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12月
高中日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依据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普通高中日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并结合我区高中日语教学现状制定本考试标准。
一、考试性质与命题依据
高中日语学业考试是以国家普通高中日语课程标准必修内容为主的统一考试。其目的是全面、准确地考查高中毕业生在日语学习方面达到《普通高中日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所规定的高中阶段日语毕业水平的程度。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高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测普通高中教学状况,为评估学校教育、教学绩效提供依据,同时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日语学科的学业考试命题主要依据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日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和我区高中日语教学实际,力求反映考生的真实学业水平,发挥对高中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以促进全区高中日语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命题原则
注重考查考生对高中阶段的日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在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生活和身心发展水平的基础上,着重考查考生识记、理解日语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运用语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题目设计贴近考生的生活,贴近时代,贴近社会,选用真实、自然的日语语言素材,创设较为真实的语言情境,考查考生在具体的语境中运用语言的能力。
要确保题目中语言知识的准确性、语言表达的得体性、问题设计的层次性与合理性,以及试题的信度和效度,杜绝繁、偏、旧的试题,以达到对高中日语教学的导向作用,对日语听说读写技能考查的全面性。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日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目标的要求,参照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日语》的内容,并考虑全区高中日语教学实际,编制本学科考试内容。 (一)语言知识
1.要求考生能掌握本标准中的语法知识(见附录)。
2.能识记《普通高中日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所规定的基本词汇约800个。
(二)语言运用 1.阅读
要求考生能读懂高中生所熟悉的一般性话题的简短语段。 考生应能:
(1)理解主旨要义;
(2)获取文中主要信息,理解具体情节; (3)根据上下文推断生词的含义;
(4)理解文章的基本结构,段落中各句子之间的逻辑关系; (5)做出简单的判断和基本的推理; (6)理解作者的意图和情感。 2.书写
能根据指定题目及文字等信息提示,运用所学词汇和句型进行书面表达;或运用所学日语较为恰当地对所熟悉的身边的人或事物进行简单描述;能就所熟悉的话题用日语发表自己的意见、观点,表达个人情感与思想。
考生应能:
(1)正确、规范、清楚地书写日语词语和句子,并注意词间距、标点等是否规范;
(2)简单且符合逻辑地描述人物或事件;
(3)结合所学日语知识,清楚、连贯地表达自己的意思。 四、考试形式、时间及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笔试、闭卷。
笔试一般采用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形式,主客观试题分数分配比例适当。 1. 通过单项选择、在具体语境中考查考生对词汇、句法和语法知识的掌握情况;
2. 通过情景、搭配使用及交际对话等考查考生的实际运用能力; 3. 通过用言活用考查考生根据句义运用掌握语言的能力; 4. 通过短文阅读考查考生在阅读欣赏过程中捕捉信息的能力;
5. 通过书写考查考生运用所学词汇及句型等综合语言运用能力,即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日语书面表达的能力。
试题的背景材料一部分取自所学教材内容,一部分取自课外原汁原味的素材或加以改编的材料。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试卷结构 1.题型结构
包括以下七种题型: 大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难度 汉字注假名 假名写汉字 用言活用 补充句子 理解词汇和日语汉字的正确写法 日语用言的活用 交际用语 运用 阅读理解 书写 7:2:1 语篇的阅读及理解能力 按要求用日语进行书面表达 总计 61-75 76 76 15 1 76 20 15 100 21-30 31-35 36-55 10 5 20 10 5 30 11-20 10 10 日语汉字的读法 题型名称 考试内容 小题号 1-10 10 10 题数 分值 单项选择 词汇、句型、副词、语法的2.分值与难度结构 卷面满分为100分。
在试题的难易程度上,低、中、高三档试题分值的比例为7:2:1。 附录:词法和语法 一、词类
(一)名词、代词、数词、“こそあど”系列词、词缀 (二)动词(自/他动词) 1.一类动词的词尾变化及用法; 2.二类动词的词尾变化及用法; 3.三类动词的词尾变化及用法。
4.授受动词“あげる”“くれる”“もらう”的用法。 (三)形容词
1.一类形容词的接续方法; 2.二类形容词的接续方法。
三、语法项目(参照《普通高中日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Nがする 可能形 疑问词でも 人体感知 能力、性质、状态 无限制、无例外 今度の活动は谁でも参加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 学校の前で车の音がします。 包さんは日本语の歌が歌えます。