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文件编号:JF-AQ-01-01 共 16 页 第 16 页 第1版/第0次修订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含操作规程,下同)加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工作的管理。 3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定规章制度的建立。 4程序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4.1.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在制定过程中,应有各职能部门的会签确认。 4.1.2根据《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4.2 规章制度的发放、传达、使用 4.2.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文件发放至各职能部门,并做好发放记录。 4.2.2规章制度通过公司、部门和班组等不同层次的培训、会议,或在宣传栏张贴等多种形式进行传达,让全体员工熟悉相关要求。 4.2.3员工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 4.2.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员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考核。 4.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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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文件编号:JF-AQ-01-01 共 17 页 第 17 页 第1版/第0次修订 4.3.1每年至少一次由公司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当公司内部部门调整、国家出台重要法律法规时,应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时还应考虑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内容。 4.3.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4.3.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修订应做好记录。 4.4 作废文件管理 4.4.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将作废文件应从使用人员中收回。如要留用(供存档)的,应进行标识(如盖“作废文件”公章)。 4.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评审与修订过程应有员工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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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文件编号:JF-AQ-01-01 共 18 页 第 18 页 第1版/第0次修订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常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包括培训需求的识别、培训计划的制定、。 3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 3.2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程序 4.1培训需求识别 4.1.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年初应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员工能力情况、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的发展等要求,对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进行识别。 4.1.3 对员工能力的要求应考虑: (1)用工连续性; (2)特定岗位的能力要求; (3)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4)风险评估结果。 4.2 培训计划编制 4.2.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需求识别结果制订各类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 4.2.2培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教材、考核方式 4.3培训的形式(种类) 主要包括:新员工上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变换工种培训、复工培训、职业卫生培训、全员培训、相关方培训等。 4.4三级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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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文件编号:JF-AQ-01-01 共 19 页 第 19 页 第1版/第0次修订 4.4.1 新入厂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总培训时间不得小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4.2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有关事故案例; (6)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4.4.3 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4.4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5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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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文件编号:JF-AQ-01-01 共 20 页 第 20 页 第1版/第0次修订 4.5.1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取证后应按时参加复审。 4.5.2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取证后应按时参加复审。 4.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4.6.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6.2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定期参加主管部门规定的复审、换证培训。 4.5.3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特种作业实习,实习期不少于三个月。期满经外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4.5.4其他应取证的作业人员,如高压配电值班电工、消防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急救人员等,应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培训取证,并按期进行复审换证。 4.6 其他日常教育 4.6.1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四新”教育由所在部门负责。 4.6.2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一年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转达岗和复工教育由所涉及的部门负责。 4.6.3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取得入厂证后方可入厂工作。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有针对性的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4.6.4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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