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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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篇一:基层党组织换届方案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我校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湖工大党字[20XX]21号)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全院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党组织及其委员会设置原则

1、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设置原则。党总支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或副书记1人,直属支部设书记1人。党总支(直属支部)根据自身情况设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委员若干人(也可由书记、副书记兼任)。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除机关党总支外,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党员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为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候选人。 2、党支部及其委员会设置原则 (1)党支部设置原则。

根据党章等有关规定,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按建制单独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按建制建立党支部的部门,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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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工作性质相近,便于领导、便于管理、便于活动的原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建立党支部。各党支部的党员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教工党支部的设置要坚持与教学、科研、管理等业务工作实体和平台相结合;学生党支部按专业设置,党员人数多的可按班级设置。 (2)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原则。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支委会可根据支部党员人数的多少和实际工作要求,设组织、宣传、统战、纪检、青年、生活等委员,委员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5为宜,党员人数少的支部,一名委员可兼任多名委员工作。教学部长(副部长)原则上是教师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学工办主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原则上是学生党支部书记候选人。

二、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酝酿提名原则和基本条件

(一)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提名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广 泛征求广大党员意见的原则。

(二)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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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团结带领群众艰苦创业,做出成绩。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热心党务工作。

4、党性原则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全局观念公道正派,勤政廉洁,善于团结同志,紧密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具体安排

(一)准备、宣传发动阶段

1、学院召开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做好宣传发动。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自上而下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号召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前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向党员讲清选举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基本做法,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二)换届选举程序 1、党支部换届选举

(1)确定委员会及候选人组成人数、构成情况。

(2)推荐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先由党支部组织党员讨论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