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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程序与方法

1 项目方案的编制程序 1.1 组织与技术准备

1.1.1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县级主要领导为挂帅的县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下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政策和确定工作计划;研究协调解决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和方案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查方案并上报审批。

1.1.2 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方案的具体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和涉及村要指定联络员,负责向办公室提供有关资料,反映用地需求和村民意愿或意见,参与方案的研究与协调。

1.1.3 制定工作计划。包括规划设计指导思想、工作步骤与方法、工作人员组成与分工、工作经费筹措等。 1.2 宣传发动,村民参与

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项目区内的家家户户,关系到每一户、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乡级以上政府和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认真宣传浙委办[2010]1号、浙土资发[2010]14号的文件精神。在宣传发动过程中,重点宣传“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村为主体,惠及农民;土地节约,人口集聚;注重实效,量力而行。”精神的贯彻与解读,使村民了解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使村民自觉、主动地参与综合整治工作中去;在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贯彻“整治前农民乐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的原则,切实保护村民的切身利益。 1.3 部门协作,共同编制

方案是对项目区内的土地进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 的编制,其内容丰富、涉及部门多,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因此,在编制方案过程中,县级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应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对涉及行业的各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在符合浙土资发[2010]14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承担编制方案的单位应认真吸收各部门的方案意见与建议,并将其纳入方案的编制成果之中,完善方案编制的成果。 1.4 收集资料 1.4.1 基础资料。

1.4.2 土地资源与土地利用资料 1.4.3 有关土地利用的规划资料 1.5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5.1 影响土地利用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分析:对气候、地貌、土壤、水文、植被、矿藏、景观、灾害等自然条件、自然资源,人口、集镇化(或中心村)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主要农产品产量与商品化程度、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经济条件进行分析、比较,明确本乡镇、村级土地利用的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

1.5.2 土地资源数量、质量及动态变化分析:根据土地详查、变更调查、土壤监测及人口、土地、农业、城乡建设统计年限,分析、比较各类土地的面积、人均占有量和质量,以及土地利用近10年的变化情况,研究引起土地利用变化的原因,评价土地利用变化对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

1.5.4 土地利用程度与效益分析:计算土地开发利用率、各类用地实际利用率、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产出率、生产率相比较,评价土地利用程度与效益的高低。

1.5.5 归纳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中反映出土地利用特点和各种土地利用问题,分析规划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因素,分清轻重缓急,提出规划要重点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 1.6 土地供需预测 1.6.2 土地供给量测算

一是在分析各类农用地实际利用水平、集约程度的基础上,测算农用地整理和集约利用增加农用地有效利用面积、提高土地单产的能力。

二是在分析各类建设用地实际利用水平、集约程度的基础上,测算各类建设用地调整改造的能力。 三是调查各类废弃地的面积、分布,评价废弃地适宜复垦利用方向合数量。 1.6.3 人口预测 “二调”)或二调成果进行修正。

1.6.5 村庄建设建设预测。村庄建设用地需求量一般由建设部门为主进行预测。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下称“二规”)的要求。 2 项目方案的研究广度与深度

2.1 方案研究的内容

根据浙土资发[2010]14号文件的要求,本轮开展的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有: 2.1.1 项目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现状分析。 2.1.2 拟定项目区产业规划与布局。

2.1.3 确定项目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相关工程规划及布局。 2.1.4 拟定项目区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案。 2.1.5 拟定项目区权属调整方案。

2.1.6 拟定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保障措施。 2.2 方案目标的确定

2.2.1 确定方案目标的依据

2.2.2 方案目标。为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规划期土地利用所要达到的目标。主要包括:耕地保护;统筹安排各业用地;推进土地整理和复垦,适度开发宜农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2.3 方案研究的广度

综合整治是对项目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结构进行布置与调整。因此,方案研究的广度主要包括: 2.3.1 土地整理开发与原村庄建设用地复垦规划与设计方案; 2.3.2 新建区用地规模与布局调整方案

2.3.3 村民饮用水水源地及其设施规模与布局规划方案,规划饮用水源地及取水范围,设计引水管道的走向等。

2.3.4 排水防洪工程规模与布局规划方案。

2.3.5 项目区域内土地权属调整方案与一产业的发展纲要。 2.3.6 项目区域内一产业的加工业用地规模与布局方案。 2.4 方案研究的深度

2.4.1 土地整理开发与建设用地复垦方案编制深度

土地整理开发与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的范围、拐点及拐点座标明确、清晰,地类清楚、数据翔实,新增耕地图斑及范围、面积准确,工程布局科学合理,明确项目工程的布局与走向,并附有项目工程施工设计图(施工工艺及其材料的使用与说明)和该项目工程的预(概)算及其单价的预测等。 2.4.2 新建区用地方案编制深度

新建区用地总量安排需符合浙土资发[2010]14号文件的要求,其范围、拐点及拐点座标明确、清晰;新建区用地图斑及范围、面积准确,地类清楚、数据翔实;农居建设用地安排需符合相关建房用地标准;公共设施(如:休闲娱乐公园或活动场所、教育、绿化、交通等)及其用地,要切合项目区的实际及相关用地标准,以及该项目工程的预(概)算等。

2.4.3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方案编制深度 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和农耕习俗、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等,已经存在或将来可能培育符合国家和人民群众食膳和生活所需农副产品发展方向的产业,编制其产业的发展和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方案。方案应当包括农业产业发展的方向、产业用地的落地和范围,预测农副产品的培育、农业技术力量的支撑、产品销售渠道和最终落户城市等、以及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即农副产品加工业)用地规模等。 2.4.3 相关工程方案编制深度 3 方案编制方法与要求

方案编制应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文本及其说明、规划设计方案的相关图件等内容。 3.1 规划设计原则

3.1.1 统筹规划原则。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建设、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规划,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在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设用地数量不增加的基础上,田、水、路、林、村、房综合考虑,统筹规划生产、生活、居住、建设、生态用地,科学合理布局。

3.1.2 因地制宜原则。合理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和居民点布局,保持传统村庄建设风格,尊重农耕习惯,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确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产业发展规划与布局,将规划工作做实做细,以更好地指导实施。

3.1.3 以民为本原则。尊重农民意愿,自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让农民提前

知情和全程参与,实行阳光操作,做到整治前农民乐意,整治后农民满意。

3.1.4 有序推进原则。综合整治规划期限一般为3年,在规划期限内,可根据需要做出分期实施的安排。 3.2 规划设计理念。

3.2.1 村民建房位置的意愿与政府规划引导相结合理念。综合整治新建区应不占或少占耕地,尽量利用坡地等非耕地建房、建新村的理念。

3.2.2 自然地形地貌与公共设施用地相结合理念。即尽可能结合河滩地、田园等自然或现有景观,将农村新村设计成与自然景观相融合的理念。

3.2.3 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理念。结合目前农村、农民解决急需解决问题与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相结合的理念。

3.2.4 突出重点与“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相结合理念。 3.3 方案文本编制内容与要求

3.3.1 总则。明确规划设计的目的、范围、建设期限,采用的基础数据来源,指导思想、原则、依据和任务。 3.3.2 规划目标。明确耕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控制目标、人口控制目标和规划设计的其他目标。如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加快村镇改造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等目标。

3.3.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明确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农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3.3.4 产业规划分区与布局。明确产业区划导向、规划分区与布局。

3.3.5 综合整治规划。明确项目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具体规划布局;明确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房屋建筑整治规划、环境整治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等相关内容。 3.3.6 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3.3.7 土地用途分区及用途管制。明确土地用途分区划定的原则、方法;明确基本农田保护区、居民点用地区、开发复垦整理区等区域分布和用途管制措施。

3.3.8 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案。明确综合整治后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方案。 3.3.9 权属调整方案。明确综合整治后权属调整方案。 3.4 方案说明书编制内容与要求

3.4.1 前言。说明编制规划的缘由及主要过程等。 3.4.2 现状基本情况。

田:说明项目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生产路、田间道、灌排渠建设情况,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情况。 水:说明项目区内支渠以上的灌溉、排水、塘堰驳岸以及市政上下水情况。

路:说明项目区内现状通村公路、村内公路及总长度。其中土路、己硬化路、原有石板、碎石路宽度及总长度,道路通畅情况等。

林:说明项目区内绿化情况,主干道、主干渠林带建设状况。 村庄情况:说明村内各自然村的分布情况,包括宅基地规模以及新农村建设规划中的自然村撤、扩、并计划;说明村内房屋总幢数、人均占地面积、人均建筑面积、容积率以及建筑新旧情况;分析村庄的用地结构、各类用地布局、复垦潜力状况。

景观和形态:说明现状村庄空间景观状况,对建筑物的功能、用途、面积、建设年代、建筑质量、建筑风格及特色进行汇总与评价。

公共配套设施:说明现状卫生所、文化站、小学等公共配套设施分布情况、数量及规模。 环境保护:说明村庄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类型,对环境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3.4.3 规划编制的主要过程。说明规划编制的工作步骤、技术方法。 3.4.4 综合整治方案面临形势。说明规划编制的有利条件和限制因素。

3.4.5 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与布局调整的依据和方向。说明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与布局调整的人口依据、政策依据、规划依据等。

3.4.6 产业规划分区及布局

3.4.7 土地利用规划分区及布局。按照功能分区的要求在现状分析结论的基础上,明确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明确保护面积和保护责任人;划定耕地范围,明确耕地保有量;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合理布局,明确公共配套设施的类型、级别、数量、规模和分布情况;明确绿化的布局要求,绿化面积、苗木种类等。 3.4.8 土地整治规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