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地方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下载本文

10.承担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1.负责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拟订本系统大宗物品采购计划,办理采购事项;

12.负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分析口径和市局确定的税收分析要点对宏观税负、税收弹性、收入增减和构成情况等开展分析和报告发布工作;

13.负责提出本部门税收分析和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模型业务需求及修正意见;

14.负责本部门信息数据采集业务需求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15.参与重要或复杂管理事项和风险事项的应对处理工作;

(十)征管和科技发展科

1.负责税收征管和科技发展工作,制定本级税收征管和科技发展工作的具体意见、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3.拟定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制度,承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软件的研发、应用及管理,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监督、验收等工作;

4.负责征管范围认定和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及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6.负责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工作; 7.负责欠税数据审核、上报以和欠税公告管理工作; 8.负责税控装置的推广、应用;

9.负责征管质量的综合考评、考核和征管报表编制、上报工作;

10.负责协税护税和涉税信息传递管理工作; 11.负责外部信息情报的采集和交换;

12.负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分析口径和市局确定的税收分析要点对税源管理、征管状况监控情况等开展分析和报告发布工作;

13.负责风险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 负责牵头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制定全市税收风险管理规划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负责牵头承担全市税收风险归集、风险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推送、风险应对结果评价绩效考核;

14.负责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的实施、检查和业务指导。 (十一)纳税服务科

1.负责纳税服务管理工作,制定纳税服务工作的具体意见、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拟定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指导开展首问责任制、公开办税、提醒告知、援助服务、预约服务等服务事项;

3.负责征询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提出改进和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措施、办法;

4.拟定纳税服务硬件、软件体系建设规划,承担纳税服务硬件、软件体系建设工作,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短信服务平台的管理;

5.负责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受理和办理纳税人的投诉、举报;

6.负责征纳双方纳税服务争议和调解工作,做好税法宣传、辅导和税务咨询工作。

7.负责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和注册税务师行业、注册税务师、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年检工作;

8.负责有关资料和材料的汇总上报,编报各类纳税服务报表;

9.负责提出本部门税收分析指标体系、模型业务需求及修正意见;

11.负责市级监管和关注税源低风险的应对工作; 12.负责本部门信息数据采集业务需求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13.参与重要或复杂管理事项和风险事项的应对处理工作;

(十二)国际税务科

1.负责有关非居民、境外所得及其他国际税收法律法规的管理和实施;

2.落实中国居民境外投资和劳务税收服务制度与办法;

3.承担反避税调查工作;

4.执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

5.承担国际机构、国家(地区)间税务机关的交流与合作业务;

6.管理本系统涉税外事工作;

7.承担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秘书处相关工作; 8.负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分析口径和市局确定的税收分析要点对涉外企业报表数据与申报数据对比情况开展分析和报告发布工作;

9.负责提出本部门税收分析和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模型业务需求及修正意见;

10.负责本部门信息数据采集业务需求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11.参与重要或复杂管理事项和风险事项的应对处理工作;

(十三)稽查局

1.负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拟定税务稽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开展对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以及抗税案件的查处以及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

3.负责受理涉税案件的举报、上级及其他部门转办案件

的接、转和查处工作,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立案的有关事项工作;

4.负责与公安、检察、法院、工商、国税稽查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处理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参与税务治安的协调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重点税源轮查、税收专项整治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实施处罚听证,参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

6.协调跨区域涉税案件的查办及涉税刑事案件的移送; 7.负责反偷税的调查研究和稽查案件的征管建议工作,研究分析税务稽查信息,掌握税务稽查动态,协助开展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工作;

8.负责稽查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考核地税系统稽查工作;

10.负责稽查局思想政治、勤政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和岗位培训工作;

11.负责稽查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12.负责稽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编报各类报表;

13.负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分析口径和市局确定的税收分析要点对稽查绩效情况等开展分析和报告发布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