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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肇府[2010]6号 【发布部门】肇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27 【实施日期】2010.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肇府〔20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肇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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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工作部署,为完成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

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今年市政府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尽快实现GDP超千亿元、尽快成为名符其实的珠三角城市的奋斗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加大力度实施《规划纲要》、“三促进一保持”和“双转移”。扎实推进经济发展,不断扩大经济规模;扎实推进结构调整,不断提高发展水平;扎实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不断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扎实推进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宜居城乡建设;扎实推进民生工程,不断加快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生态环保肇庆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切实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编制实施重点支柱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培育肇庆工业50强,力争多家企业进入广东现代产业500强。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做优产业集群。大力扶持发展一批先进制造企业,推进省市共建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以中巴软件园为龙头带动发展软件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做大做强肇庆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推进以星湖科技为龙头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基地建设,支持发展新能源电动车产业、环保产业和新材料产业。积极谋划和加快建设重大工业项目。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实施品牌创建和上市发展战略,再争取1-2家企业上市融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外经贸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 (二)着力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城市经济,支持发展新兴服务业,培育发展“总部经济”。做强做优旅游产业,加快整合旅游资源,完成星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加快七星岩景区升级改造。提升商住小区开发建设水平,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肇庆港总体规划》,加快肇庆新港扩建及临港物流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交 2 / 4

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外经贸局、市旅游发展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

(三)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加大财政性资金对自主创新支持,带动企业增加自主创新研发投入。深化校市合作和产学研合作,加强产学研创新联盟、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业创办博士后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站和研发中心。积极引进各类创新人才,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进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扎实做好财税金融工作。大力培植财源税源,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努力破解中小企业和“三农”领域融资难问题。(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金融工作局负责)

(五)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积极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示范园,做强做优农业主导产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促进农户增收。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负责) 二、积极推进广佛肇一体化发展

(六)全面落实合作项目。全面落实首次广佛肇市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加快实施三市首批重点合作计划项目,出台第二批合作项目。重点加强与广州铁路新客站、白云国际机场、南沙港等交通基础设施对接,实现广佛肇车辆通行费年票互通互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负责)

(七)拓展合作空间和领域。加强与广佛地区产业对接,使肇庆成为广佛肇经济圈的投资热土。拓展合作领域层次,推动政府、企业、社会多层面合作,努力在公共领域协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