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姜鹏《资治通鉴》导读整理版笔记(复旦大学模块课) 下载本文

庙号 宋太祖 谥号 神德圣功至明大孝皇帝 在位时间 960一976 年号 建隆 乾德 开宝 太平兴国 雍熙 宋太宗 文武睿烈大明广孝皇帝 976一997 端拱 淳化 至道 咸平 景德 宋真宗 文明武定章圣元孝皇帝 997一1022 大中祥符 天禧 乾兴 天圣 明道 景祐 宝元 宋仁宗 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 1022一1063 康定 庆历(1041-1048) 皇祐(1049-1054) 至和(1054-1056) 嘉祐(1056-1063) 宋英宗 宋神宗 宪文肃武睿圣宣孝皇帝 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 1063一1067 1067一1085 治平(1064-1067) 熙宁(1068-1077) 元丰(1078-1085) 元祐(1086-1094) 绍圣 元符 宋哲宗 钦文睿武齐圣昭孝皇帝 1085一1100 《资治通鉴》成书时代

司马光在嘉祐年间立意编写一部编年体著作,由于“私家力薄,无由可成”,只修成《通志》八卷。治平三年(1066)正月,司马光进呈《通志》给宋英宗,并得到了宋英宗的支持。治平三年四月辛丑,司马光奉命继续编纂,改称为“历代君臣事迹”,正式开局编修。次年,宋神宗即位,司马光在迩英阁进读,神宗赐名《资治通鉴》,并作序。

司马光生平: 1019-1077

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司马光出生于光州光山(今河南省光山县),[3] 此时其父司马池任光山县令,所以给他起名光;[1] 6岁时,司马

池就教司马光读书,7岁时,不仅能背诵《左氏春秋》,还能讲明白书的要意;并且做出了“砸缸救友”这一件震动京洛的事。

天圣九年(1031年) ,司马光随父亲司马池从东京出发,一路经洛阳、潼关、宝鸡,过秦岭,前往四川广元,出任利州转运使,在栈道上遇着巨蟒,他沉着冷静地手持利剑,扎进巨蟒的尾巴上,使巨蟒疼痛得一震,滚下了深不可测的栈道下边。[5]

司马光的博学来自多方面,一方面他好学强识,另一方面他的父亲也着意培养。他既诚实聪明,又十分懂事,深得父亲喜爱。同时,每逢出游或和同僚密友交谈,司马池总好把他带在身边。耳濡目染,使司马光不论在知识方面,还是见识方面,都“凛然如成人”。好多当时的大臣、名士,都很赏识司马光。 尚书张存主动提出将女儿许配给司马光。担任过副宰相的庞籍在司马池死后,把司马光当成自己儿子一样培养、教育。司马池辗转河南、陕西、四川各地为官,始终把司马光带在身边。所以,司马光在15岁以前就跟随父亲走过好多地方,在这些地方访古探奇,赋诗题壁,领略风土人情,极大地丰富了司马光的社会知识。[5]

步入官场

宝元元年(1038年),司马光20岁,他参加了会试,一举高中进士甲科,从此步入仕林,初任华州(今陕西华县(判官。此时司马池正任同州(今陕西大荔)知州,两地相距较近,司马光经常前往探望父母。在同州他结识了同科进士石昌言,石早有才名,在同州当推官,石虽比司马光大20多岁,但两人很谈得来,经常在一起交流学问,谈古访今,成为忘年之交。同年,他和张存的女儿结婚。[5]

宝元二年(1039年),因父亲调往杭州任职,司马光辞掉华州判官,改任苏州判官。正当他怀着远大的抱负,在仕途上步步上进时,他的母亲病逝了。按照封建礼教,他必须辞官回家服丧3年。在此期间,北方党项族人元吴称帝,建立了西夏国,西夏为了摆脱对宋朝的臣属地位,同宋朝发生了战争,宋朝连连失败。宋仁宗为了加强军事防御力量,要求两浙添置弓手,增设指挥使等官职。司马父子认为这样做,并没有什么好处。于是由司马光代父草拟《论两浙不宜添置弓手状》,从各方面阐述添置弓手增设武官。[5]

庆历元年(1041年)十二月,司马池病死在晋州,司马光和兄长司马旦扶着父亲的灵柩回到了故乡夏县。双亲的相继去世,使司马光悲痛万分,他叹息“平生念此心先乱”。但他在居丧期间,把悲哀化作发奋读书作文的动力,以排遣无尽的悲伤和寂寞。在此期间,他读了大量的书,写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章,如《十哲论》、《四豪论》、《贾生论》,对一些古人古事,根据自己的见解和感受,提出见解。[5]

在居丧3年的时间里,他了解了许多下层社会生活的情况。庆历四年(1044年),26岁的司马光服丧结束,签书武成军判官,不久又改宣德郎、将作监主簿,权知丰城县事。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取得“政声赫然,民称之”的政绩。[5]

在工作之余,他大量阅读典籍,写下不少论文,如《机权论》、《才德论》、《廉颇论》、《应侯罢武安君兵》、《项羽诛韩生》、《汉高祖斩丁公》、《甘罗》、《范睢》、《秦坑赵军》等几十篇。[5]

庆历六年(1046年),司马光接到诏旨。调他担任大理评事、国子直讲。赴京之日,僚友们空府出动,置酒为他饯行。司马光为大家的热情所感动,即席赋诗:“不辞烂醉樽前倒,明日此欢重得无?追随不忍轻言别,回首城楼没晚烟!”这时司马光意气风发,虽然宦海茫茫,风云莫测,但仍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京都。[5]

庆历七年(1047年),司马光29岁,贝州农民王则起义,攻占贝州城,号称“东平郡王”。这时司马光父亲好友庞籍在朝为枢密副使,掌管全国军事要务。司马光写了《上庞枢密论贝州事宜书》,为尽快平息起义给庞籍献计献策。具体建议“以计破”,威胁利诱并用,进行分化瓦解,只诛“首恶”,余皆不问。实际上起义军只坚持66天,首领王则被杀,其余尽皆焚死。[5]

皇祐元年(1049年),庞籍升任枢密使,举荐司马光任馆阁校勘,但没有得到皇帝的许可。皇祐三年(1051年),司马光33岁,由宰相庞籍推荐任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他在任职期间对《古文孝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撰写了《古文孝经指解》一文。皇祐五年(1053年),司马光任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专任史官。从此,司马光开始了对历史的研究。正在司马光潜心研究历史时,庞籍被罢宰相职,降为户部侍郎,出任郓州(今山东郓城境内)知州。庞籍举荐司马光为郓州典学。

治理地方

至和元年(1054年),司马光离开志趣相投的王安石、石杨休、包拯等人,去往郓州。不久,提任为通判,负责考察全州官吏。[5]

至和二年(1055年),因庞籍出知并州,为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司马光改任并州通判。[5]

嘉祐元年(1056年),他连写三封《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第一、二、三状),建议仁宗皇帝立储君,而前后三状没有结果以后,又托范镇在奏事时代为转达,请仁宗有个明确答复。但这一切均未说服仁宗,司马光选择了沉默。[5]

司马光随庞籍在河东路任职期间,宋朝和西夏处于休战时期,但他并没有放松警惕,而是深入民间听取当地人意见。并州乡贡进士刘邕对边事很有研究,写成《边议》10卷,议论很有见地,司马光便予以推荐。[5]

司马光认为绝市和修建堡垒的办法有利于保护边界地区安宁,于是一面禁绝边民和西夏互市,一面决定修堡。正在这时,带兵将军郭恩,乘酒出击西夏,结果大败而归,自己不得已而自杀。朝廷御史审理此案,庞籍一人承担了责任,事后庞籍被解除了节度使之职,贬谪知青州事,司马光向皇

帝连奏三状奏明庞籍是听了他的意见才决定修堡的,说明庞籍完全是出于“欲为国家保固疆圉”的本心,“发于忠赤,不顾身谋”,因为“过听臣言,以至于此”,应当“独臣罪,以至典刑”。而庞籍得知司马光要为自己辩解时,就又上奏章,引咎自归,请求免除司马光之罪,使司马光没有受到任何责罚。[5]

庞籍和司马光以忘年之交,互相支持、爱护,难能可贵。庞籍死后,司马光不忘庞籍对他的大恩,待其家人如自己的亲人。[5]

重回中央

嘉祐三年(1058年)司马光迁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嘉祐六年(1061年),擢修起居注。司马光坚决推辞,连上五状,他认为自己“实非所长”,但仁宗一直不收回成命。[5]

不久,仁宗下诏,迁司马光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任职五年期间,前后向皇帝上奏疏170余份,先后向仁宗上书“三言”、“五规”,多次上书仁宗解决继嗣的问题,仁宗觉得司马光真心为国家社稷考虑,遂将奏折转至中书省。司马光亲自到中书省催办,直到赵曙被立为皇太子。[5]

司马光44岁时,擢为知制诰,但司马光不愿就职,他认为这是一个掌管起草诏令的差事,不是他的特长。为此,他在嘉祐七年(1062年)三月,连上九《辞知制诰状》,说明不适宜任此职务;仁宗皇帝收回诏令,改授天章阁待制兼侍讲,仍知谏院。[5]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驾崩。四月赵曙即位,即英宗。两宫矛盾加剧,司马光看到这种情况,四月十三日进《上皇太后疏》,四月二十七日进《上皇帝疏》,力陈国家当务之急应君民同心、内外协力的道理。六月二十二日,他又上《两宫疏》,指出:“金堤千里,溃于蚁穴;白璧之瑕,易离难合。”皇帝没有太后支持“无以君天下”,太后离开皇帝“无以安天下”。十一月二十六日,又写了两封章奏,一封给皇太后,一封给皇帝。在奏章中,讲历史,摆利害,晓明大义,从全局出发,苦苦相劝,终于得到效验。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转,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趋于缓和。[5]

从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到治平元年(1064年)七月的一年多时间里。司马光为消除太后和英宗之间的矛盾,前后共上奏章17封。在五年的谏官生涯中,除了关注社会上层,帮助朝廷解决好皇位继承和皇帝的修身要领、治国政纲等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外,同时也把注意力放到下层人民身上。他发出了关心人民疾苦,减轻人民负担的呼声。而且这个思想几乎贯穿在他所有的奏章里。他在《论财利疏》中指出:当今天下最苦的是农民,因为“农民苦身劳力,粗衣粗食,还要向政府交纳各种赋税,负担各种劳役。收成好的年代,卖掉粮食以供官家盘剥,遇到凶年则流离失所,甚至冻饿而死”,建议切实采取一些利民措施。[5]

司马光反对宫中宴饮和赏赐之风,嘉祐六年(1061年),他上书《论宴饮状》,恳请皇帝为民着想,悉罢饮宴。他上《言遗赐札子》,反对朝廷不顾国家实际,厚赏群臣。

留任谏职

仁宗死后,英宗将仁宗价值百余万的遗物颁赐群臣,司马光也获得近千缗。但这些正确的谏言,因为朝廷腐朽,又触犯一些既得利益者,当然不能被采纳。司马光只好从自己做起,将自己所得赏赐交给谏院为公使钱。[5]

治平元年(1064年),司马光上奏《乞罢陕西义勇札子》,他认为当时在边防组织“义勇”使百姓“骨肉流离,田园荡尽”,给百姓带来无穷苦难,希望朝廷审察利害。特罢此事。当朝廷不予采纳时,他又写第二封札子,并亲自上殿面见英宗,他说:要防边必须从将帅军政着手,一味拉夫凑数,只能是“徒有惊扰,而实无所用”。英宗这次略有所动,并把上殿札子送中书省和枢密院商量,但一经商量,方知此事拟议已久,难以更改。他又连上六疏,并和宰相韩琦进行辩论,韩琦虽然无言以对,但手中有权,司马光也拿他没办法。这次谏言失败后,司马光连上五状,要求降黜。[5]

治平二年(1065年),朝廷任司马光龙图阁直学士,仍留任谏职。司马光因对谏官彻底失望了,借机连上三状,要求不当谏官,他在奏章上说:“臣从事谏职,首尾五年,自本朝以来,居此官者,未有如臣之久。臣资质愚戆,惟知报国,竭尽朴忠,与人立敌,前后甚众,四海之内,触处相逢,常恐异日身及子孙无立足之地,以此朝夕冀望解去。”英宗批准他免去谏职,仍进龙图阁直学士。[5]

治平三年(1066年),司马光将《通志》(以《史记》为主,编成《周纪》5卷,《秦纪》3卷,共8卷)进呈英宗。这部书的时间是从烈王二十三年,韩、赵、魏三家分封起,到秦二世三年,秦朝灭亡为止。英宗看后大为赞赏,并给司马光二条明确指示,一是接续《通志》往下编修,二是决定设立书局,并由司马光自择官属,作为自己的助手。[5]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病死,神宗赵顼即位。参知政事欧阳修极力向神宗推荐,说司马光“德性淳正,学术通明”,神宗任司马光为翰林学士,不久,又任司马光为御史中丞。[5]

新旧党政

神宗赵顼即位以后,年轻年盛,朝气蓬勃,决心振兴祖业。他在虚心下问、多方征求治国方略以后,感到王安石提出的一整套激进、大胆的变革方案很符合自己的思想,于是在熙宁二年(1069年),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张开源,司马光主张节流。司马光和王安石因政见不同,在一些问题上进行激烈的争辩,有时在皇帝主持的议政会议上也毫不相让,但司马光对王安石的变法也并不一概反对,尤其当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