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
在地类确定的方面,考虑到林地和人工草地均属于一九九八年以来的退耕地,使补偿更加合理化,所以适当提高地类标准。
在井场道理及打井建设过程中,由于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给予供水和零星工程建设,能够有效提高被征地者的经济收入。
特此说明
二OO八年七月十日
陕 西 省 林 业 厅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00000468
陕征占用陕林资许准[2005]468
使 用 林 地 审 核 同 意 书
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南石油开发事业部:
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列》的规定,经审核,同
意石油开发建设项目,使用吴旗县白豹镇闫岔村等三个村集体其他林地柒点叁伍肆陆(7.3546)公顷。
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依法缴纳有关占用征用林地的补偿费用,建设用地批准后,需要采伐林木的,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审 核 机 关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建设项目用地矿产资源压盖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南石油开发事业部 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南石油开发事业部 项目名称 2003年度9宗井场及道路项目建设 项目选址 白豹乡 闫岔村、老庄沟村、吴河村 建设项目依据 吴经发发?2005?99号 用地面积 13.7573公顷 建设单位文号 建设项目选址范围内矿产资源颁布及矿产设立情况 长南土字?2003?08号 该建设项目用地属于长庆油田依法登记的吴起油田范围内,占地面小、分散,项目建设不影响煤炭开采 结果 该项目选址内无无煤炭资源,可不考虑压覆矿产资源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鉴定书
建设单位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南石油事业开发部 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南石油事业开发部建设项目名称 2003年度9宗井场及道路项目建设 项目选址 白豹乡 闫岔村、老庄沟村、吴河村 建设项目依据 吴经发发?2005?99号 用地面积 13.7573公顷 建设单位文号 长南土字?2003?08号 建设项目选址 现场勘探结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该选址范围地势平坦,属于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 设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吴起县国土资源局文件
吴国土资发〔2007〕19号
吴起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二00五年县级土地整理项目立项与实施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对你乡(镇)申报的2005年县级土地整理项目审查,现确定白豹乡吴河村1个土地整理项目予以立项。请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项目建设任务和设计要求,依据《吴起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尽快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如期完工。
附:吴起县二00五年县级土地整理项目立项表。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县政府
吴起县土地资源局
2008年7月10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