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 下载本文

房地产估价报告

房 地 产 估 价 报 告

估价项目名称:(2017)粤1391执1084号案涉及江旭生位于惠州大亚湾西

区龙山一路33号五月花花园4栋二单元801号房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

估价报告编号:惠正房地评字[2018]第04032号

估价委托人: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房地产估价机构: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刘志远(注册号4420030089)、张建文(注册号4420030090)

估价人员:刘志远、张建文、佘景雨

估价作业期: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8日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 2018年4月8日

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

价有限公司

电话:2111199、2103003、2100243 地址:惠州市下埔大道24号投资管理大厦11楼

房地产估价报告

致估价委托人函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承蒙委托,本公司对(2017)粤1391执1084号案涉及江旭生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龙山一路33号五月花花园4栋二单元801号房的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工作程序,采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测算、比较、并结合估价经验与对影响房地产市场价格因素的分析,得出估价结果。主要估价情况如下: 估价目的 名称及坐落 权属人 产权证书 估价对象 规划用途 住宅 现状用途 住宅(毛坯) 为估价委托人执行案件提供价值参考 惠州大亚湾西区龙山一路33号五月花花园4栋二单元801号房 江旭生 预告登记证明书号:3300002301 商品房1套,建筑面积32.74㎡,估价范围包含房屋建筑物及其应估价范围及规模 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估价方法 价值时点 价值类型 总 价 ¥297,200.00元 ¥9,078.00元/㎡ 比较法、收益法 二○一八年四月三日 市场价值 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 大写:人民币玖仟零柒拾捌元每平方米 评估价值 单 价 本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自二○一八年四月八日起一年内有效,估价的详细结果、过程及有关说明,详见附后的“估价师声明”、“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和“估价结果报告”。本估价报告必须整体使用,单独使用一部分是无效的。

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

价有限公司

电话:2111199、2103003、2100243 地址:惠州市下埔大道24号投资管理大厦11楼

房地产估价报告

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一八年四月八日

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 价有限公司

电话:2111199、2103003、2100243 地址:惠州市下埔大道24号投资管理大厦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