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取得学位或学历后从事专 业 学位或学历 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本科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专科 及 以上 建筑学学士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三年制毕业 二年制毕业 工学博士 本科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及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相近专业 以上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三年制毕业 专科 二年制毕业 8年 10年 11年 7年 8年 9年 2010年 2008年 2007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7年 2011年 6年 2012年 2年 3年 5年 7年 9年 10年 2年 2016年 2015年 2013年 2011年 2009年 2008年 2016年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本科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其它工科 及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以上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应试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