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总体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计划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各学院应结合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思路,以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应用创新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研究与改革。
2.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指导教师资格审批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及指导教师的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意识。
3. 本着“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精神和原则,鼓励各二级学院改革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和形式,探索新形式(如:汇报演出、策划方案等)来完成本实践教学环节,做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4.以新形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二级学院,需以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制定各二级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各个环节的评价标准,并将工作实施方案和各个环节的评价标准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5.以新形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学生人数比例暂不超过本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10%,待成熟后逐步扩大。
二、工作实施过程
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于2017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各阶段要求如下:
1.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方案制定及审批阶段: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10月15日。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前,各二级学院需制定详实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以新形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二级学院需将工作方案和各个环节的评价标准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2.选题开题阶段:2016年10月31日前选题,并完成开题工作。 选题的性质、难度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题目可以来源于教师的科研项目(非教研)、社会生产实践(如实验、实习、实训等)等方面,其中来源于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中的题目不能少于50%。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也可由学生自拟,指导教师应对题目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充分分析,严格把关;二级学院论文(设计)领导小组需严格审定论文题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并将选题结果统计表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各学院组织学生选题后原则上不得再更改题目。
3.实施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实施过程管理,在实施过程中,指导教师要经常和学生联系,了解论文(设计)进程,及时指导学生解决问题,并填写指导记录。
4.评阅及答辩阶段:2017年5月1日至5月25日。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应从格式、内容上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客观地给出评价;各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答辩资格审查表,组织专门人员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进行答辩资格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要责令修改,否则不予参加答辩;答辩小组成员对答辩过程要严格把关,答辩结束后及时公布答辩结果。
对于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可提供二次答辩机会,时间可适当延长。 各学院于答辩后一周内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评选出来的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及论文(设计)电子版报教务处。
5.归档阶段: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
归档材料分为两类,一是各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运行工作的相关材料,二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归档以学生为单位,一人一档。
三、论文(设计)复制比检测
1.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继续实施相似性检测工作,所有本科毕业论文均需检测;实物作品或软件开发类的毕业设计不需参加检测,其余毕业设计均需参加复制比检测;以汇报演出、策划方案等新形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学校将根据二级学院的工作方案、各个环节的评价标准和具体情况来认定是否需要进行复制比检测。
2. 各二级学院需安排专人实施检测,对于30%≤初次检测重复率≤65%的论文(设计),不允许参加学院组织的第一次答辩,可在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并经二次检测合格后,再参加各学院组织的二次答辩(各二级学院不得将一次答辩和二次答辩放在一起同时进行);初次检测重复率>65%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允许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直接定为不及格。
3. 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开始前,请各学院报送《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检测鉴定学生人数统计表》,并在答辩前两天按照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到教务处领取检测篇数。
4. 对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学校将在2017-2018学年度9月中下旬对上述毕业论文(设计)再次组织复制比检测,通过检测后由各学院组织答辩,并于9月30日前完成这部分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存档工作。
5. 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复制比检测的几种情况说明
(1)学生自己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若不是最终版本或由于学生自己其它失误造成毕业论文(设计)复制比检测不过的,由学生自己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2)若因指导教师操作失误或工作疏忽,未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版本提交给二级学院查重,造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复制比超过65%,影响到学生正常学位授予的,将给予该指导教师全校通报批评并扣减该指导教师指导本学生的三分之一工作量,并给予学生一次补测机会;
(3)若因指导教师指导不力,导致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复制比超过65%的,将扣减该指导教师指导本学生的一半工作量,并且不再给予学生补测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