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应用指南.doc 下载本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 ——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应用指南 (2010年11月1日修订) 一、非无保留意见的类型(参见本准则第三条) 1. 下表列示了注册会计师对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的性质和这些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或可能产生影响的广泛性作出的判断,以及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 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的性质 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 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重大错报的性质(参见本准则第七条第(一)项)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规定,为了形成审计意见,针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出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得出结沦,确定是否已就此获取合理保证在得出结论时,注册会计师需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的规定评价末更正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l2S 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给出了错报的定义,即错报是指某一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分类、列报或披露,与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应当列不的金额、分类、列报或披露之间存在的差异。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可能源于: (1) 选择的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这些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或可能产生影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保留意见 保留意见 重大且具否定无法表 (2) 对所选择的会计政策的运用; (3) 财务报表披露的恰当性或充分性。 (一) 选择的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4. 在选择的会计政策的恰当性方面,当出现下列情形时,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 (1) 选择的会计政策与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不一致; (2) 财务报表(包括相关附注)没有按照公允列报的方式反映交易和事项。 5. 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通常包括对会计处理、披露和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如果被审计单位变更了重大会计政策,且没有遵守这些要求,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 (二) 对所选择的会计政策的运用 6. 在对所选择的会计政策的运用方面,当出现下列情形时,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 (1) 管理层没有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要求一贯运用所选择的会计政策,包括管理层未在不同会计期间或对相似的交易和事项一贯运用所选择的会计政策(运用的一致性); (2) 不当运用所选择的会计政策(如运用中的无意错误)。 (三) 财务报表披露的恰当性或充分性 7. 在财务报表披露的恰当性或充分性方面,当出现下列情形时,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 (1) 财务报表没有包括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要求的所有披露; (2) 财务报表的披露没有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列报; (3) 财务报表没有作出必要的披露以实现公允反映。 三、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会计证据的情形(参见本准则第七条第(二)项) 8. 下列情形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称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1) 超出被审计单位控制的情形; (2) 与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性质或时间安排相关的情形; (3) 管理层施加限制的情形。 9. 如果注册会计师能够通过实施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则无法实施特定的程序并不构成对审计范围的限制。如果无法实施替代程序,则本准则第八条第(二)项和第十一条的规定适用。管理层施加的限制可能对审计产生其他影响,如注册会计师对舞弊风险的评估和对业务保持的考虑。 10. 超出被审计单位控制的情形举例如下: (1) 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已被毁坏; (2) 重要组成部分的会计记录已被政府有关机构无限期地查封。 11. 与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性质或时间安排相关的情形举例如下: (1) 被审计单位需要使用权益法对联营企业进行核算,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有关联营企业财务信息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是否恰当运用了权益法; (2) 注册会计师接受审计委托的时间安排,使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存货监盘; (3) 注册会计师确定仅实施实质性程序是不充分的,但被审计单位的控制是无效的。 12.管理层对审计范围施加的限制致使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形举例如下: (1) 管理层阻止注册会计师实施存货监盘; (2) 管理层阻止注册会计师对特定账户余额实施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