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 天棚工程
说明
一、抹灰天棚按手工操作,施工方法不同时,不作调整
二、天棚抹灰石灰砂浆项目按中级抹灰标准取定,抹灰标准见本册B.2墙柱面工程说明第一条,普通抹灰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8,高级抹灰人工乘以系数1.25,其他不变。
三、项目中的抹灰砂浆种类、配合比及厚度是根据规范、标准设计图集及我省常规采用的施工做法综合取定的,抹灰砂浆厚度取定见下表。
天棚抹灰砂浆厚度取定表
单位:mm
项 目 厚度 10 8 13 18 7 10 5 10 10 12 厚度 7 5 7 7 5 厚度 2 2 2 2 6 2 6 12 17 15 20 12 23 12 15 12 18 底 层 中 层 面 层 序 总 厚 砂浆种类 砂浆种类 砂浆种类 纸筋石灰浆 纸筋石灰浆 纸筋石灰浆 纸筋石灰浆 水泥砂浆 1:2 素石膏浆 石灰麻刀浆 水泥石灰12 砂浆 1:1:2 6 18 号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混凝土 水泥石灰砂浆 1:1:4 水泥石灰麻刀素浆 1:6 水泥石灰麻刀素浆 1:1 水泥石灰麻刀素浆 1:1 水泥砂浆 1:3 水泥砂浆 1:2 水泥石灰砂浆 1:0.5:3 水泥石灰砂浆 1:1:4 石膏砂浆 1:1 水泥石灰砂浆 1:1:6 水泥石灰砂浆 水泥拉毛 1:1:6 石灰砂浆 1:2.5 水泥砂浆 1:2.5 水泥砂浆 1:2.5 水泥石灰砂浆 1:1:4 水泥石灰砂浆 1:0.5:5 石灰 钢板(丝)网 砂浆装饰线三道以内 装饰线五道以内 水 泥 混凝土 砂 浆混钢板(丝)网 合 混凝土 砂 浆钢板(丝)网 其他抹灰混凝土 石灰拉毛 - 56 -
四、设计的抹灰砂浆厚度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下表调整。
天棚抹灰砂浆厚度调整表
单位:100m2
项 目 石灰砂浆 水泥砂浆 混合砂浆 石膏砂浆
五、天棚抹灰项目中已包括小圆角(天棚灰线)的工科,如有凸凹线者,另按突出的线条道数以装饰线计算。 六、装饰线是指突出抹灰面所起的线脚,每突出一个棱角为一道灰线,檐口滴水槽不作为突出抹灰面线脚 七、井字梁天棚是指每个井内面积在5m2以内者。
八、项目内已包括了天棚基层面浇水湿润的工料,不包括基层面涂刷素水泥浆或界面处理剂。设计有要求时,按本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套用。
九、本章除部分项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按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十、本章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若龙骨进行特殊加工(例如煨曲线等),其加工费应另行计算。
十一、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十二、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项目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以系数0.85。
十三、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项目中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子目套用。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其断面示意图见附录四。
十四、天棚吊筋安装按混凝土板下钻眼挂筋编制,如在砖墙上打洞搁置骨架者,按相应项目每100平方米减少人工1.97工日。
十五、龙骨、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按本册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项目套用。 十六、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十七、铝塑板面层压边指铝塑板铣边后搭接固定在龙骨(基层)上。
十八、点支式天棚(雨篷)爪件的规格、数量是按常用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每增减1mm厚度消耗量调整 人工(工日) 0.35 0.38 0.52 0.43 机械(台班) 0.014 0.015 0.015 0.014 砂浆(m3) 0.11 0.12 0.12 0.11 水(m3) 0.01 0.01 0.01 0.01 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计算;有坡度及拱形的天棚,按展开面积计算;带有钢筋混凝土梁的天棚,梁的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计算天棚抹灰面积时,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附墙通风道、检查孔、管道及灰线等所占的面积。
3.带密肋的小梁及井字梁的天棚抹灰,以展开面积计算。按混凝土天棚抹灰项目计算,每100m增加4.14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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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檐口天棚的石灰砂浆抹灰,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5.楼梯底面抹灰,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底面积的工程量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平板式乘以系数1.3,踏步式乘以系数1.8。
6.槽形板、大型屋面板、折板下勾缝,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4计算。平板、空心板板下勾缝、火碱清洗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阳台、雨篷、挑檐下抹灰工程量,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抹灰项目中的界面处理涂刷,可利用相应的抹灰工程量计算。 二、吊顶。
1.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孔、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2.天棚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装饰面层按主墙间实钉(胶)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孔、附墙烟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0.3m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4.本章项目中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同第1条。 5.灯光槽按延长米计算。 6.网架天棚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嵌缝按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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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门窗工程
说明
一、本章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章规定计算。 二、普通门窗。
1、木种按下列规定编制(木种分类见总说明):
(1)普通木门窗扇制作安装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设计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制作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16,其他不变。
(2)普通木门窗框制作、安装以二、三类木种为准。如设计采用一、四类木种时,仍按该项目计算。 (3)其他项目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设计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5。 2.本章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注明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加3mm,二面刨光加5mm,圆木刨光按每立方米木材增加0.05m3计算。
3.凡注明门窗框、扇料断面允许换算者,应按设计规定断面换算,其他不变。
4.普通木门窗框、工业木窗框制作、安装,是按不带披水条编制的。如设计规定带披水条者,应另列项目计算。
5.门窗玻璃厚度和品种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按设计规定换算,其他不变。
6.木窗扇制作、安装,不分平开、中转、推拉或翻窗扇,均按普通扇制作、安装项目计算。 7.木百叶窗制作、安装适用于矩形或多角形,但不适用于圆形或半圆形。
8.工业木窗框制作、安装,已综合了依附在窗框上的木档条及木贴条在内(包括拼框及填缝工料)。但拼框
用的横档木、铁件应另列项目计算。
9.工业中悬窗扇制作、安装,也适用于下悬式、上悬式工业窗扇。 10.普通木门扇制作、安装,其名称区分如下: (1)全部用冒头结构,全镶板者,称“全镶板门扇”。
(2)全部用冒头结构,每扇二至三个中冒头,镶一块玻璃二块木板或镶一块玻璃三块木板,称“玻璃镶
板门扇”。
(3)全部用冒头结构,全部钉企口木板,板面起三角槽或门扇带木斜撑者,称“全拼板门扇”。 (4)全部用冒头结构,每扇二至三个中冒头或带木斜撑,上部装一块玻璃,下部钉二至三块企口木板,板面起三角槽者,称“玻璃拼板门扇”。
(5)全部用冒头结构,每扇一个中冒头,中冒头以上装玻璃,以下装木板者,称“半截玻璃门扇”。
11.门窗扇安装项目中未包括装配单、双弹簧合页或地弹簧、暗插销、大型拉手、金属踢、推板及铁三角等用工。计算工程量时应另列项目按门窗扇五金安装相应项目计算。
12.本章所列门窗五金零件参考表,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以设计规定为准。
13.普通成品木门窗需安装时,按相应制安项目中安装子目计算,成品门窗价格按实计入,其他不变。 14.各种木门窗框、扇制作安装项目,不包括从加工厂的成品堆放场至现场堆放场的场外运输。如实际发生时,按A.9构件运输相应项目计算。
三、装饰门窗。
1.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不分现场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均使用本项目。
2.铝合金地弹门制作型材(框料)按101.6mm*44.5mm、厚1.5mm方管取定,单扇平开门、双扇平开窗按38系列取定,推拉门窗按90系列(厚1.5mm)取定,如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及厚度与项目取定规格不符时,可按图示尺寸乘以线密度加6%的施工损耗计算型材重量。
3.装饰板门扇制作安装按木骨架、基层、饰面板面层分别计算。
4.成品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附件按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考虑;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中未含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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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五金配件按下列表选用。
计算规则
一、普通门窗。
1.普通木门窗框及工业窗框,分制作和安装项目,以设计框长每100m为计算单位,分别按单、双裁口项目计算。余长和伸入墙内部分及安装用木砖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若设计框料断面与附注规定不同时,项目中烘干木材含量, 应按比例换算,其他不变。换算时以立边断面为准。例如:普通木窗为带亮三开扇,每樘框外围尺寸为宽1.48m,高1.98m(当中有中立槛及中横槛),边框为双裁口,毛料断面为64cm,项目规定断面为45.6cm,烘干木材为0.553m/100m。则:
每樘框料总长为(1.48+1.98)×3=10.38m 断面换算比例为64/45.6×100%=140.35%
烘干木材换算为0.553/100m×140.35%=0.776/100m
2.普通木门窗扇、工业窗扇等有关项目分制作及安装,以100m扇面积为计算单位。如设计扇料边梃断面与附注规定不同时,项目中烘干木材含量,应按比例换算,其他不变。
3.普通木门窗、工业木窗,如设计规定为部分框上安装玻璃者,扇的制作、安装与框上安玻璃的工程量应分别列项计算,框上安玻璃的工程量应以安装玻璃部分的框外围面积计算。
4.工业窗扇制作、安装分中悬窗扇和平开窗扇。如设计为部分中悬窗扇、部分平开窗扇时,应分别列项计算。
5.木天窗扇制作、安装,按工业窗扇相应项目执行。
6.天窗木框架(包括横挡木及小立木)制作安装,以立方米竣工木料为单位计算。天窗上、下封口板按实钉面积计算。
7.木百叶窗制作、安装按框外围面积计算,项目中已包括窗框的工、料。
8.门连窗的窗扇和门扇制作、安装应分别列项计算,但门窗相连的框可并入木门框工程量内,按普通木门框制作、安装项目执行。
9.普通钢门窗上安玻璃按框外围面积计算。当钢门仅有部分安玻璃时,按安玻璃部分的框外围面积计算。 10.窗台板按实铺面积计算。如图纸未注明窗台板长度和宽度时,可按窗框的外围宽度两边共加10cm计算,凸出墙面的宽度按抹灰面外加5cm计算。
11.窗披水条分为框带披水条和另钉披水条两种,均以米为单位计算。 12.钢门窗安装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二、装饰门窗。
1.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成品铝合金门窗、彩板门窗、塑钢门窗安装均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纱扇制作、安装按纱扇外围面积计算。
2.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高度乘以门的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安装高度按洞口高度增加600mm计算。带卷筒罩的按展开面积增加。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若卷闸门带小门时,小门面积不扣除。 不锈钢、镀锌板网卷帘门执行铝合金卷帘门子目,主材换算调整,其他不变。 3.防盗门、防盗窗、百叶窗、不锈钢格栅门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成品防火门以框外围面积计算,防火卷帘门从地(楼)面算至端板顶点乘设计宽度。
5.实木门框制作、安装以延长米计算。实木门扇制作、安装及装饰门扇制作按扇外围面积计算。装饰门扇及成品门扇安装按扇计算。
6.木门扇皮制隔音面层和装饰板隔音面层,按单面面积计算。 7.成品门窗套按洞口内净尺寸分别不同宽度以延长米计算。
8.不锈钢板包门框、门窗套、花岗岩门套、门窗筒子板按展开面积计算。 9.门窗贴脸按门窗框的外围长度以米计算。双面钉贴脸者应加倍计算。
10.窗帘盒和窗帘轨道按图示尺寸以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窗框的外围宽度两边共加30c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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