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3-2020)说明书 下载本文

规划编制背景

牡丹江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3-2020)

一、 规划编制背景

㈠ 世界旅游业发展现状和趋势

旅游业已发展成为当今世界最大的经济产业;作为现代文明社会标志之一的旅游,也已成为现代人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人们外出旅行,特别是远程旅行的条件不断得到改善。

2000年,全球共接待国际旅游者6.89亿人次,国际旅游收入4760亿美元。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10年,国际旅游者人数将达到10亿人次;到2020年,全球国际旅游将达15.6亿人次。

㈡ 中国旅游业发展现状和趋势

中国是世界上旅游业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1978年以来,我国旅游业得到了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20年来,我国由旅游资源大国发展成为世界旅游大国。1978年与2001年相比,入境旅游接待由181万人次跃升到8901万人次(其中过夜旅游者3320万人次),接待入境过夜旅游者由世界第41位跃升至世界第5位,占全球市场份额为4.8%。旅游创汇由2.63亿美元跃升至178亿美元,由居世界第48位跃升至第5位,占全球市场份额为3.8%。另外,中国香港2001年国际旅游收入为8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5%,居世界第13位;接待入境过夜旅游人数为137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1%,居世界第14位。 8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旅游蓬勃发展,增势强劲。2001年出游人数7.84亿人次,旅游收入3522亿人民币,成为全球出游人数最大的旅游市场。出境旅游稳步发展,2001年出境总人数已达1213万人次,其中,因私出境694万人次,成为亚洲地区名列前茅的客源产出地。2001年,旅游业总收入4995亿人民币,比上年增长10.5%,高于国民经济增长率3个百分点。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接待1.37亿入境旅游者,居世界第一位;中国出境旅游达1亿人次,居世界第4位。

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的增长,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可支配假期和收入的增加,必将推动中国旅游产业总量的迅速扩大。如果带薪假期制度能够最终全面落实,国内的旅游也将会呈现更大的飞跃。

至2005年,我国入境旅游人数将达到8500—9000万人次,国际旅游外汇收入220—240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5000—5500亿元人民币。旅游外汇收入年均增长8%—10%,高于世界旅游业1.25—3.25个百分点;国内旅游收入年均增长11%—13%,高于国民经济规划速度4—6个百分点;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1%,相当于全国GDP的比值增长1个百分点。

至2010年,我国入境旅游人数将达到1.05—1.10亿人次,国际旅游外汇收入320—350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8860—970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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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5年,我国入境旅游人数将达到1.15—1.25亿人次,国际旅游外汇收入390—520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13000—17000元人民币。

㈢ 黑龙江省旅游业发展现状和趋势

黑龙江省建设旅游强省的战略目标。经过20多年的发展,黑龙江省正在从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大省提升,接待入境旅游的人数和旅游外汇收入的位次从“八五”期末的第19、21位上升到2000年的第13、14位。2001年,黑龙江省接待入境旅游者近61.67万人次,旅游创汇2.5亿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3000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158.26亿元人民币,实现旅游总收入179.01亿元。旅游业已成为全省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优势产业,并进一步向支柱产业攀升,向特色旅游大省目标前进。在全省旅游业“十五”发展计划中,牡丹江市被列为全省旅游业发展的重点城市之一。

㈣ 牡丹江市旅游业发展现状及其产业地位

牡丹江市旅游业始于20世纪50年代,为中国早期旅游城市之一。进入80年代,在改革开放大潮的推动下,牡丹江市的旅游业开始步入正常发展的轨道,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旅游景点建设速度加快,旅游接待设施和旅游接待能力不断提高,行、游、住、食、购、娱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持续改善。90年代以来,伴随中国旅游业的高速发展,牡丹江市的旅游产业结构日趋合理,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逐渐显现。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十分关注旅游业的发展,将其视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一项具有巨大拉动作用的“朝阳产业”来抓。1995年正式将旅游业列为牡丹江市支柱产业之一。牡丹江市旅游局正式成立,全市旅游业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九五”期间,牡丹江市旅游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绩。接待海外旅游者106万人次,是“八五”期间的4.2倍,平均年增长近15.6%;旅游创汇2.7亿美元,是“八五”期间的20.8倍。接待国内旅游者848.6万人次,是“八五”期间的3.19倍,平均年增长20.2%;国内旅游收入近18.6亿元,是“八五”期间的5.3倍,平均年增长近59.3%。旅游总收入约40.1亿元,是“八五”期间的8.9倍,平均年增长约67.8%。

为了更好地迎接新世纪的机遇与挑战,尽快将牡丹江市发展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经贸旅游城”和“二十一世纪亚洲新兴旅游城市”,全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旅游业作为龙头产业优先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新思维改革管理体制,以新观念调整产业结构,努力形成旅游业产业优势,以优势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进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改善本地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在上述背景下,中国旅游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研究所、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风景园林研究所和牡丹江市旅游局联合编制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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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原则、依据与规划期限

二、规划编制原则、依据与规划期限

㈠ 规划编制原则

1、坚持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规划原则的严肃性与具体实施的灵活性相统一。

2、与牡丹江市城市性质和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与牡丹江市城市发展规划相一致;与中国旅游业发展同步,与黑龙江省旅游业发展相协调。

3、牡丹江市区域旅游发展一盘棋,突出重点、带动一般,先中心、后外缘,先形成总体合理格局、后逐步补充完善,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留有余地。

4、以旅游客源市场为导向,以旅游资源为依托,遵循需求决定供给、供给引导需求的原则。

5、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并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以旅游开发促进环境保护,确定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最佳结合点,遵循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6、突出牡丹江市特色,充分发挥“林海冰雪”、“口岸边贸城市”和火山地貌的旅游资源优势和特色,大力挖掘“古渤海国”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以冰雪旅游资源和口岸城市城市为重点依托,以“中国雪城”为主题旅游形象,开发特色旅游产品。与牡丹江市周边地区资源共享、产品互配、客源互流,相互依托,共同繁荣。

7、中国国情、黑龙江省省情、牡丹江市市情与国际标准、国际规范、国际惯例相结合;与国际、国内旅游业接轨。

8、旅游“六大要素”综合配套、统一规划;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重,协调发展;设施建设与人才培训同步推进、相互促进。

9、遵循“建设区域性国际经贸旅游城”的城市发展战略,注重经贸与旅游的互促互补。全面贯彻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建设标准。

㈡ 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98修正),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96修正),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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