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的利益并非即是正义》一辩稿 下载本文

大多数人的利益并非即是正义(一辩稿)

——请叫我张根硕

1.定义标准

利益是指人类用来满足自身欲望的一系列物质、精神需求的产品。

正义即公正的道理,与公平、公道、正直、正当等相联。辞海解释为: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作为道德范畴,与“公正”同义,主要指符合一定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看每个人是否得到了应有的权利履行了应有的义务。

故判断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否正义的关键是其利益是否符合道德标准。故我方认为:大多数人的利益并非即是正义。

2.立论依据

①利益因其性质而言,有正当和不正当、合法与非法之分,利益所属群体的多寡不能作为正义与否的评判标准。公理并不总是站在人多的一方,是非对错也不是看人多人少。不分青红皂白庇护大多数人,历史上从来没有一条法律有过这种规定。例如“海难吃人案”四个人遭遇海南,三个人为了生存杀了一个少年吃了,你能因此而宽恕那三个人的罪行么?如果真以人数作为标准,那再有官司法院只要比较一下原告被告人数就可以解决了。倘若多数人的利益即是正义,为了大局牺牲个人变得理所应当,其实不过是同样自私的多数人的暴政而已。

②是非标准才是判断正义与否的唯一标准,判断利益正当与否的前提是其是否保证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每个人都具有基本的、绝对的权利,这些权利并不能通过量化来衡量的。假如国家修一个利国利民的工程需要拆迁你家,而你因为赔偿问题没有搬迁,那么因为你违背了国家利益?是否你就犯了叛国罪?因此政策制订者必须优先保证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使社会利益最大化”绝非始终正确的选择。

3.总结升华

综上所述,大多数人的利益并非即是正义。故判断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否正义的前提和关键是其利益是否符合道德标准,即保证每个人基本的、正当的、绝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