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下载本文

高邮市中小学名师(学科)工作室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名师作用、放大骨干效应、提升科研水平、引领教师专业成长、促进教育质量提升,我局决定组建高邮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总室,下设9个名师工作室和10个学科工作室。

一、组织机构

1.中小学名师工作总室。总室总领衔教师陈国兵,全市所有在职江苏省、扬州市特级教师均为总室成员,汤有兆为总室办公室主任。市名师工作总室为全市名师工作室或学科工作室的业务管理机构,接受扬州市名师工作总室的指导与协调、管理与考核,负责各工作室的科研引领、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管理考核等工作。

2.名师工作室9个。

钱士宽工作室:领衔教师钱士宽(江苏省高中语文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王士俊(高邮市教育局高中语文教研员)

潘梅耘工作室:领衔教师潘梅耘(江苏省高中数学特级教师)

工作室顾问黄桂君(江苏省高中数学特级教师、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

工作室主任吴安宝(高邮市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高中数学教研员)

郭如松工作室:领衔教师郭如松(江苏省高中物理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朱林根(高邮市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高中物理教研员)

钟志健工作室:领衔教师钟志健(江苏省高中化学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高翔(高邮市教育局高中化学教研员)

陈国兵工作室:领衔教师陈国兵(江苏省高中历史特级教师) 指导教师谢宏升(扬州市高中历史特级教师) 指导教师郭仁贵(扬州市高中历史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费辉耀(高邮市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高中历史教研员)

陈兆淼工作室:领衔教师陈兆淼(江苏省高中政治特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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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主任聂盛兰(高邮市教育局高中政治教研员)

徐德兰工作室:领衔教师徐德兰(江苏省小学语文特级教师) 工作室顾问徐晓思(江苏省小学语文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王小明(高邮市教育局小学语文教研员) 指导教师邵龙霞(扬州市小学语文特级教师) 指导教师郑春(扬州市小学语文特级教师)

朱 宇工作室:领衔教师朱宇(江苏省小学数学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蒋琴(高邮市教育局小学数学教研员)

徐宏臻工作室:领衔教师徐宏臻(江苏省小学数学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蒋琴(高邮市教育局小学数学教研员)

3.学科工作室10个。

初中语文工作室:领衔教师臧芳(扬州市初中语文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李光荣(高邮市教育局初中语文教研员) 初中化学工作室:领衔教师钱海如(扬州市初中化学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薛恩祈(高邮市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学前教育工作室: 领衔教师柏正兰(扬州市学前教育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由领衔教师兼任或聘任)

高中英语工作室:工作室主任顾庆国(高邮市教育局高中英语教研员) 高中地理工作室:工作室主任全恩朝(高邮市教育局高中地理兼职教研员) 高中生物工作室:工作室主任孙晓斌(高邮市教育局高中生物兼职教研员)

初中数学工作室:工作室主任张爱平(高邮市教育局初中数学教研员) 初中英语工作室:工作室主任黄国庆(高邮市教育局初中英语教研员) 初中物理工作室:工作室主任朱林根(高邮市教育局物理教研员) 小学英语工作室:工作室主任曾科峰(高邮市教育局小学英语教研员) 指导教师乔继华(扬州市小学英语学科带头人)

各名师(学科)工作室除领衔教师外,每室聘指导教师2—3名,工作教师10—15名。指导教师原则上由高邮市学科带头人以上骨干教师担任,工作教师原则上由高邮市教坛新秀以上骨干教师担任。

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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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养名师:根据本工作室组成情况制订名师培养计划,明确培养对象和任务,落实跟踪培养措施。

2.课题研究:组织引领申报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和教研系列立项课题,积极开展“个人课题”与“微型课题”研究。围绕有效教学、课堂质量提升等方面实践研究,着力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论文写作指导,围绕课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科研论文。

3.示范辐射:主动搭建各学科名师研究课、示范课交流展示平台,精心组织各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加强教学个案的反思和总结,探索增强教学有效性的新路径,在实践中提高工作室成员及其广大教师的能力和水平。

4.资源建设:推进工作室网站建设,并明确专人维护更新,不断丰富教育教学资源。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室新闻、工作计划、名师培养方案、课题研究情况、名师讲堂、理论探讨、教案交流、试卷交流、读书体会等。 三、主要工作

1.各工作室必须完成的工作

(1)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及名师培养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重点和主要活动及形式、时间安排等内容。年度工作计划报市局人事科、名师工作总室各一份。名师培养方案,应明确培养对象、培养方式及培训考核等,包括分阶段(年度)培养目标。

(2)参加工作室例会:由总室牵头各工作室领衔教师、部分指导教师参加,两个月一次,交流工作室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3)举办名师培训辅导讲座:以理念提升、有效教学、科研论文写作、中高考研究等为主题,各工作室每年至少组织2次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经验交流等(可聘请外地专家,亦可由本地专家或工作室领衔教师、指导教师主讲)。

(4)举办主题论坛或沙龙研讨活动:主要围绕工作室承担的课题展开研讨,每年不少于2次。

(5)组织教学研讨、示范教学展示及送培送课到校活动:各工作室每年至少组织4次教学研讨、展示活动,市及以上范围至少2次。工作室成员要主动与学校联系,根据学校需求,落实送培送课任务。指导教师、工作教师每学期均要进行1—2次示范教学展示活动,一般应在市及以上范围。

(6)组织论文(教案)评比:可和教研室、教科室等部门联合进行论文评比,论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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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主要围绕工作室承担的课题。积极向各报刊杂志推荐优秀论文。

(7)丰富教育教学资源:各工作室每次活动后应及时宣传报道,收集活动文字、图片资料并装订成册。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网页内容更新,一般情况下,更新内容总篇数不得少于5篇。每月向总室编印的《高邮名师工作简报》提供1一2篇稿件,稿件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活动新闻、名师培养成绩、课题研究成果、理论探讨、读书体会等。 (8)对工作室成员考核:各工作室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考评办法、细则,按年度对成员进行量化考核奖励。 2.各工作室自主安排的活动

(I)组织跨工作室联合活动:两个以上工作室联合举行较大型的活动,活动内容可由领衔教师协商确定,每年可举行1一2次。

(2)组织大型会议:各学科工作室可结合专题会议举行活动,也可申请将省、扬州市教学教研活动安排在高邮举行,工作室和教研室也可以联合举办活动。

(3)组织外出学习:各工作室根据实际需要安排1人或多人外出学习。外出学习要明确内容,制订预案并报名师工作总室备案,学习结束组织专题交流。请进来与走出去活动相结合,主动邀请市外知名专家来邮指导。

(4)组织读书报告会或读书心得交流活动:各工作室根据工作室成员读书情况自主安排。

3.工作室成员必须完成的个人工作

工作室成员除了参加集体活动外,还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参加校内个人公开教学展示活动:领衔教师、指导教师、工作教师除在市及以上范围进行示范教学展示活动外,还需要参加校内个人公开教学展示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节。

(2)参加学校听课评课活动:工作室所有成员每年均应参加学校听课评课活动,领衔教师听课评课不少于10节;指导教师听课评课不少于15节;工作教师听课评课不少于20节。工作室成员每年至少向工作室提供2篇高质量的评课记录交流研讨。 (3)撰写论文:各学科工作室成员每年均需要发表论文(或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1—2篇。领衔教师应发表高质量论文论著,平均每年至少1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指导教师3年内至少2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工作教师3年内至少1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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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行教学反思:各学科工作室成员应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反思,每年至少向工作室提供2篇高质量的教学反思记录。

(5)自我读书提升:各学科工作室成员应认真阅读教育教学理论专著,提高自己的专业和人文素养,每学期至少阅读1本专著,撰写1篇读书体会。

(6)为网站提供稿件:工作室成员每月需向网站提供1篇以上稿件,稿件包括课题研究成果、名师讲堂讲稿、理论探讨文章、教材研究文章、教法研究文章、教学实录、教学个案分析、原创教案、原创学案、原创试卷、读书体会、名著介绍、教学反思(含部分教学实录)等。稿件由各工作室业务主管鉴定后交网络主管发布。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1)领导小组。名师(学科)工作室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市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名师工作总室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2)各工作室办公地点设在领衔名师或工作室主任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和相关服务。

(3)领衔名师及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工作时间、科研经费、科研条件等方面给予配合和支持。 2.经费保障

(1)市教育局每年拨给每个名师(学科)工作室3万元工作和活动经费。 (2)名师(学科)工作室经费实行专户管理。工作室经费使用权归领衔名师,实行先预算后支出再报销的管理机制。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日常办公、课题研究、专项活动等,也可支付聘请专家授课费及其外出学习等相关费用。 3.相关待遇

(1)工作室成员的工作量计入所在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量;工作室组织的相关活动在教职工培训管理系统里立项,计算学时。

(2)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方面对工作室成员予以倾斜。 (3)工作室成员至少每两年到外地学习交流一次。

(4)经考核评定为年度优秀的工作室,给予领衔教师奖励;领衔教师推荐的优秀成员,经教育局审核,列为市级以上表彰候选人。 4.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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