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地方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下载本文

报告发布工作;

12.负责牵头建立健全税收分析和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模型;

13.负责本级税收风险的归集、风险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推送和风险应对结果的绩效考核;

14.负责外部信息情报的采集和交换; 15.负责税源专业化管理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四)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负责本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管理和保障工作; 2.负责本局计算机网络、软硬件和相关设备的管理及运行维护工作;

3.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信息保密,数据维护、备份,登记系统日志和维护管理日志工作;

4.收集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报告;

5.定期开展数据检查,发布检查通报;

6.负责收集上报本级各部门税收分析、风险评估指标、预警值、评估模型的修正建议;

7.负责税收信息数据治理的统筹安排和协调; 8.负责本级数据质量的分析和报告发布;

9.负责各部门信息数据采集事项的审核和技术标准的制定。

(五)纳税服务分局(即一分局)

1.负责纳税服务工作,制定本级纳税服务的具体方案、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拟定本级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指导开展首问责任制 、公开办税、提醒告知、援助服务、预约服务等服务事项,征询和反映纳税人的意见、建议;

3.承担纳税服务环境硬、软件体系的建设工作; 4.负责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受理纳税人的投诉、举报;

5.负责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税务咨询工作,发放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纳税申报资料;

6.负责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和注册税务师行业、注册税务师、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年检工作;

7.负责按照市局方向性分析报告开展具体原因分析和报告发布工作;

8.负责对税收分析指标体系、模型提出修正建议; 9.负责本部门信息数据采集业务需求的编制和向本级分管领导审批,同时报市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备案;

10.负责税源专业化管理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11.负责初次税种鉴定; 12.负责个体定额评定;

13.负责纳税人涉税事项的受理、审核、录入和各项税(费)款、滞纳金、罚款的征收、汇总入库及信息的采集、录入;

14.负责普通发票的领用、发放、查验、缴销、结报,受理普通发票损毁、丢失、被盗申请和普通发票损失的审核,报送报表资料;

15.负责《普通发票领购簿》的核发,普通发票的发售、查验、缴销和普通发票工本费的收取、汇总入库;

16.负责税收票证的领用、发放、查验、缴销、结报,受理税收票证损毁、丢失、被盗申请和税收票证损失的审核,报送报表资料;

17.负责代开普通发票、建筑安装、销售不动产及货物运输发票;

18.负责自开票、中介机构代开票信息的汇总传递; 19.负责税务登记、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的违章登记、处理、移送;

20.负责税务代保管资金收取、支付; 21.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受理、审核; 22.负责有关资料和材料的汇总上报,编报各类纳税服务报表;

23.负责低风险事项的纳税辅导和风险监管、提示、应对;

24.负责受理减、免、抵、退税和财产损失、弥补亏损等涉税事项;

25.负责对征收环节发现的一般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 (六)纳税评估分局(即二分局)

1.负责本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高、中度风险应对任务的接收、案头分析和应对;

2.负责上级推送和本级确定的特定事务核查; 3.负责跨区经营纳税人的风险应对;

4.负责对本级应对事项未排除风险点,可能涉嫌偷、逃、骗、抗税的作为案源推送稽查局。

5.负责项目的核实、录入管理工作; 6.负责欠税核查和追缴工作;

7.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和重点税源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

8.负责对风险应对任务按照“案头分析、质疑约谈、实地核查、评估处理”的流程进行风险应对;

9.负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分析口径和市局确定的分析要点对企业财务指标的纵向比较、横向比较、综合比较、报表数据与开票数据的比较、税种税负、欠税企业财务状况、工资发放情况、涉税资产增减情况和有关综合治税信息比对等开展分析和报告发布工作。

(七)税源管理分局

1.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关于税源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规定;

2.负责逾期未申报、未缴税款的催报催缴

3.负责对纳税人的日常检查和发票使用情况检查; 4.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和纳税辅导;

5.负责有关资料和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税源信息的调查核实;

7.负责上级推送和本级确定的特定事务核查; 8.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9.负责委托代征协议书的制作以及变更、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工作;

10.负责本级高、中度风险应对任务的接收、案头分析和应对;

11.负责对管理环节发现的一般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 12.负责对本级应对事项未排除风险点,可能涉嫌偷、逃、骗、抗税的作为案源推送稽查局。

第四章 专业化团队

第十条 建立纳税服务团队。市局纳税服务科指导,相关业务部门配合,整合各县(区)局的纳税服务机构,组建各县(区)局的纳税服务团队。

第十一条 建立风险管理团队。以市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税收风险分析监控中心为主,相关业务部门配合组建以风险监控分局为载体的全市风险管理团队。

第十二条 建立税源管理团队。以县(区)局征管和科技发展股为主,相关业务部门配合,组建以各税源管理分局为载体的税源管理团队。

第十三条 建立税务稽查团队。实行一级税务稽查,按照“统一选案、分类稽查、集中审理、属地执行、分级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