个国家缔结了国际税收协定 B.荷兰有参与免税的规定 C.荷兰所得税率低
D.荷兰关于设立中介控股公司的法律比较宽松
2.外商在我国避税采用的最普遍、最经常地一种手段是(D )。
A.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不按协议或合同投足股本,企业需要的营运资金由境外母公司贷款提供
B.将技术转让费纳入设备价格,规避我国的预提所得税 C.利用“两免三减半”的创业期税收优惠避税 D.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
3.跨国公司想统一计算海外子公司利润以充分利用母公司居住国的外国税收抵免,则应该建立(B )。
A.中介国际金融公司 B.中介国际控股公司 C.中介国际许可公司 D.中介国际贸易公司 5.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的商业原因主要有( CD )。 A.进入保险行业 B.避税
C.避免常规保险市场发生的费用 D.满足集团的特殊保险需要 五、简答题
1.跨国法人进行国际避税的手段主要有哪些?
答:跨国法人进行国际避税方式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 (2)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3)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 (4)组建内部保险公司。 (5)资本弱化。
(6)选择有利的公司组织形式。
(7)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2.外商在我国避税主要采取哪些手段? 答:外商在我国避税采取主要手段有:
(1)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 (2)提高劳务 (3)融通资金
(4)转让无形资产 (5)提供设备
第六章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一、术语解释 1.预约定价协议
指有关各方事先就跨国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方法达成的协议,它分为单边预约定价协议和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协议。 2.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即根据相同的交易条件下非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同类交易时所使用的非受控价格,来调整关联企业之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 3.再销售价格法
再销售价格法即以关联企业间交易的买方将购进的货物再销售给非关联企业时的销售价格扣除合理销售利润及其他费用后的余额为依据,来确定或调整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 二、填空题
1.世界上最早的转让定价法规是于1915年在( 英 )国颁布的。
2.目前,对跨国关联企业之间收入和费用分配主要采取的原则有总利润原则和( 正常交易定价原则 )。
3.在利润分割法中,对最终的合并利润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分割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贡献分割法,二是(剩余利润分析法 )。
5.交易净利润法与再销售价格法和成本加利润法相似,主要的区别在于交易净利润法所要比较的指标是( 净利润率)而不是总利润率。
6.联合国和经合组织分别制定的国际税收协定范本都规定,如果缔约国一方参与管理缔约国另一方企业即构成关联关系,这里的参与管理是指对企业( 经营管理权 )的控制。 三、判断题
1.按照市场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应当先考虑关联企业集团中的成员企业所在地同类交易的一般市场价格,然后再考虑成员企业与非关联企业进行同类交易所使用的价格。√
2.可比利润法、可比利润区间法等综合利润法实质上就是假定企业的综合利润水平完全是受价格因素影响的,从而忽略了经营战略、管理水平等非价格因素可能对利润水平产生的影响。√
3.比照市场标准是一种运用倒算法的市场价格标准,通过进销差价倒算出来市场价格。√
4.有一总利润原则能简化税务管理,所以国际上普遍接受总利润原则作为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
5.可比利润法主要用于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调整,特别是关联企业自己开发的、可能具有巨大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的转让。× 四、选择题
1.最早在跨国关联企业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方面,通过立法确定具体的调整方法的国家是( C )。
A.英国 B.法国 C.美国 D.奥地利
2.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主要反映在下列哪几个方面(ABD )? A.管理 B.资本 C.财务 D.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